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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0-0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9年12月3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滕敏忠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朱建军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和指示精神,并就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朱炯作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8月12日至9月27日对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认真了解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巡察任务,于11月12日、11月26日先后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了巡察情况。

一、巡察总体情况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能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实施“品质公路”建设、推进“通江达海”工程、推动“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等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8年被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三部委联合授予全国首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称号。2018年11月成功入选全省首批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示范县。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获得嘉兴市交通局考核第一名。但工作前瞻性、创新性还不够。

二、巡察发现主要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委核心作用存在弱化现象。(1)“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不到位。市交通运输局涉及运管、公路、海事等行政审批业务,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应统一整合到法制科,但目前仍分条线开展审批,尚未实现“两集中、两到位”,营商环境重视不够。(2)下属单位重大事项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岗位合同工招聘未经党委会讨论。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合同工未经局党委会讨论,随意性较大。二是对部分下属单位大额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如2018年11月,市正大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服务中心在实施车辆环保检测中违规操作并出具虚假车辆检测报告,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未及时上报局党委。(4)存在以局长办公会议代替党委会的现象。如2016年1月12日,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局中层干部选拔事宜。2016年1月28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党委议事规则及廉政纪律事宜。

2.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局观还需进一步提升。(1)长三角一体化交通战略落实存在“慢半拍”现象。如“五区十四码头”项目至今仍未完成;钱江二通道推进速度缓慢。(2)品质交通建设力度不够。城市快速公交建设尚未实施。社区巴士、定制公交、定制班线等工作落实力度小,公共交通建设与人民群众对“品质海宁”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3)统筹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提升。如海涛路北延项目推进缓慢。(4)“十三五”规划推进速度偏慢。截止“十三五”中期,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水运建设、站场建设分别完成投资42.8亿元、0.268亿元、6.5亿元、6.2亿元、0.8亿元,推进速度偏慢。

3.人民群众关注的核心问题尚未有效破解。(1)中心城区行车难等交通困局尚未有效破解。主要道路交通拥堵现象时有发生,治堵效果不明显。(2)农村公路管理欠到位。农村公路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道路养护跟不上等问题,农村公路管理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3)非法运营车扰乱运输市场正常秩序。如非法运营网约车大量存在,损害乘客及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扰乱运输市场正常秩序。(4)城乡公交发展还存在短板。群众对城乡公交存在的问题信访量较大。公交站点、公交线路的设置还不够合理,老年公交IC卡年检点过少,公交IC卡还不能在杭州等城市跨城市使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力度不够。(1)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深刻。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中,党的政治建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核心党务知识错误率较高;有14名党员不能正确填写入党时间,1名党员不能正确回答所在支部名称。(2)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学习深度不够。如2017年11月局党委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讨论及体会材料中部分党员干部没有联系本单位实际情况谈体会,理论联系实际不足。(3)基层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扎实。一是学习准备不足。2015-2018年度未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征求意见工作未落实。二是学习手段创新性不够。学习基本上以念文件、读报纸为主,缺乏互动性。

2.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落实不到位。(1)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作不扎实。书记“三带头”“三亲自”情况未落实。2015-2018年均未见相关台账。(2)意识形态常规工作落实不到位。如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1次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等制度未落实,且均未有台账体现。(3)讲坛、论坛、读书会等授课人、授课内容、受众对象及规模、授课地点摸底工作未落实。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1)干部队伍建设明显滞后。高层次人才招录培养力度小,35岁以下年轻干部严重短缺。(2)下属企事业单位工作职能分工不明晰。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事业)将全体职工派遣到正大车辆检测中心并收取人员派遣费用,形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2.基层党建基础不扎实。(1)党委班子成员党建职责履行不到位。书记领办党建重点项目参与力度不足。部分党委班子成员对联系基层党组织指导次数少。(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如2017年局机关支部全年未召开支委会;2017年港航管理处支部无党小组活动记录。(3)“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有力。2018年大元总支1名党员因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被除名;东栋支部2017年1名党员全年未参加组织生活,另有个别党员3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未及时开展批评教育。(4)党员发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如港航管理处支部2名党员发展对象谈话记录内容雷同;1份谈话记录材料有明显错误,谈话对象与记录姓名不符。

