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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安镇(高新区)党委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8-11-05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5月2日至5月31日对长安镇(高新区)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于8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镇(区)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先后3次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于8月27日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改方案,精心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对市委巡察组所反映的四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确保整改方向明晰。8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镇(区)党委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8月15日镇(区)党委专题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明确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大的工作力度落实整改工作。8月22日召开党委会议,部署整改工作的责任分解与落实。8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10月9日、10月12日,镇(区)党委、纪委开展巡察工作专题廉政谈话,共谈话26人次。

(二)细化分工,确保整改迅速到位。围绕反馈意见,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内容具体、措施有力的整改方案。加强整改进度督促,定期由党委副书记牵头听取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汇总后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对整改内容实行销号制,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统筹兼顾,确保整改长效保持。把巡察整改与当前“三大活动”、作风建设、“低散乱”整治、园区整治等中心工作相结合,不仅把整改工作当作是对过去工作中存在不足的改正,更是对现在、对今后工作的一种警醒与鞭策。同时,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使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不断得到巩固和深化。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提高红船圣地的政治意识,扛起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坚决捍卫、创新传承、自觉践行红船精神,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为建设“大美长安”而努力奋斗。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上级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加大项目引进力度。以海宁中欧(瑞典)产业园为载体,构建高质量利用外资承载平台,有针对性的引入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带动作用突出、创新驱动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欧美中小型企业。提高投资门槛,尝试代建招商新模式,加快现有存量资源盘活,启动东冠制管、八方物流、汇成服饰等区块500多亩地块的退低进高工作,引进弗吉亚、新华三等五百强企业和浙大加州纳米研究院等人才孵化机构。在杭州、上海等地打造人才飞地,努力破解招才引智难题。加快闲置土地腾退清理,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截至2018年9月,全年完成供地5宗,另有一块商业地块预计10月可完成供地。

二是加快推进“低散乱”整治工作。组建长安镇(高新区)“低散乱”整治办公室,负责整体进度把控并组织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税务等部门联合倒逼形成强大的整治力度。以网格长制和联系村为单位,将全镇(区)所有整治任务划分到各个片区,责任到人。截止10月8日,已完成“低散乱”整治签约438家,拆除建筑面积158683.1平方米,腾出厂房123502.48平方米,腾退土地面积388.565亩。同时,镇(区)纪委全程参与整治工作,为工作推进提供纪律保障。镇(区)纪委会同“整治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各村“整村清零”工作时间节点的通知》,对工作滞后、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廉政约谈。据统计,截至2018年9月底,共发出通报4期,诫勉谈2人次,点名道姓通报批评18人次。

三是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加强招商队伍建设, 8月、9月分别开展招商引资政策专题培训,要求全体招商干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严格遵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执行。健全项目决策制度,对新引入项目的奖励政策由分管领导把关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签约。不断加强政策兑现的审查,对未严格按照协议落实投产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八八战略’大宣讲、思想观念大解放”活动为契机,静下心、沉下身,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下村下企,到生产生活一线,宣讲方针政策、现场办公,解决一批问题,疏导一批矛盾,上报一批困难。截至10月8日,共收集问题1356个,已办结1060个,正在交办流转284个,解决率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度大大提升。

2.针对“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不断健全决策机制并执行到位。分层次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党委会议、镇长(主任)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严格执行决策机制。2018年以来共召开书记办公会议19次,党委会议8次,镇长办公会议1次,主任办公会议5次,党政联席会议14次。

二是不断提高决策效率。针对巡察提及的“党政办公会议有时议题众多,会前对所讨论的议题没有事先沟通,讨论流于形式”的问题,镇(区)党委高度重视,研究并出台措施,将部分议题由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镇长办公会议等充分讨论形成决策。此外,为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确保酝酿充分,党政办提前一天发放会议资料,使得与会领导间有充足时间酝酿交流,避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流于形式,达到科学、民主决策的目的。

