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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亮灯式工作法”促监督常态化

作者: 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19-12-31 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年以来,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紧扣各被监督单位职责特点,突出问题导向,探索实施“亮灯式工作法”,促日常监督全覆盖、常态化。

一是常亮“红绿灯”,压实主体责任。紧紧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各被监督单位抓好“三清单一报表”制度执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评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坚决“亮红灯”。今年以来,审核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个性化任务43项,参加、列席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及其他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议78次,提出纪检监察意见建议44条,如,对检查发现的一被监督单位以局长办公会议代替局党组会议决策重大事项的问题“亮红灯”,督促整改。

二是勤亮“闪光灯”,从严正风肃纪。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等方式及时“打闪”提醒,切实起到抓早抓小、红脸出汗的效果。今年以来,共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蹲点深查10次,检查部门(单位)24个,发现并督促整改经费报销、公车使用、外出学习考察审批备案不规范等问题24个,发出纪检建议书1份。参与主题教育正风肃纪检查4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 8个。开展防台工作专项督查2次,发现并纠正问题2个,约谈提醒9人。

三是善亮“防腐灯”,增强廉洁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灵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管在日常、严在经常。今年以来,党纪立案1人,诫勉谈话并责令在党支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2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基层党组织1个,开展各类谈心谈话127人次。同时,注重源头预防,利用周一夜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等契机,通过开展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学习身边典型案件通报等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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