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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斜桥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 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9-09-05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9年7月25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斜桥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险峰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朱建军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和指示精神,并就斜桥镇党委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斜桥镇党委书记洪国清作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4月4日至5月23日对斜桥镇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认真了解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巡察任务,于7月17日、7月22日先后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了巡察情况。

一、巡察总体情况

2015年以来,斜桥镇党委能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打造海宁“城西产城融合新城、历史文化水乡古镇”的工作目标,抓美丽建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抓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建设面貌焕然一新;抓经济建设,全镇经济社会得到持续稳定发展,老斜桥集镇被评为2018年度小城镇综合整治省级样板。但在解决建房拆迁安置引发的社会矛盾、加强对村(社区)的监管方面缺乏有效手段。

二、巡察发现主要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弱化。2015年至2018年均存在书记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商定党委会内容的现象,且党委会次数较少,忽视了党委集体领导作用,影响了党委核心作用发挥。如2015年2月9日未经党委会讨论由书记办公会议直接讨论年终考评工作结果、村社区干部报酬、春节前发放奖励慰问、有关人事事宜等。2018年9月22日党政联席会议直接讨论重大经济事项、大额经费支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1)新一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因镇前期调查摸底不到位、政策变化大,导致项目拆旧区块调整幅度大。(2)招商引资工作上, 2016年至2018年斜桥镇工业实到市外内资完成率分别为66.32%、50.01%、47.51%;服务业实到市外内资完成率分别为41.22%、45.18%、0%,2016年和2018年实到外资完成率分别为9.13%和0%,均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最多跑一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商事登记审批项目设置了多项非法定前置审批条件,权属证明需要盖所在村(社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消防队、经济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镇政府等6个部门的章,存在“群众多次跑”情况,未达到“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

4.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还不够到位。(1)部分重大事项决策准备酝酿不够充分。有的议题为赶进度、赶时间临时上会,会前对讨论的议题了解不够,造成讨论流于形式,甚至出现因仓促上会而重新讨论同一个议题的情况。(2)会议讨论质量不够高。个别分管领导对不直接分管的议题关心较少,发表意见建议偏少,讨论发言不够充分。(3)会议记录不够详实。经抽查,在2015年至2017年的党委会议记录中发现,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未能体现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过程,会议记录只有讨论议题和会议总结,具体事项记录不详且未见附件说明。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1)存在重业务、轻理论的现象。党委对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重视,党员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往往以业务培训代替政治理论学习。(2)存在学习走过场现象。政治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联系不够紧密,把学习当成是上级检查的要求,缺乏主动学的意识。如“周一夜学”以集中听课讲课为主,没有组织开展讨论。

2.主题教育活动工作开展不够深入。(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结合实际不够,因地制宜“开展学、推动做”的方法不够多,2018年7月,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对镇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总体排名靠后。(2)“社情民意大走访、‘八八战略’大宣讲、思想观念大解放”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落实不够到位。如交办单未在交办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交办时间不及时,个别问题的反映日期与交办日期相差10天以上。

3.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够到位。(1)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弱化倾向。经查党委会会议记录,未见党委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三带头”“三亲自”情况。未能做到“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会议、每年至少1次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每年至少1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要求。查阅2015年至2018年民主生活会中的工作总结,发现2017年、2018年没有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内容。(2)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相对薄弱,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还不够,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缺少网军队伍工作开展情况记录。(3)“两微一端”平台内容相对比较单一、缺乏新意,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仍有三个村未启动,活动同质化现象普遍,活动形式亟需创新。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不足。(1)机构配备与“三定”方案不符。存在擅自设立机构情况,如治水办、园区办、征迁办。(2)中层职数未批先用且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如2014年9月和2015年6月斜桥镇党委分别发文任命3人为中层副职,但2016年5月斜桥镇才向市编委申请任用职数。2017年6月27日斜桥镇党委研究决定调整部分中层干部配备,但2017年6月30日,市编委办才批复同意斜桥镇用职申请。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和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级均为中层副职,实际享受中层正职经济待遇。(3)选拔任用程序履行不够规范。如2015年至2018年7次干部选拔任用均未见口头推荐相关印证材料。(4)年龄梯次不够合理。镇中层干部总体年龄结构偏大,中层干部中35岁及以下的占30.5%,45岁以上的中层干部占41.7%。

2.党建工作不够规范。(1)党员发展基础工作不扎实。在党员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部分环节上把关还不够严格。(2)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在“五水共治”、征迁拆违等工作中未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基层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存在走过场现象,考评分数基本相同。部分党员纪律意识淡化,参加党日活动、组织活动不积极,如2017年3月15日庆云村党员大会,实到109人,缺席30人,到会率偏低。

