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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9-04-11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18年9月6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妇女联合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召开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并全面部署安排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会党组要求,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率先整改,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部室要根据党组提出的整改工作要求,抓好整改各项措施的落实;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查问题、找差距、定措施、抓整改,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整改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落实。会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带头和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明确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针对每一项具体问题,建立了由党组书记或成员牵头负责、相关部室具体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期间,我会主动征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问题整改工作全过程,有力推动巡察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三)细化任务,明确整改目标。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党组逐条逐句认真研究,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深入查找根源,制定了《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表》,对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室、整改时间等进行了明确,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

  (四)强化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党组坚持把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贯穿到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对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问题逐个整改,节点逐个推进,完成一个销号一个,逐条逐项推动落实。强化动态监管,全时段、全过程了解掌握整改进度,对重点难点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及时督导督办,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今年以来,党组书记在每次党组(扩大)会议上都会专门就巡察整改作强调,指出要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4次,研究党建具体工作、开展理论学习、查摆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自身短板;听取机关支部工作汇报1次,以支部为单位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知识,并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1次。二是修订党组工作规则,2019年起,凡涉及党建、纪检、意识形态、“三重一大”等事项均专门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党组会议前充分准备,会中充分听取党组全体成员及干部群众的意见,表决时落实好“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确保党组议事程序规范、决策民主。三是就巡察时开展的应知应会测试反映出来的少数党员入党时间模糊的问题。经查,个别同志将入党时间“2003年7月”误写成“2013年7月”,属于笔误。机关支部书记已与其进行了个别谈话,要求其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对应知应会知识再学习。

2.针对“全市妇儿事业引领能力需提升”问题的整改。一是充分利用妇联公众号,开设“微普法”专栏,定期推送妇儿依法维权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知识。注重及时处置“妇儿”侵权事件,快速及时多渠道广覆盖地加大宣传,扩大震慑力。今年以来,微信推送妇女儿童维权普法案例8篇,接待信访7件,均得到有效调处。二是发挥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的协调职能,主动对接市卫健局、市财政局,汇报市政府,将基层妇女近两年反映最强烈的妇女“两癌”筛查周期太长的问题妥善解决——从2020年起,恢复两年一轮妇女“两癌”筛查。三是深化扶贫帮困工程,继续深入实施帮助贫困妇女创业的“五月阳光”巾帼创业帮扶行动,帮助6-14周岁孤困儿童上学的“关爱成长”慈善助学工程,为生活困境儿童找寻生活关爱的“潮乡社会妈妈”巾帼志愿帮扶行动等精准扶贫品牌工作,为社会各个有需要的妇女儿童群体提供小型化帮扶服务的“紫薇花”公益项目微创投活动等。四是持续推进妇联组织改革,以妇联区域化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国有企事业单位、四新领域妇女组织建设。创新基层阵地建设,积极打造示范点,梁家墩、黄湾巾帼民宿、神龙湾小镇3个“妇女微家”示范点已启动打造。五是以召开座谈会、走村入户面对面交流等,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纳妇女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为谋划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2018年12月份以来,开展专题调研4次,走访交流慰问6次。

  3.针对“业务工作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档案意识,注重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完成了2018年度“优美庭院”示范户评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材料归档工作。认真开展2018年度全市妇女工作考核,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开展工作总结考核工作,做到“有自评、有互评、有考评”,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二是严格制度执行,确保规则有序推进。制订2019年度家庭教育年度工作计划,计划按规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全市家庭教育工作。三是搭建平台,让更多女性参与妇女工作。加强对市属妇女组织的指导,拟于今年7月份开展妇女组织负责人业务知识培训,同时搭建平台,让机关妇女干部参与巾帼志愿服务,如争做“社会妈妈”、垃圾分类义务宣传、河道保洁义务巡防等。

  4.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2月1日党组(扩大)会议专门学习了嘉兴市群团改革推进会、市纪委十四届全会精神,强调廉洁过春节。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述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明确宣教部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部室,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初稿已完成,待党组讨论通过后实施,切实落实“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1次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至少1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等”工作任务。1月28日围绕“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联微信、微博矩阵。1月5日在机关党支部会议上,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对手机上看到的不良信息进行积极抵制。

  (二)关于落实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肃党内民主生活,按照规定时间召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直面问题,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党内生活良好氛围。1月2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规范记录。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今年1月份起,党支部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党组书记每年上党课1次,党支部书记每年上党课或领学不少于3次,同时做好党员先锋指数和支部堡垒指数测评和公示工作。1月28日开展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进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和支部堡垒指数测评。制定了2019年党员学习计划。