3.针对“党委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显著”问题的整改。

一是不断提升班子成员克难攻坚能力,强化担当精神。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为载体,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充实解决问题能力,以红船精神为指引,强化领导干部担当精神、奉献精神、奋斗精神。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包片制等明确责任人,推动高新区园区整治、“低散乱”腾退、扩容征迁等各项中心工作推进。在园区整治过程中,实施“六个一百”行动,即拆除违建100宗,整治破墙开店100间,整治乱停车区块100处,提升美丽厂区100家,实施工程建设100项,清理乱堆放、卫生死角100处,有效提升高新区环境面貌。加快省农科院养猪场搬迁进程,计划年底前完成搬迁。同时,污水处理厂加盖工程已完工,高新区整体环境水准得到提升。加强新塘河流域周边环境治理,提升水环境,保持五水共治成效。加快区域总规修编,并邀请华南理工大学顶级团队对镇(区)作总体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启动对财政总预算户往来帐户资金进行清理。

二是加强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建立领导班子微信群,通过现代化办公设备一定程度上解决分散办公带来的沟通障碍。启动集中办公计划,目前已完成装修招标,力争2019年实现集中办公。同时在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的基础上,落实好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及镇长办公会议,增加班子成员间沟通议事机会,增强协同配合,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制度落实。更新出台《机关工作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制度意识、责任意识,抓好指纹考勤制度落实,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育人。规范各类会议纪要及会议记录。由党委分管副书记牵头组织党政办相关人员学习公文写作规范,明确会议纪要及会议记录具体要求,要求客观、全面的记录会议内容及决议形成的过程。

4.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日常工作巡查、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范围。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每半年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交任务、点题目、压担子。做到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意识形态研究专题会议、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会议、及时向上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增强人员配备,确保有二名宣传干事协助宣传委员抓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各类台账资料收集汇总。明确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季度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加快文化礼堂建设,到2019年底实现全覆盖。深化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系统化统筹各类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载体。深化与海宁日报和海宁电视台战略合作,做好舆论引导。做好各类网络舆情管控,发挥网络正能量。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建工作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全镇层面做到党建由党委统筹,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其他同志协同抓。在年初开好党建大会,年末开好党建述职会的基础上,平时不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汇报会,认真落实好班子成员履行党建“一岗双责”工作,签好党建工作责任状,将以“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好党建是失职”的理念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中。今年以来,镇(区)党委出台党建“积分制”考核制度,建立专门的考核队伍,明确考核标准和方法,强化考核结果和运用问题导向,以点带面推进全镇(区)党建工作。牢固树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建党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责任状签定、党建述职、堡垒指数考核、村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举措,压实书记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意识。同时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三五”固定活动日等党建日常工作,通过规范动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二是不断丰富学习内容。结合上级专题学习要求与重点工作推进需要,合理排出党委全年学习计划,并丰富学习形式,多开展一线学、视频学、督查学。对于党员的教育,以支部为单位,将全年学习计划上报汇总,下一步,镇(区)党委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工作做实和体现成效。

三是不断增强党性意识。不断丰富党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党员组织生活参与度,鼓励党员亮身份晒口号,增强党性意识。同时将各支部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部纳入镇(区)党建“积分制”考核中,通过动真碰硬的考核,确保党员党性意识整体提升。

2.针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常态化推进党建“积分制”考核,通过党建“积分制”考核的牛鼻子,确保党建工作管在日常,严在经常。

一是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通过召开全镇(区)党支部书记例会不断要求强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上级巡查、党委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加强日常台账资料检查。同时会议记录要求真实、严谨、实事求是。对怡院社区下属三个支部,支部手册记录不严谨、不完整的问题,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对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处理。截止2018年9月,“三会一课”制度已基本落实到位。

二是提高支部活动参与率。加强党员学习教育,采用集体学习、线上课堂、外出实地参观学习等方式加强党员党性意识,调动自觉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同时尽量调整支部活动时间至休息日,以减少对在职党员的影响,提高参与率。

