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家”是我家的传统,从祖辈到现在一直践行着。何谓“做人家”,这是我们海宁的方言,意思是“勤俭持家”。
父母对我“勤”的影响
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勤劳朴实的性格,让他们养成了陀螺般转不停的习惯。记事以来,父母少有“停下来”的时候,即使休息在家,也是忙着“东修修、西补补”,鲜有停歇。这样的“身教”在潜移默化中,深深地影响了我。
年幼时,家里为了改善经济条件,养了十几只兔子。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我“自告奋勇”揽下了“养兔子”这个重任,而如何喂饱这些兔子成了我每天的“必修课”。
每天放学后,我总是迅速跑回家,背上竹筐,拿着镰刀,去田最野里割草,重重的竹筐有时压得我后背生疼。除了要给兔子喂食,每周还要把兔笼全部打扫一遍,说实话,这活真的是“又臭又累”。虽然很辛苦,但我却也感到充实。
我对女儿“俭”的培养
父母都是“50后”,经历过那个时代的艰辛,也一直以实际行动教导我们要节俭。一块毛巾用旧了当做擦地板的抹布继续用,淘米的水留存着用来浇花……
这种“俭”,不同于铁公鸡般的小气抠门,而是一种珍惜每件事物的生活态度,一种憎恶铺张浪费的良好传统。该花的钱不吝啬,不该花的不浪费。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许我做不到像父辈那般“斤斤计较”,但他们这种节俭的生活态度无却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而我也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孩子。
女儿幼时上超市,我会有意识让她学会看商品标签,学会自己制订购物清单,只买自己目前需要的商品。
一直以来,给女儿买的衣服都是舒适型,平常也教导她衣服只要得体、整洁即可,鞋子只要穿着舒适即可,不要一味地追逐“品牌”。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父母的“做人家”影响了我,我的“做人家”影响了子女,家里的这个传统会一代一代继续传承下去。( 海宁市公安局盐官派出所民警 张智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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