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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高新区)创新网络平台信息管理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15-11-3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解决新问题,作为海宁市党风廉政建设“4+1”责任落实工作的试点单位,长安镇(高新区)党委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灵活运用市纪委开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动态监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监督、考核,做到动态监控、实时预警、及时评判、运作留痕,重点从三方面加强信息管理运用,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一、针对突出问题,找准着力重点

一是重点任务作抓手。长安镇(高新区)根据近年来招商项目多、工程量大、土地出让多、项目征迁多等情况,年初,党委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每个班子成员分管领域一条问题最突出、矛盾最集中、需要首先解决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领导班子共领衔重点任务17项,并确定牵头责任部门,要求每个班子成员针对任务破解制定切实有效的计划措施,明细具体目标、时间节点、推进措施等,使工作更加直观的做到可检查、可评估。

二是项目跟踪促推进。镇(区)纪委制定各纪委委员、监察室成员对重点任务的跟踪督促计划,并落实专人录入平台公示,便于监督。监督小组以每组包干两个任务监督,开展个性任务完成情况节点评估,对各分管领导上报材料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领导等。如镇(区)纪委副书记负责督促某副镇长关于执法队伍履职不规范问题的个性任务,就对执法个案进行抽检、对执法队伍作风效能进行督查、对涉及执法队伍信访问题进行核查等,多方面的检验审核整改效果,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分管领导沟通对接。截止目前已督促各班子成员对前三季度个性任务进展情况进行上报录入,共计录入三批次51条,并及时进行评估。同时将主体责任落实向村级延伸,督促各村(社区)确定25个重点任务,并按时间节点上报整改计划及落实情况,由纪委委员分片对落实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整改和建章立制。

三是品牌工作强联动。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试点镇,镇(区)切实加大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巡察力度,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纳入监督范畴,将整改项目按工作条线分类,列入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的落实主体责任任务。如对规划建设部门进行巡察时发现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不规范这一问题,要求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建章立制情况上报审核并录入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二、强化实时监督,做好预警提醒

一是实时监督。根据网络平台信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个性任务工作进度表》的计划指标,要求各分管责任领导、部门单位每季度上报工作情况,同时纪委分派8个监督小组,以点对点形式开展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对上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如,镇(区)委副书记领衔对村级招待费发放超标问题的整改,镇(区)纪委定期了解该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工作动态及村级招待费规范发放成效等,综合评价该项任务进展及成效。

二是及时预警。充分利用资源,整合组织系统开发的项目主办和工作日志系统,与党风廉政建设网络动态监管平台进行链接,便于监督部门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如,分管招商的班子成员近期工作日志涉及内容与领衔任务时间完成表有差距或出入,纪检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班子成员进行对接,了解基本情况,提醒班子领导重视对招商干部队伍建设和内部监督检查等。截止目前已对6名分管领导进行了预警督促。

三是强化意识。平台还专门设置纪检干部工作日志,要求纪委委员、监察室成员将日常纪检监察工作录入工作日志,进行综合监管,便于纪检干部自我监督自我检查,每日更新工作内容,对监督责任的具体化、目标化更加有操作性,强化纪检干部自身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职能。

三、及时评价反馈,注重结果运用

一是及时落实反馈。镇(区)纪委每季度参照时间节点要求对重点工作事项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红、黄、绿三色进行亮灯,确保评价内容客观、真实反映任务落实情况,提醒班子成员重视任务落实。同时,做好信息反馈沟通,组织开展半年度班子主体责任任务落实的公示评议,回收了230余份评议表,将评议内容及时反馈给各领衔领导和责任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实现由阶段性监督向常态化监督的转变。12月将对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组织最终评估。

二是注重检查辅助。把工作检查作为落实任务的辅助手段来强化。根据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任务落实情况,镇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对薄弱的部门进行专项执法监察,对发现问题以专项检查形式向党委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如,针对高新区入园企业资格审批不规范整改项目专门开展了对于面上党委政府公章使用情况及审批流程的专项检查,将班子成员具体任务与纪委日常监督工作联系起来,增加了监督实体内容,同时通过反馈检查内容利于班子成员对工作问题的掌握分析,利于重点任务的有效落实。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基于平台信息化管理的全方位要求,突出纪检监察对查办案件、责任追究的职能,平台还专门设置了执纪问责内容,将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案双查”的有关情况也一并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针对今年重点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况,党委要求纪委加大问责力度,并将部门成员存在问题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联系起来,截止目前,因作风效能违纪以及治水拆违工作不力等连带追究问责3名班子成员,受到口头效能告诫或诫勉谈话等处理。同时将平台实时监控情况与干部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挂钩,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之一,使考核更加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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