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人物:俞某某, 1964年1月29日出生,大学文化,某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基本案情:2002年至2008年间,利用担任某市垃圾废弃物处理总场场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标等事项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2.8万元
判决结果:2010年,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我曾是一名有26年党龄、25年工龄的正处级干部,37岁时被破格聘为环境卫生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在科技创新方面,先后获得联合国迪拜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教育部、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同时被评为省、市优秀科技人才,荣誉的光环围绕着我。
身边的人向我投放金钱 “毒雾”
在担任董事长后,我的身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人,对我投放金钱诱惑的“毒雾”。在“毒雾”污染下,我慢慢变得忘乎所以了,没有把握住自己的灵魂。2003年初,在一个工程项目招标中,我协助妻子的哥哥与他人合作施工并直接参加投标获得工程,而他从工程承包合伙人中直接获取好处费50万元后放弃合作。
2007年8月,我又支持妻子的弟弟与他人合作施工,并为他们直接获取工程投标机会提供方便。中标后,内弟也没有实际参加施工,而从工程合伙人手中获取42.8万元好处费。最终,因内兄内弟是我的特殊关系人,法院将我们以共同受贿罪论处。
回顾自己所犯罪行,究其犯罪思想根源,归根结底还是难过“亲情关”,而这“亲情”并不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意义上的亲情,而是满足亲戚的无度贪心,超越了法律的警戒线。我没有从严治家,没有管好家人,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监督,不讲原则和法律地帮助他们,将手中的权力用来为家人谋取私利,这不仅害了自己,又害了他们,这是一名失足者的肺腑之言!
金钱在我眼中已成毫无价值的符号
人啊,为什么跌到坑里才知道痛,撞到南墙才回头呢?我想起了《红楼梦》里的一首诗:“世人都说神仙好,唯有金钱忘不了,终日只恐聚无多,待到多时人去了。”现在,金钱在我眼中变成了毫无价值的符号,因为,金钱能买来人格的尊严吗?能买来阖家欢聚的幸福生活吗?能弥补亲人、朋友心中的伤痕吗?刚入监时,自己好长一段时间振作不起来,苦闷、悔恨、叹息、恐惧甚至绝望不知伴随我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巨大的反差使我难以面对、难以支撑。
回忆是痛苦的,这痛苦已经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上,想抹都抹不掉。现在,我作为一本反面教材解剖自己,我觉得作为曾经的国家工作人员,也是一分责任和担当。
“清官,袍泽后代;贪官,祸及子孙。”这句话,在我身上已经得到了充分的验证。犯罪的代价太大了,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自己酿的苦酒,只有自己品尝
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不管他业务多么出色,也不管他从事的工作多么严肃,如果放纵自己,看似小小的毛病,也会酿成人生的大错;看似微微偏离人生的航线,也会驶向罪恶的深渊。
我要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赎罪。现在,我失去人生自由,常常整夜整夜地睡不着,偶尔入睡也是恶梦连连,经常吓醒。
什么最重要?事业最重要,名誉最重要!什么最快乐?自由最快乐!什么最幸福?人的一生平安最幸福。
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自己酿的苦酒,只有自己品尝。我真诚地忏悔,悔不该把党和人民赋予自己施展才华的舞台当作自己帮助亲戚捞钱的工具,悔不该当初不听父母、姐姐、妻子的劝告,我的所作所为不仅给党和政府、单位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也亲手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断送了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我亲手导演了自己的人生悲剧,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案件警示】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过好“亲情关”亲情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感情,人尽管职业不同,但对亲情的表达方式没有本质的区别,不同的是有些人多了“权力”相伴,于是也就有了“难过亲情关”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成为腐败分子,与其错误的家庭观念、不当的治家方法、扭曲的家庭关系、不洁的家庭风气,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本案主人公被扭曲的“亲情”打败了,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万丈深渊。实践证明,腐败是对国家和人民最大的不忠,对父母最大的不孝。正所谓“有廉才有家”,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过好“亲情关”,做到“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 “表曲者景必邪,源清者流必洁。”一个人,一个家庭抵制腐败的力量可能有限,但是每个人和每个家庭都来抵制腐败,它就没有藏身之地,“常吹枕边廉政风”、“常念家庭廉政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做到警钟常鸣,防范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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