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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04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5月17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老干部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老干部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要求班子成员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不回避、不推脱、不掩饰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落实。我局领导班子切实担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整改工作始终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整改任务,统筹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建立分管领导牵头、责任科室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

(三)明确目标,细化整改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班子成员逐条逐项认真研究,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分解表》,对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间进行了明确,确保巡察组反馈的六大方面、13个问题、39个具体事项、55条整改措施,件件落实、条条到位。目前已完成55条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制度14项,上缴财政5.69198万元,提醒谈话3人。

(四)强化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坚持把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贯穿到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结合班子会议、每月工作例会,对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逐个掌握整改进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改完善《班子会议制度》。已于8月重新修订了局《班子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班子会议议事原则、内容、程序等。现已做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子会议,一般在工作例会之前召开(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二是严格落实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已明确凡涉及党建、纪检、意识形态、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3万元及以上)等重要事项,均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8月4日、8日、28日先后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双先”推荐、节日慰问、档案工作服务外包、办公室职能设置、社区“银立方”工作、供货医药公司遴选等重要事项,均做到会前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会中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主要领导不先定调子、划定框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三是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规范作好班子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讨论过程、决策方式等内容。

2.针对“全市老干部工作引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拟于9月下旬开展,抽取一级支部10个(2018年检查发现规范化建设尚未到位的单位)、二级支部29个(全部),开展规范化建设实地检查,确保规定工作到位。二是开展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已于2019年7月,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离退休干部有关活动经费使用办法的通知》(海委老〔2019〕20号),将结合规范化建设检查,对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是否规范使用情况开展同步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老干部工作的调研指导。明确“五级联动”制度,严格执行班子成员对基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片组的联系指导,强化对基层老干部工作特别是离退休干部党建的业务指导力度。四是强化老年大学办学开放力度。开通老年大学微信公众号扩大社会影响,在2019年秋季招生中,通过微信公众号发表宣传文章7篇,阅读量达18000余人次;开通网上报名推进智慧校园建设,2019年秋季招生学员通过手机终端进行报名,公平公正公开得到进一步体现;实施专业学科限报,提升资源共享程度,在优先保证离退休干部入学基础上,每位学员限报两门课程,此外强化进出机制,毕业后不得再报已学课程,新学员人数增加明显。截至2019年8月30日,学校在册学员2421人,报读学科共3592人次,其中新增学员489人。根据学员的需求,结合省、嘉兴“四个校园”建设指导意见,及时调整相关课程设置。2019年秋季根据学员需求,新开智能手机运用、插花、烘焙等热门课程,目前班级数量达到96个,涉及9大系,50个专业,组建学员群团15个。从2019年8月起每年补助老年大学百合教学点0.5万元用于教学管理,同时对各类教学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并将百合教学点的烹饪、瑜伽授课点放在海宁老年大学本部进行,共享教学资源,优化服务保障,让更多的社会老人能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发挥作用。五是推进“社区”银立方志愿服务深入开展。8月29日-9月2日,对已成立“银立方”党支部(老干部志愿服务队)的28个社区,分别组织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银立方”党支部书记召开座谈会(分四组),听取一年来社区“银立方”党建和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今后,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银立方”座谈会,进一步提升广大离退休干部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发挥余热的积极性。

(二)关于落实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落实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已于8月底修订《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明确班子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1次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至少1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同时明确主要领导“三带头”“三亲自”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二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今年以来,班子已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和学习3次,分别学习了《2018年我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工作方案》等内容。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微信阵地,对全市老干部工作群、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群、社区“银立方”工作群成员,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特别是强化本局人员思想教育,主要领导经常在会上强调,对网络上的不良信息要进行坚决抵制,多传递正能量声音。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实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题党务知识培训。9月4日,邀请市直机关相关人员为全局党员干部讲授党建理论知识。二是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8月29日,对应知应会测试不及格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安排补考。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根据“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行一步”集体学习要求,为每位党员干部下发中央规定的三本必读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要求认认真真、原汁原味学习,在学习时及时撰写批注体会、重点词句相应划线标记,特别是牢记相关应知应会常识。

(三)关于落实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建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班子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8月29日,召开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讨论发展党员事宜。9月2日,召开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发展一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9月9日,由主要领导为局机关和退休支部党员上党课。12月底前,专题召开班子党建工作会议,将由主要领导主持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二是提升党员党性意识。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提高履职能力。8月12日-14日,党总支书记参加“2019年度机关党的建设专题研讨班”,进一步提升了抓机关党建的工作水平。8月29日,对未能正确填写入党时间的党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三是规范党务工作。严格规范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明确记录规范,进一步规范党内称呼、记录格式和内容。四是规范组织设置。于9月9日召开退休支部党员大会,增补局退休支部委员会委员2名。五是加强局机关党总支对支部工作的业务指导。拟于9月下旬,由总支书记对机关支部和退休支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指导检查。今后每半年开展一次。