3.选人用人程序存在不规范现象。(1)超编制配备中层职数。如港航管理处2016年3月任命“运河二通道”海宁建设指挥部征迁部副主任1名,享受中层正职待遇,超配中层职数且未经编办审批。(2)选任程序执行不够规范。部分干部考察材料不全面,考核材料中未说明近三年的考核情况,未开展社区访德。试用期满转正发文前,无民主测评、党组会议讨论等相关程序记录。(3)干部提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未落实。2016年1月局机关提拔任用4名中层干部,未能提供干部提拔任用纪实表。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1)公务接待不规范。一是接待无公函。二是接待次数超标。三是陪同人数超标。(2)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一是车辆定点维修制度未严格执行。如公路管理段2015年13次维修公车,有4次未在定点单位进行维修。二是车辆维修手续不规范。如2017年7月港航管理处5辆公车维修时,未见维修项目清单。三是车辆维修违反单位内部制度。车辆维修无审批或补批现象比较突出,如港航管理处车辆维修未经主要领导审批。(3)违规发放各类奖励。一是违规发放信息费。如2016年2月局机关向本系统工作人员发放《海宁交通》杂志供稿等信息费用;2016年3月市道路运输管理所以新闻录用奖励费名义发放信息费。二是违规发放评比奖励。如2017年4月、2018年3月局机关使用道路运输管理所专项资金分别发放系统内部文明城市创建评比表彰奖励费;2016年、2017年道路运输管理所分别发放摄影比赛奖励费;局机关每年发放交通行政执法考试优胜奖。(4)违规发放、领取评审费。如2018年11月6日公路管理段2名干部以调休为名在工作日违规领取“海宁快速路网专题研究编制”项目评审费;道路运输管理所2015年2次人才招聘以慰问金为由共发放;公路管理段2016年事业人员招聘违规发放考务费。(5)违规发放各种补贴或实物。一是违规向在职事业人员(非专职驾驶员)发放公车里程补贴。二是违规发放船舶安全奖。2015年以来港航管理处发放12艘艇年度安全奖。三是违规发放外勤补贴、治超补贴。四是“周一夜学”违规发放学习奖品。2018年起局每月购买部分日常用品用作“周一夜学”知识抢答奖品。(6)加班夜餐费发放不规范。(7)违规购买使用烟酒。正大车辆检测中心工会2018年6月26日购买西塘手工十年黄酒两瓶。(8)违规在协会报销考察费。2015-2017年道路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参加海宁市汽车技术协会学习考察,以考察费、疗休养费的名义在协会报销考察相关费用。

2.违反财经预算支出。(1)擅自扩大对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补助金额。(2)部分岗位合同工重复核定人员经费。如道路运输管理所岗位合同工编制25名,其中5名从下属国有企业正大车辆检测服务中心借调,该5名职工除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编外合同工费用外又在正大车辆检测中心核定企业职工工资额度。(3)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一是项目资金挪用于补助结对村(社区)支出。二是相关行业管理经费违规列支其他费用。如交通行业管理经费列支党务活动、结对村慰问、评比奖励等支出。运管行业经费中列支借用人员费用、食堂托管费、职工餐费、建设项目费用、补助下属单位、医疗互助费、水电费、汽车维修费、工会经费等。

3.财务管理不规范。(1)出差审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一是存在先出差后审批现象。如局机关1名干部2018年1月2日、4日赴嘉兴出差,1月15日才补办手续。二是差旅费报销不及时。如2017年11月港航管理处集中报销27名职工近3个月差旅费。三是重复报销出差伙食补贴。如道路运输管理所1名驾驶员2次报销2017年1月6日出差伙食补贴;港航管理处1名驾驶员2次报销2017年7月3日出差伙食补贴。四是培训出差超标准列支伙食补贴。如局机关1名干部2018年1月1日、2月2日、1月29日赴嘉兴参加相关工作会议,明确会期半天,按全天报销伙食补贴。2017年12月道路运输管理所1名干部参加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会议通知统一安排食宿但仍按100元/天报销伙食补贴。(2)资金支付欠规范。一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如2018年7-12月道路运输管理所未按合同约定分季支付嘉兴至诚物业保洁服务费用,且未收取5%履约保证金。二是支付未附合同和依据。(3)物品及资金发放手续不规范。一是慰问未注明慰问对象。如局2018年12月20日采购755元慰问品,未注明慰问对象。二是办公用品采购无送货签收单、入库等手续。如2018年12月7日购买办公用品8562.5元,无签收单等资料。(4)部分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单位库存现金超标。二是闲置资金存放绩效不高。(5)往来款项、“规费专户存款”账户等清理不及时,部分资金存在坏账风险。(6)财务人员对财务资料审核不严。如2017-2018年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银行存款日记账资料中缺建行存款日记账页。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全面有力。(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局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不够,党风廉政建设个性任务的针对性、有效性需进一步提升。(2)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存在公共交通领域的经费补助执行标准不够严格、部分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和工程项目变更操作流程不够规范等问题。(3)部分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到位。如2017年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部分科局级领导风险点查找过于简单,且防范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个别中层干部所查找的风险点过于笼统,未能结合本职工作加以细化。(4)廉政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如党委班子对局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检查不深入,局党委书记与党委委员,党委班子成员与基层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教育提醒较少。(5)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隐患较大。对非法运行网约车、超载大货车和货运实名制执法难度大,部分执法人员长期未有岗位变动,执法对象也基本固定,存在廉政风险。