  2.针对“党组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提升党组谋事质量。《党组记录本》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规范记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事前充分沟通、酝酿,会上集体讨论研究,记录规范全面真实。二是严格按照妇联党组工作规则,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遇有重要情况增开。今年以来,党组(扩大)会议已召开4次,并规范记录。三是规范工作例会记录。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例会规范记录,2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存在问题与不足,讨论完善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3.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关注妇联干部成长,积极开展推优工作。今年年初,在评选年度先进集体及推荐嘉兴“三八”红旗手过程中,充分考虑有利于推动妇联干部成长问题。二是加强基层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在岗位匹配、能力培养、待遇落实、家庭关爱等方面继续不断探索创新。今年,针对个别镇妇联主席待遇问题,积极出面帮助协调;完成了镇(街道)妇联主席队伍摸底调查。2月份组织全市1380名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联执委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拟于8月份开展基层妇女干部培训班,提升素质。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各层级干部间的谈话频率,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谈,分管领导与部室人员谈,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今年以来,开展各层级谈话11次,把“廉政、作风、制度”等专题性谈话作为党组书记的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任务重要内容。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任务,杜绝以妇女工作业务代替个性化任务,党组坚持每季度召开廉政专题分析会,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执行情况,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党组书记逢会逢节必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痕迹化管理,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个性化任务全过程纪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安排专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材料进行搜集、整理和归档。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三清单一报表”中“问题清单、任务清单”以初步形成,待党组讨论通过后,制定任务计划表。三是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与监督。今年以来,每次党组会议召开之前都与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沟通,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廉政风险意识。今年1月7日召开党员大会,专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体中层干部开展新一轮岗位风险点排查,并对2018年“风险点”进行梳理和“回头看”,确保查准、查全。二是严格落实“三清单一报表”工作,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初稿已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任务初稿已形成,待党组会议通过后,进行逐条分解,明确责任部室及人员。2月27日认真开展了中层干部利益冲突排查工作,每位中层干部签订《防止利益冲突承诺书》。

  3.针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海宁市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规定》,坚持从严审批、控制总量、勤俭节约、减少费用、讲求实效的原则,今年1月份起,严格做到外出有计划、行前有方案、填写《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审批表》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二是加强外出学习考察审批制度与财务制度的学习教育,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1月7日党员大会上,专门学习了外出学习考察相关规定。三是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并印制成册发放至机关干部,2月11日“周一夜学”组织了专门学习单位内控制度。

  (四)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三公经费’、人员福利等列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海宁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海委办发〔2014〕49号)有关规定。针对有关接待超标、清单缺项、无接待审批等问题,按条线进行查漏补缺,剖析接待超标原因,有的因为接待清单里没有写明驾驶员,致使接待费用超标;补齐反家暴咨询活动文件通知、2016年慰问贫困妇女名单、“两癌”妇女名单等佐证材料。针对“2016-2017年工会福利名义发放新华书店图书卡7200元”的问题,经查明,当时列支在工会经费里。针对“2015年12月购劳保用品960元”的问题,经翻阅财务档案,该费用列支福利费中,当年预算中有福利费人均120元,用于购买劳保用品等。今年以来,招待嘉兴妇联来我市开展慰问、考核等2次,陪同人员、用餐标准均符合接待规定,并由相关人员做好接待前准备及接待后的审核。二是严格按照《海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海财政〔2017〕88号)有关规定开支差旅费。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中提到每笔费用都进行“回头看”,查补了有关资料,有些确实资料遗失的,分管领导与经办人进行了谈话。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按照预算核定的用款计划执行,今年以来,各类费用的支出凭证及发票均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经费用途,经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审批,金额超过1000元的发票,再交主要领导审签后由财务经办人员办理。

  2.针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及时缴纳现金。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今年以来没有发生现金缴存不及时情况。二是女企业家协会帐户已经单独建帐,自我管理,自我审批;协会慈善捐款已转至协会帐户。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捐款已划转到慈善总会专户,今年年初开展贫困妇女儿童慰问金都列支在该专户。

  3.针对“部分专项预算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专项预算制度,科学编制妇儿办工作预算,根据预算合理、有序使用资金。针对2016年“六一”节慰问资金安排不到位问题,加于警觉,举一反三,特别是在今年开展“六一”慰问品采购时,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严格执行专项预算制度,在2019年预算编制中,认真制定反家暴宣传及慰问活动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有预算有计划。

  4.针对“业务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今年1月修改完善了“紫薇花”公益项目管理办法,由于海宁妇女网2017年已关闭,因此去除了“入选结果须在海宁妇女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内容。每年公布入围公益项目的文件通知中对项目补助方式、拨付进度等内容作了统一规定。今年拟继续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指导与督导,关注项目资金使用比例,发现不符合资金使用规定立即提出整改。二是严格执行培训资金拨付制度,加强资料审核,在今年开展的各类培训中,防止类似“职业技能培训审核不到位”情况发生。

  三、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涉及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妇联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执纪和问责工作。

  (三)勇于克难,推动妇联改革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妇联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自觉把整改工作与妇联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着力破解长期困扰和阻碍我市妇女事业发展的各种困难,以良好的工作成绩来验证巡察结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来体现巡察结果,以奋斗姿态勇当“两个高水平”建设排头兵,不断推进我市妇女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巾帼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80776739;邮寄地址:市行政中心2号楼531室市委巡察办;邮编: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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