2.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2019年3月以来,已按要求每月召开支委会,规范登记支部委员、党员名册、党费缴纳等基础信息,严格作好会议记录。二是规范开展支部学习。7月开始,严格将周一夜学和支部党员学习大会区分,杜绝了以夜学代替支部学习的现象。三是认真落实“先锋指数”考评制度。8月5日,对支部党员进行半年度先锋指数考评,严格根据考评标准确定得分,按比例确定“优秀、先锋、合格”党员。

3.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执行。8月28日后,已将财务工作及相关人员由服务管理科调整纳入办公室。二是加强干部工作培训。干部人事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重点学习了《海宁市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海委组〔2014〕67号)、《海宁市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海委组〔2013〕23号)和《关于市级机关中层干部任免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委组〔2009〕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8月20日,分管领导参加全市组工干部培训班,增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识和业务能力,并在9月3日的全局会议上组织学习。三是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已对之前应归未归档的2015年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等相关资料及时进行归档。四是坚决整改落实。将未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试用期制度等问题纳入我局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当中,主动上报接受监督,提升整改力度,同时经请示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明确试用期满后未按相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并发文的不需补发,今后要加强学习,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落实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八项规定’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现在公务接待中已完全杜绝赠送土特产等情况。二是健全完善内控制度。9月初,对内控制度中的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对禁止赠送土特产、公务接待审批流程、接待陪餐人数、接待公函留存、物品发放和采购、财务报销等重点涉改内容做出明文规定,拟于9月底前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三是加强公务接待业务培训。9月3日下午,邀请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相关人员为全局工作人员授课,针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重点内容开展深入学习。四是集中退回相关补贴、奖励和物品折款。相关经费统一退回,上缴财政。今后举办一般会议活动,如各类座谈会、交流会等,严格按照要求,停止发放纪念品。任何会议活动禁止为本局在职人员发放纪念品,局退休支部活动物品发放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离退休干部有关活动经费使用办法的通知》(海委老〔2019〕20号)文件要求执行。五是规范物品采购发放。完善内控制度中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继续实施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老领导常规服务、实事服务项目,进一步规范物品采购和发放工作,发放时尽量让本人或家属签字。其他因各类工作需要发放的物品,按有关规定列支。六是严格车辆管理。根据书记办公会议精神,相关车辆已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规范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七是严格外出考察管理。8月16日,市关工委办公室针对《海宁市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规定》组织专题学习,重申相关纪律规定,今后杜绝通过旅行社组织外出考察的情况。

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中的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明确今后将年度预算作为班子会议的重要议题,集体审议,并请纪检组监督;涉及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老领导的年度慰问,严格按照实有人数编制预算。二是加强慰问工作的资料管理。对2017年7月21日发放冷饮费签名不全的情况进行核查,并提交情况说明;对2017年11月13日缺失的慰问名单予以补正;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今后慰问工作中的签字确认。三是及时上缴相关款项。已对老年大学存在差错的备课费(1400元)、局机关重复报销的款项(1860元)、关工委误报的差旅费(240元),退回后上缴财政,8月29日、8月30日已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四是加强专项支出管理。9月5日,已对以往年度专项列支有误的内容进行整理,并提交情况说明,与财政局沟通后按要求办理;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专款专用,对2019年列支有误的项目,9月底前全部办理调账。五是加强出差管理培训。9月3日下午,邀请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相关人员为全局工作人员授课,针对差旅业务开展深入学习。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海宁市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办好领导干部出差审批手续;差旅费报销统一通过转账汇至相关工作人员账户,杜绝现金报销。六是强化工会经费管理。5月,局工会主席参加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工会主席培训班;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级工会相关制度文件,特别是浙总工发〔2018〕11号《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工会经费使用的各项规定,制定了局机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已对2016年未缴工会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进行了补缴,2019年按照基本工资百分之零点五收取会费;对2015年来工会经费支出发票重新审核,工会负责人未签字的发票,进行了补签。七是加强老年大学学费收入管理。已开设老年大学银行学费收缴专用帐户。2019年7月秋季学期报名已通过网上报名缴费方式收缴学员学费。学校将不再现场收取学员报名费。

