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决定》,近日,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就扎实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部署,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民营企业发展之中,引导全省广大民营企业家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努力形成我省民营经济清明、清朗、清新的良好生态。
2022年,全省民营企业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有效融入企业制度、文化、管理、经营活动中,进一步完善清廉建设的责任体系、教育体系、制度体系、惩戒体系等,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企业崇廉敬廉的氛围更加浓厚。
2035年,全省民营企业清廉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整体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清廉成为全省民营企业的风尚。
坚持党建引领。
坚持高质量发展。
坚持企业主体。
支持和指导有条件的基层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中心任务和质量效益核心指标开展效能监察。
定期层层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
坚持廉洁谈话制度。
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强化日常廉洁从业教育,提升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
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开展廉洁教育。
把廉洁从业的要求融入岗位职责。
强化警示教育。
建立健全企业惩防体系。
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权利监督约束制度。
建立健全腐败行为惩戒警示制度。
培育和提升以“廉洁从业、诚信守法、行为规范、道德高尚”为核心的企业文化。
发挥优秀民营企业家在企业清廉文化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培养造就清廉员工队伍。
形成工作合力。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健全诚信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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