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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恋奢侈品,爱美局长丢了丑——汝城县环保局原副局长朱芳云严重违纪问题剖析

作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2016-10-20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2年至2015年,担任湖南省汝城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朱芳云,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次收受供货商提供的“好处费”,共计32万元。而这些钱大部分被她用来购买香奈儿、巴宝莉等奢侈品牌皮草,迪奥、LV等名包,以及高档化妆品。

心存侥幸,她用职权为爱美行为买单

面容姣好、身材窈窕的朱芳云,平时很爱打扮,但凭自己国家级贫困县副科级干部的收入远远不能满足其日益膨胀的物质需求,于是她动起了歪脑筋,决定利用手中职权来为自己的爱美行为买单。

2012年,汝城县环保局决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采购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和ICP发射光谱仪各一套。长沙春雷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简称春雷公司)3个公司参加这两个项目的招投标。朱芳云利用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身份,通过给春雷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抬高分数等手段为该公司提供便利,使其在两个项目中均中标。事后,春雷公司老板王某为感谢朱芳云的帮助,送给朱芳云4万元“好处费”。

“第一次收到那4万元时,我的内心还是非常恐慌的,后来,这种害怕逐渐被侥幸所代替,对法纪的敬畏之心也在一点点减少。”朱芳云事后坦白道。

尝到甜头,她越陷越深

4万元“好处费”让朱芳云初尝甜头,她不曾想到一个小小的副科级干部竟也可以轻松捞得这么多,爱慕虚荣的她从此更加肆无忌惮地购买着各种奢侈品装扮自己。

一次普通的政府采购让朱芳云的贪婪之心再次膨胀。2012年下半年,汝城县环保局监测站需要添置一批小型仪器,朱芳云直接打电话给春雷公司老板王某,让他“报个价”。事后,王某为感谢朱芳云对其生意的“照顾”,再次送给她5万元“好处费”。

9万元违纪所得并未让朱芳云满足,她企图捞更多来充实自己的“奢侈品库”。满目琳琅、价格昂贵的奢侈品看得朱芳云心痒痒,陶醉其中的她在追求奢靡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2014年,汝城县环保局监测站拟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配备有机物监测设备和一些常用应急监测仪器,春雷公司等3家公司参加了公开招投标,王某再次找到朱芳云,请她给予“特别关照”。朱芳云通过打招呼等暗箱操作让王某如愿中标。

20152月,王某以送“年前礼”的方式,送给朱芳云现金23万元,以感谢其多年来的“照顾”,并希望朱芳云今后能继续“关照”,朱芳云欣然接受了这个特别的“年前礼”。

自食苦果,她懊悔不已

一切不正当的事物终不能长久,朱芳云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20164月,朱芳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66月,她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现在想想,既感到后悔,又很后怕。自己在日子比较艰苦的时候尚且能抵制各种诱惑,做到洁身自爱,如今日子变好了,却不懂得约束、自尊自爱,才酿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朱芳云懊悔不迭。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朱芳云由于对奢侈品的迷恋,逐步走上了利用职务便利满足自己爱美之心的歧途。中央三令五申反对“四风”,朱芳云却为了追求奢靡忘记初心,收受他人好处,并拿着违纪所得,通过香港代购等方式,在身上肆无忌惮地展露奢侈,这种扭曲的消费观念实在令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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