    2.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现象(1)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开展苗头性、倾向性的提醒谈话较少,2015-2018年度未见第一种形态应用记录。(2)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管缺少有效机制。局党委未制定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相关监管制度措施。2015年以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有4人因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3.“四风”问题还不同形式存在。(1)形式主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如下属事业单位请销假、公车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制定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内部管理制度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2)官僚主义现象还时有存在。如市交通运输局将“公交扶持资金”和“公路养护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交由下属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开展,资金分配、绩效评价等信息未向社会公开,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工程领域风险防控不够到位。(1)工程项目发包、变更不规范。如公路管理段2015-2017年20个公路养护项目在工程发包中中标单位均未提供完整的组价资料。如塘许线倒庄里分离立交(右幅)桥面维修工程中C40玄武岩纤维工程量增加,未及时让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组价资料。(2)工程验收不规范。如道路运输管理所2017年公交候车亭及电子站牌提升改造中,电子站牌建设和电瓶采购项目主要采购经办人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活动。(3)专项服务供应商遴选不规范。如2018年道路运输管理所分两次委托杭州盛锋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开展了2018年公交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涉及测评服务费15万元,以整化零规避招标程序。又如2017年和2018年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检测服务的公司分别为5家和4家,未见服务公司遴选相关资料。

2.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不规范。(1)部分固定资产采购不规范。一是采购审批手续不全。如道路运输管理所2015年12月用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工作经费采购一批健身器材共计42676元,12月17日签订采购合同,12月25日补充申报《国有资产购置申请审批单》,且未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二是未按程序采购。如2018年8月局本级购买办公耗材支出7470元,其中包括监控设备一套,且未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三是不按预算采购。如道路运输管理所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中有手持稽查设备(移动电话)10台、立式空调4台,实际采购移动电话8台、立式空调3台,无相关变动及使用分配说明。(2)废品收入管理不规范。如某下属单位2015年废品收入4.44万元,2016年7月废品收入1.57万元,入账只有发票,无清单。

3.资产管理及部分经费使用存在较大风险。(1)固定资产租赁管理存在较大漏洞。一是未按时收取租金。二是资产交接不规范。如自2014年7月起海宁市龙舟港航技贸发展有限公司向市港务开发有限公司出租起重机5台合计20万元/年,2019年未再续租,但未办理交接手续。(2)房产出租存在管理漏洞。如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未经国资部门批准将位于长安镇海宁汽车西站综合楼内4-5层约1000平方米房产及附楼食堂用房约80平米长期免费租借给大元公交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港航管理处将3套单位公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租给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等使用。港航管理处少收硖石联运百杂店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房租1万元。(3)宣传经费使用随意性较大。如2015-2018年市交通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合同委托浙江《交通旅游导报》报业有限公司每年6个版面相关宣传内容,经费共计92万元。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跟长三角一体化交通发展战略,加快“十三五”规划的实施进度,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品质生活需求的能力。

   (二)强化队伍建设,筑牢党建基础。要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注重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开好党委民主生活会。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任用决策各个环节。要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建立行之有效的干部激励机制,最大程度激发干事潜能。

   (三)严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控各类劳务费、信息费的发放。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物品采购、公务接待、出差等各项审批制度,强化日常财务监管。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执行,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科学合理编制年初预算,严格预算执行。

   (四)提升责任担当,强化制度执行。要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要把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落实,强化交通系统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要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建立“四风”问题“建账销号”制度。

   (五)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要加强对工程领域的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工程招标程序,规范专项服务供应商的遴选程序。要加强对工程变更、工程验收、资金支付等各个环节的监控,降低廉政风险。要加强对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加强大额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健全监督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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