(五)关于落实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已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任务。2019年度的廉情报告,经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再上报纪检部门。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9年1月,班子成员和主要领导、中层干部和分管领导,已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今后做到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报纪检组。三是加强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的主动性。7月27日,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主动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参加。在修订的《班子会议制度》中明确,今后在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班子会议前,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廉政风险专题排查分析会。7月18日,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了《2019年度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赋分办法的通知》,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切实抓好“三清单一报表”有关工作,及时做好信息录入。规定今后每季度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拟于9月底前专题召开廉政风险排查会,要求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结合本次巡查发现的问题,仔细排查廉政风险点,提出防范措施。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修订《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明确做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之间,中层干部与工作人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做到既谈工作也谈思想,及时发现问题,提醒教育。班子成员认真记录《分级谈心谈话记录本》,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中的谈心谈话内容,做到记录规范、原汁原味。

3.针对“形式主义问题还不同形式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事求是撰写各类发言材料。班子成员已充分认识到民主生活等发言材料雷同问题,在今年5月30日的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班子成员都能结合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深入剖析存在的不足,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主要领导以身作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内容实事求是,针对性强,基本不存在与往年重复雷同情况。今后的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会等,均会强调此项要求。二是重视学习教育实效。将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抓好机关支部和退休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强化实效。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习教育的指导检查工作。拟于9月下旬开展实地检查,并确保对每个支部每届至少一次进行实地指导检查。

(六)关于落实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货物采购工作。已做到在政采云系统上架的货物,全部通过政采云系统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之外、未进入政采云系统的零星货物采购,全部由两人及以上经办,到正规商家执行采购。二是规范财务结报工作。加强供货商发票管理,及时做好结报,避免延后;完善财务报销手续,各类发票一律明确列出单价、数量、明细和发放清单;谁经办谁签字,在货物采购中严格落实两人及以上经办,四人及以上签字;严格发票管理,在货物采购中禁止使用领款单、收据;对慰问活动或劳务性质产生的费用,一律使用行政制式的劳务审批单和规范的现金领款单。三是加强公务卡使用。在日常采购中已基本采用公务卡支付,减少现金支出。在不便使用公务卡的情况下,能做到规范执行现金使用报销手续。四是加强资产管理。9月初已完善资产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办理资产的登记和各类处置,与财务帐保持一致;对未入账的保密文件柜办理补入账(2019年6月)。五是完善相关慰问工作标准。制定《离休干部相关活动经费使用标准》。今后根据标准,匡算年度人均费用,形成制度安排。在每年预算编制专题会议中,局班子成员对需要调整慰问标准的项目进行讨论决定。实际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标准,及时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六是规范医务室管理。对接核算中心、社保中心,核查相关保健品结算、部分批次药品重复入库等问题,提交情况说明;7-8月已对2015年以来的药品进销存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并作统计汇总。自2019年7月起已停止销售保健品;对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供货商的资质信誉、经营范围等情况进行了解核实,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停止与嘉兴东翰商贸有限公司的合作,保留与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和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的合作。本着既规范又方便老同志的原则,修订完善了《医务室管理制度》、《医务室工作人员职责》制度,建立《药品销售出入库账目》,要求重要事项请示汇报,加强监管,定期检查,做到账实相符。结合离休干部服务保障需求,已与医保局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七是规范党建经费的使用管理。按照海纪三组督(2019)第02号督办单要求,已对局退休支部“党建经费购买保健品慰问党员”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局退休支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离退休干部有关活动经费使用办法的通知》(海委老〔2019〕20号)文件要求,规范使用支部活动经费,为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作出表率。八是规范大额资金的使用。8月29日已对公款长期放在私人账户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今后开展需要大额现金的慰问活动,提前向核算中心借款,在慰问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还款;取消5万元备用金。平时需零星慰问的,由工作人员垫付,并及时结报。2019年1月起,除慰问活动外,其他项目如照顾性用药、返聘补贴、劳务费等,已全部通过汇款至核算中心1884账户,由工行分发到相关人员工行账户。

三、巩固整改成果

1)强化担当,落实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老干部局系统内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责任,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2)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果。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突出问题导向,对本轮巡察反馈的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加快进度,强化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推进落实;对已经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确保严格执行到位,发挥应有作用;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组织检验。

3)迎难而上,加速转型提升。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老干部工作加快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自觉把整改工作与新时期老干部工作融为一体,以整改成效来体现巡察目标,以工作业绩来凸显巡察成效,持续引导广大离退休党员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切实做到“让党委政府放心,让老干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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