三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自2017年1月起,全镇(区)所有党支部所有党员均按月缴纳党费。镇(区)党委将持续监督,确保党费收缴规范。

3.针对“阵地建设需要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打造具有长安特色的党建阵地。建设两条党建示范带,一条是位于镇区北侧的红色记忆之路,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另一条是位于镇区南部的改革复兴之路,目前已进场施工,预计2018年底全面完工。此外,在25个村(社区)各打造1个各具特色的党建口袋公园,如新民村的菜园子公园、兴城的七一公园、兴福的家风家训园。目前已有21个村(社区)完成了党建公园建设。

二是及时解决“党建阵地建设过于形式化”等问题。前期存在的2宗涉嫌违章的党建阵地已拆除。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充分考虑所在村用地指标、经济水平等并结合实际打造符合当地特色的党建阵地,目前金港已建成改革开放园,陆泽村已打造成红色记忆之路的开端节点,含红色记忆之门、五四运动、红船公园等。

三是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党建工作。首创在网格支部建立1个能支撑移动视频的示范先锋网格站88个,全镇(区)132个网格中已有50个网格党建点打造成高标示范先锋站,相关工作在省级媒体上也得到肯定介绍。同时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在5个两新双管企业各打造1个示范红氧吧,其中虹越花卉和佳联沙发的党建展厅和阵地,均排入全市非公企业前10名。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政策法规任用干部。之前自行设立的项推办、内审办已取缔,相关功能职责分别并入到招商局和财政所;规划管理局、工程建设局、组宣人事办、财政局、招商招才局的更名申请已向市编委办递交,但因现处于全国机构改革调整期间,所有机构设立和更名暂缓,待启动后,马上跟进做好更名的规范工作。此外,及时对现聘中层人员职数进行统计,目前中层聘用职数符合海宁市编办批准人数。同时,在今后的人事管理中,将严格按照《海宁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海编办[2013]21号)的相关规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

二是规范履行选拔任用程序。此前,镇(区)存在的中层干部选任部分环节缺失不规范的现象,已于2018年4月被市组织部、市编委办和市人社局约谈,并在他们的指导下进行了整改,所有能补缺的都已按约谈指导方案全部整改到位。在今后的人事调整中,将严格按照《海宁市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海委组〔2014〕6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是抓实干部选任基础工作。进一步落实党委会制度,人事选拔安排等由党委会决定,避免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现象的出现。同时注重会议记录的真实、客观、全面。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统筹。在今后人员的推荐选任上,要更加注重向年轻化知识化倾斜,进一步优化镇(区)中层干部年纪偏大的现象。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整改

1.针对“主体责任推进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党委主抓直管机制。年初,镇(区)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注重内容细化,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同时,定期听取各条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展情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充分运用微信、夜学、会议、视频直播微廉课等载体,围绕责任担当意识,开展多样式的宣传教育。

二是严格落实“三清单一报表”制度。认真抓好“三清单一报表”制度的落实,年初梳理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措施,并将任务分解至每位班子成员。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听取各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及党风廉政个性任务开展情况。年中,认真梳理党风廉政建设“三清单一报表工作落实情况,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镇(区)党委坚持问题导向,梳理研究各级巡察、信访举报、正风肃纪、检查考核等途径发现的问题,促使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与岗位廉政风险,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个性任务进行查漏补缺,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好落实。三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9月中旬,镇(区)纪委召开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专项整改分析会,从打造过硬队伍入手,引导纪检条线干部破解思想难题、消除思想顾虑、打通思想障碍,不断强化纪检干部履职必担责、担责必尽力的意识,深化对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理解深度,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用力方向,动真碰硬抓落实,务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截至到2018年10月12日,已完成自办案件1件,下发通报6期,点名道姓通报批评32人次。开展各类廉政谈话76人次,其中诫勉谈话13人次,批评教育27人次,提醒谈话30人次。

