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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海宁“四告知”让信访有温度、有信度

作者: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19-09-27 浏览次数: 字号:[ ]

        7月11日,海宁市袁花镇东风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村民委主任陆月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同时,海宁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干部也向相关举报人告知了该情况。

  “这是我们信访举报‘四告知’的‘结案告知’,目的是让信访人了解到信访举报的最终结果。”海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殳悦说。

  为了提高信访举报的满意度,增强群众对清廉建设的获得感,海宁市纪委市监委从信访举报人角度出发,在“两告知”的基础上扩展为“四告知”,即受理告知、延期告知、结果告知、结案告知,目的让举报人在举报件办理的每个重要节点,都能收到进展反馈,知晓情况。

  担任海宁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主任多年的俞魏炜说,我们碰到很多举报件,举报人往往恨不得马上得到办理结果,但信访举报处置有一套严格、科学、完整的处置流程,时间没有那么快。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有些举报人比较焦急,有时情绪比较激动,甚至影响生活,这个时候,我们就主动告知,让举报人心里有数,耐心等候。同时,这也是对我们工作的自我监督。

  所以,看似简单的反馈回应,却暖了举报人的心,同时也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办信的可信度。自实行以来,海宁市信访件的“办理满意度”和“结果满意度”双双上升,重复访、越级访、疑难访的数量明显下降,今年至今未发生越级访。

  “信访工作既是工作阵地,又是服务窗口,还是宣传前沿,要达到政治效果、工作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四告知’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精神。”海宁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沈强说,“目前,这一制度在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各信访举报件中都进行了贯彻。”

  本着主动作为的思想,海宁市纪委市监委在新形势下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网上网下“两手抓”。网上,在网站、微信上开辟更为便捷的举报通道,经常性推送信访举报知识;网下,结合巡察、专项督查、扫黑除恶等工作,开辟“专项化”信访举报途径,提高信访举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真实性,方便服务广大群众监督。(嘉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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