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宁市刚召开的第五轮巡察整改反馈会上,资金下发不及时、土地款补偿不规范等巡察中发现的66个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摆在了8家被巡察的机关单位、镇街道,以及43个村社区的显著位置上。 海宁市采取借助巡察方式,推进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海宁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用巡察的威慑力和穿透力,帮助找准扶贫、民生领域的问题,增强整改实效。” 早准备,深发现 巡察前,海宁市就有重点地摸排了本地近5年来扶贫、民生领域方面的突出问题,梳理编入到巡察人员的《巡察重点监督内容参考清单》中,对巡察组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巡察中,把这两类问题作为必查、必问、必看的内容之一,抓住蛛丝马迹发现问题。
巡察组到村里实地查看“三资”公开情况 由于准备充分,有的放矢,66个扶贫、民生领域问题才顺利浮出水面,同时还带出了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严整改,求实效 围绕66个问题,被巡察单位建立了“项目化”整改机制,不整改到位不销号。海宁市还举一反三,将共性问题梳理成清单,下发到相关条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检查整改。 为抓好相关单位开展整治活动,海宁市建立整治项目工作推进联席会议机制、责任部门定期工作专报机制等5项制度,督促涉及扶贫、民生领域的14个条线部门单位,履行好相关责任,推动干部担当履职解决群众关注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流形式。
联合督查组到贫困户家中核实低保金发放情况 严问责,强震慑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快处理,实施精准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13起,对14人进行了问责,其中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10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对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嘉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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