2.针对“‘一岗双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细化“一岗双责”任务清单。明确要求将党风廉政“个性任务”、《廉政档案》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分管条线人员廉政谈话、对分管条线开展党风廉政问题检查等任务纳入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任务清单,并要求班子成员每季度口头向党委汇报落实情况,每半年以书面形式汇报推进情况。

二是建立“定期问廉”制度。每半年召开全镇(区)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履职推进会,相关人员汇报“一岗双责”及党风廉政建设个性任务落实情况。镇(区)纪委委员针对各条线的完成落实情况进行现场随机“考问”。

三是开展“一岗双责”专题谈话。镇(区)党委高度重视“一岗双责”工作,根据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采用“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就“一岗双责”工作进行专题谈话。1-10月份,党委书记共开展集体谈话6次;“一对一”个别谈话25人次,其中班子成员5人次,部门中层9人次,村(社区)有关负责人11人次。

四是严格廉政档案把关审核。针对巡察发现的廉政档案填写不规范的问题,镇(区)纪委集中开展了廉政档案专项检查工作中,对全镇(区)共291份廉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43处填写错误及不规范处,要求相关人员及时进行补填修正。同时,不断完善廉政档案工作,廉政档案的填报对象扩展至全体机关干部及村(社区)全体班子成员。

3.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紧,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结合“清廉村居”建设,不断完善村级“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明确要求村级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进行民主决策,并要求实行痕迹化管理。制定出台村级纪检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工作任务,要求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廉政教育,党组织书记带头上廉政党课。推行村级纪检工作“123工作法”:即每月召开一次纪检工作例会,围绕进一步提高村(社区)监委会成员履职意识和能力,开展专题培训,引导村(居)监委会紧扣村级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监督,并及时公开监督结果;每月上报两张报表,即《村(社区)廉情排摸情况表》及《村(社区)纪检干部履职情况记录表》;每三个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村(居)务公开情况及民主决策痕迹化管理情况。

4.针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打造具有长安特色的廉政教育阵地。在全镇(区)进行统一谋划,以陆泽、兴城、兴福、东升等四个村为重点打造党建示范带——红色记忆之路,并同步推进村级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在全镇(区)各村及镇区建设廉政文化园、家风家训园、廉政文化亭、廉政文化墙、家风家训墙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阵地。结合镇(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准备在原文教中心建设近400平方米的廉政教育体验中心,预计今年十一月完成建设。

二是开设“清廉课堂”。结合“视频直播平台”、机关支部“大学习”、周一夜学、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等工作载体,开设“清廉课堂”。2018年度共讲授廉政党课39次。其中,镇(区)党委书记带头上廉政党课3次:4月17日,围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机关综合支部上廉政党课;8月7日,在怡院社区利用“视频直播平台”为全镇(区)党委上了一堂《纠正四风不止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廉政党课;8月24日,亲自带队开展乔司监狱警示教育活动并上廉政党课。此外,镇(区)纪委还联合东方学院“青莲社”举办党风廉政专场文艺演出,到褚石村、怡院社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等。

三是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故事征集活动。利用“大美长安”公众号以“晒出家风家训好故事,传习新时代文明新风”为主题,在全镇(区)党员干部中征集家风家训故事。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问题整改

 1.针对“‘四风’问题纠正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工作调研力度。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为契机,形成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调研之风,向书本学、向基层学,由分管领导自选命题完成调研,促使各级干部静下心、沉下身,扎身于群众工作。

二是加强重点村(社区)联村(社区)人员配备。调整联村(社区)人员,加强重点村(社区)联村(社区),如港湾社区由镇(区)主要领导亲自联系以进一步改善干群关系,加大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对矛盾突出地区进行重点分析调研基本形成矛盾起源判断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力争源头化解。