3.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1)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不足。如2018年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以要求代替批评,其他领导间缺少相互批评。(2)自我批评整改不够有力。部分自我批评流于形式,存在的问题年年提、年年改、年年在。(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一是未按规定召开支委会。2017年斜西村部分网格支部、新农村创业党支部未能按月召开支委会。二是未能及时进行补课。镇综合执法党支部2018年4月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相关篇章,应到16人,实到12人,缺席4人未见补课记录。三是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支部工作手册存在内容雷同现象。路仲村下属5个网格支部,2017年的支部工作手册1月至7月记录内容相同,且未见8月以后记录。抽查祝场村留茶党支部手册发现,党的组织生活记录中记录人为陈某,但补课名单中也有陈某。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格。(1)公务接待不够规范。一是餐费超标准。经抽查发现,2016年2月接待深圳太平洋保险公司餐费1420元,接待审批单注明来宾10人、陪同8人,而菜单显示小毛巾为10份,餐费超标准。二是陪同人数超标准。经抽查发现,2016年1月接待浙江和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来宾4人,陪同4人,陪同人数超标。三是接待审批手续不全。2015年2月接待北京客商用餐530元,只有发票,无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及菜单等。(2)公务用车不规范。一是未按镇制定的公务用车集中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抽查发现镇公车未进行一车一账管理,未将车辆的使用对象、用油数量、行驶里程及用车费等进行公示,且在2016年10月前未见公车使用审批单记录。二是对经济建设服务中心招商用车缺乏管控。(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仍有发生。如2015年斜桥镇2名中层干部违规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四风”问题纠正不彻底。(1)镇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不够。对群众、村(社区)反映的诉求不能及时予以解决,造成信访量较多。一些集体访、重复访难题,没有主动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引发群体性信访。(2)公共服务中心事项未全进驻且代办窗口作用未发挥,环保、综合执法、村镇建设等有关事项未进驻到镇公共服务中心。代办窗口虽然设立但是没有具体人员办公,形同虚设。(3)部分党员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方法偏简单。在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中,存在为赶进度临时占用农户田地施工的情况;在美丽乡村创建中,存在为满足上级检查要求而搞突击整治、搞脱离农村实际情况的建设。(4)窗口人员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在2018年12月市纪委对该镇督查中发现,镇公共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咨询有关问题时,告知不够主动,对需要盖章的部门地点以及携带的资料告知不清晰。实地走访镇公共服务中心发现,有2名窗口人员未统一着装。

3.存在乱作为倾向矛盾化解不力。个别镇村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未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党委未能严格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在群众中造成一定负面影响。镇党委在选拔任用村干部方面未能严格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真正做到选拔任用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的干部。

2.党内监督不够有力。(1)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到位。2016年未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2015年、2017年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查找范围只有部门副职以上,无一般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的排查,且少数人员风险点查找过于简单、走过场,防控措施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如2015年某部门副主任查找的岗位风险点仅为“廉政”两个字。(2)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多发。2015年至2018年党员违纪违法受到党纪处分35人次,其中镇、村干部党员10人。(3)监督执纪工作不够规范。如2016年3月25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违纪党员处分事宜。2015年6月1日、2018年6月1日的党委会研究违纪党员处理的记录过于简单,没有讨论和分别表决的过程。

3.对村(社区)监管不到位。斜桥镇对村(社区)在政策解读指导、“三资”管理、工程建设、日常管理等各方面监管不力。一是镇虽然出台了《斜桥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但在平时工作中缺乏指导和监督,部分村小型工程项目未严格按规定执行,未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事前备案。二是审计报告中发现,长期以来华丰村在“三资”管理和使用、工程管理、对外投资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均存在操作不规范、重大事项未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等问题;同时,村部分股权和资产收购等资本运作事项存在较大风险,镇党委对村级设立的全资公司或参股公司均未能进行日常监管。

4.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偏少。党委对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还不够重视,认为谈心谈话主要是纪委的职责,开展谈心谈话不积极、不主动。分管领导对条线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抓得不够,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比较简单,往往以集体谈话为主,存在以业务工作代替党风廉政内容进行谈话的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进行谈话提醒,与下属干部深入交流和定期约谈次数较少。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主体责任推进不够扎实。(1)党委专题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较少,没有严格落实省委关于“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要求。如2016年、2017年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均只有2次。(2)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递减的现象。2015年至2018年只有镇党委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均未见分管领导与机关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未能层层传导压力。

2.“一岗双责”重计划轻落实。(1)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任务制定研究不够详实。2016年、2018年个别领导干部分管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任务,未能结合党风廉政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存在以业务工作代替现象,如2016年某领导的个性化任务为“安全生产规范化审批及管理”。(2)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任务具体举措与完成情况不匹配。如2018年某个性化任务具体措施中提出“拟定建设管理制度”,但在全年完成情况中未发现制度制定的进展情况。

3.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1)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8年,斜桥镇政府以商会提供招商信息名义向商会拨款四年共计55万元。(2)商会账存在大量现金支付情况。(3)未严格履行合同,造成财务成本增加239.64万元。(4)“一企一策”奖励加大镇财政资金压力

4.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1)部分工程项目未能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相关规定。(2)镇平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未按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斜桥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一般建设项目一律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交易对象。项目业主应成立3人左右的谈判小组,邀请不少于三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村镇服务中心制定实施细则规定“5万元以下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直接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实施单位;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间,有10个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项目均未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实施单位。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强化党领导一切的观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全党核心地位,厘清党政职责,提升党委的谋事质量。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密结合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质量完成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增强党的思想引领力。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等主题教育活动学习教育。进一步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专题研究、定期研判、情况通报,牢牢掌握网上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提高警惕性和鉴别力。

(三)深化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和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政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标准,规范党费收缴,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基础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建基础性工作。

(四)强化内控制度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三公”经费审批手续,规范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行为。建议公务用车由指定科室统筹管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审批、公示、报销、加油等各项制度。全面纠正“四风”问题,提高为民服务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依法行政意识,避免政策执行偏颇。

(五)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纪党规。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把坚持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廉政教育,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精准排查岗位风险点,减少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加强对村(社区)在政策解读指导、“三资”管理、工程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加强对华丰村审计报告的整改指导,加大整改力度。抓好“四种形态”落实,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抓早抓小,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和底线意识。

(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做细做实“三清单一报表”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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