三是扎实开展“三大活动”。以“三大活动”为契机,领导干部带头,要求每名机关工作人员深入群众,走进企业,倾听基层声音,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同时,落实路长、河长、片长、网格长等划片区域包干制度,加强与群众间的联系。

2.针对“‘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手续,采用市级统一审批单,包含接待来宾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来访人数、陪同领导等相关要素,外出接待明确需要主要领导审批。同时将审批手续电子化,集成于办公系统中,实施电子化审批。接待报销需要同时提供审批单、发票及用餐小票。

二是严格报销审核把关。针对巡察中提及的“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问题,已及时进行整改,多报销的差旅费已退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海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海财政{2017}88号)的要求及规定标准执行。

3.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报销审核。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责任意识,组织财务人员27人次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内审培训、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同时,重视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流程。

二是规范固定资产采购流程。规范资产购置审批及购买流程,资产申购实行部门负责人、党政办、分管领导、党群书记、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审核,杜绝不合理采购。固定资产、A4纸等易耗品通过政彩云采购,规范采购渠道。

三是规范合同签订。加强合同签订规范化教育,要求合同签订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重要合同需经法律顾问审核后方可签订。同时出台强调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印章使用管理。

四是加强资产管理。原长安房地产管理所,共计有直管公房1400户左右,全年应收取房屋租金约92万元。2017年全年收取租金80余万元(不含历年补缴),收取率为87%。由于房租金收取方式分月收、季收和年收三种,部分房租金将在年底统一收取,因此造成半年度租金收缴率不高。今年8月,已向未缴纳房租金租户发书面催缴通知,要求限期缴清,同时要求租金收缴员加强收缴力度,增加上门收缴频次并计划增加一名收缴员。此外,自9月份起,对租赁直管公房提出维修要求的租户,必在缴清房租金后再行办理。对于巡察发现的“原长安文化中心租金不及时收取”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原长安文化中心约70平米建筑,位于文化活动中心西北角,为钢架结构房屋,曾为镇环卫站存放环卫工具及镇报社分发报纸所用,故未收取租金。现原文化活动中心已拆除并改建为党群中心。

4.针对“‘村级三资’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关于“少数村非生产性支出不规范”的问题。近年来东陈村征迁任务重,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组长会和户长会次数频繁,故导致茶叶费支出偏高。经了解,东陈村2015至2017年购买办公用茶叶支出共计17笔52509元。2017年1月,兴城村开党员大会购山核桃礼盒184份共计18952元,主要用于年终党员慰问。兴城村现金白条支付农民意外保险费情况已补充提供发票及人员名单。镇(区)今后将督促各村严格执行《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会计制度》和“八项规定”等相关要求,规范村生产性支出。

二是关于“个别村存在违规发放通讯费”的问题。对虹金村、新民村村干部违反规定报销通讯费用的问题,镇(区)纪委在前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8月对虹金村党组织书记作出了党内警告处分的处理,并对虹金村其他2名村党总支成员和新民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收回违规支出的通讯费共计32419元。同时,镇(区)纪委开展了村级通讯费专项巡察工作。通过,巡察进一步规范了村级通讯费的支出,村级通讯费支出有了大幅度下降。据统计,11个村共整改涉及村级支付的手机376部、座机14部、宽带4条,规范不合理套餐及专项服务10项,11个村共节约通讯费12万多。此外,镇(区)进一步加强了村级报账员和镇代办会计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责任意识。同时重视制度建设与执行,严格执行《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会计制度》和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三、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之以恒抓整改。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不放松、不降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明确任务和要求并加强督促落实;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不定期回访,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二)强化自查控苗头。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畅通干部群众意见倾听渠道,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反馈收集的意见加强自查,对核查属实情况及时纠正,对不属实情况做出说明,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存在。

(三)建章立制保长效。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注重标本兼治,重在防范。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育人,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用好整改中更新出台机关各项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与反馈,严格执纪,确保制度制定合理,执行有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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