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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0-0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9年12月2日下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反馈巡察情况。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曹冬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朱建军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和指示精神,并就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张轶作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对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进行了常规巡察。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认真了解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巡察任务,于11月12日、11月26日先后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了巡察情况。

一、巡察总体情况

2015年以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聚焦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核心任务,坚持政治引领、夯实基层基础、服务中心大局、深化党建品牌、建设清廉机关,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在2017年全省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海宁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县级市作经验发言交流。但在管党治党的力度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巡察发现主要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工委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1)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筹谋划缺乏大局观念,领导班子没有形成合力,凝聚力不强。(2)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推进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上力度不大,方法不多,对基层调研指导较少,调查研究不深,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3)工作创新不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对基层指导督促还存在盲区,适应新常态解决机关党建弱化问题成效不明显,履行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职责有差距。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1)决策酝酿不充分。工委每周一次的班子工作例会,上会事项没有提前告知与会者,影响决策的科学性。(2)决策程序不规范。机关工会工委相关工作议题只在机关党工委班子会议上进行讨论,未经机关工会工委集体商议决策。3)会议记录不详实。部分班子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未能体现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过程,会议记录无讨论过程;2016年11月14日班子工作例会只简单记录工作事项,没有详细的发言记录和结论;2018年12月10日班子会议,商议采购5000本党员学习笔记本,会议记录只有情况介绍,无讨论过程和结论。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教育不够深入。(1)理论学习抓得不紧。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日”制度》规定,在职机关工作人员自学要求每人每月确保20小时,合计自学笔记不少于5000字,写学习体会文章不少于4篇,大部分同志未按该规定执行。(2)学习成效不显著。方式方法较单一,传统式理论学习、专题讲座较多,研讨式、互动式学习交流较少,在运用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观点指导实践上,特别是如何结合工作实际指导机关党建整体提升上思考不深、方法不多。

2.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1)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仍需加强。在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第一线,管阵地把导向方面还有差距,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一些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未能及时有力地亮剑发声。(2)微信平台作用发挥不够。“海宁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权威性不够,时效性不强,互动性不足。(3)网军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加强机关网军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充分发挥机关网军队伍作用方面缺少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工作机制。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1)阵地建设不规范。如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公示内容为2018年下半年,未及时更新。单位工作人员郦晨为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党员,但其照片未在主题墙上进行展示。(2)发展党员审批材料归档不齐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审批下属党支部预备党员、党员转正时,会议只记录审批事项,未记录党员相关情况、与会人员讨论情况,投票表决资料未归档。(3)制度落实不严肃。根据《服务承诺制》规定,审批基层党(总)支部成立报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基层党(总)支部换届选举班子成员调整改选等工作在3个工作日办结,但实际操作中部分审批期限均存在延期,如市委组织部机关支部委员会调整报告时间为2017年3月7日,批复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市总工会机关党总支换届选举审批报告为2017年5月8日,批复为2017年6月20日。(4)支部台账资料不完整。如支部工作手册部分党员信息、内容、党员签到等基本情况记录不够完整,谈心谈话资料收集、支部工作记录不够详实。(5)创新工作亮点不多。党内组织生活内容与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如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特色不够鲜明,亮点不够突出。(6)会议记录不规范。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以“某某书记”称呼进行记录。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频次未达到要求,个别离退休党员参与组织活动次数较少。(2)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火药味不足,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3)谈心谈话开展不深入。干部谈心谈话侧重于业务工作交流,对思想动态、学习情况等内容关注较少。(4)部分党员党性意识淡薄。如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中,一名党员不清楚自己的入党时间。(5)近三年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存在照抄照搬现象,有的把2016年的报告改个时间变成2017年的,有的三份年度总结95%的内容相似。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如2016年12月,提拔中层干部,未详细记录讨论过程。《干部任用工作纪实表上》考察预告方式为“口头宣布”,根据《海宁市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应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1)违规发放津补贴禁而不止。2015年至今,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以组织开展活动劳务费名义给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2)违规接受宴请及礼品。(3)超标准公务接待。(4)公务就餐超标。2016年10月22日,机关支部活动去鲁迅故居、鲁迅纪念馆,实际行程为中餐后返回,因餐费超标,分成中、晚两餐予以报销,存在拆分报销费用规避定额的问题。(5)违规发放领队费。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以“领队费”名义向职工疗休养领队发放领队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次,且通过承办疗休养旅游公司开具领队旅游总费发票的方式由旅游公司支付。(6)公款送礼。2015年5月19日、2015年12月15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先后两次从工会经费中开支购买公文包送给上级及其它地区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领导。

2.经费管理和使用不规范。(1)违规使用机关工会经费。2015年3月,机关工委工会购买佳能数码相机一台,价值2.7万元,在机关工会工委账户上报支,且存在未列入预算及未经层级审批的问题。(2)党费开支不规范。如2013年8月12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购买一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及一个蓝牙鼠标,共10236元,开支在党费账上,且未经政府集中采购程序;2016年1月,向浙江绿森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佳能微单相机,2017年7月20日,向海宁市汇丰电脑有限公司购买联想笔记本电脑,费用均开支在党费、关爱基金和党员教育培训专项经费;2018年3月9日和8月30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先后与嘉兴帮企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海宁市机关党建智慧管理平台开发”合同和“中共海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综合服务运营及技术维护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价为9万元(分两次付款)和3万元。后首笔款项4万元从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行政账上支出,第一份合同余款5万元及第二份合同款项3万元均换成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列支。(3)工会经费利用率不高。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工会每年的经费使用率不高,预算完成率最低值达48.61%。(4)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如2015年3月8日,机关工委工会举办“三八”节跳绳比赛,发放纪念品及奖金共10240元,2015年5月20日,向工会会员发放生日蛋糕券,共3300元,上述费用均开支在机关工会工委账户上,按规定应开支在机关工委工会账户上。

3.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1)工作责任心不强。如《关于同意中共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海机党〔2018〕115号)中名字写错;(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在机关垃圾分类工作中,部署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专项宣传行动,但机关工委内部没有很好落实,在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检查中排名靠后。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1)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对各条线、各科室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缺少分析研判,不能及时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造成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2)“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任务、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制定针对性不强,查找问题不到位,问题梳理不具体,存在以业务工作代替的现象。

2.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有工作人员因私赴越南,未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未按组织程序领用出国(境)证件。

3.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1)采用现金方式支付。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在发放奖金、补贴、劳务费等过程中,均系采用现金直接发放,如2016年4月21日,发放机关读书月启动仪式讲课费4000元,直接以现金方式支付,且无发放清单。(2)程序不规范。部分重要事项未按照机关工委制定的《财务与财产管理制度》规定,经集体讨论决定,也未通过询价等程序。如2016年8月1日,海宁风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揽纪念建党95周年舞台布置,共4万元,2016年11月18日,向敬华立远纸业(昆山)有限公司订购6000盒面巾纸,共3.6万元,上述两个事项均未经集体讨论及询价等程序。3)备案手续不全。市管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未办理纪委备案手续。(4)用车审批不规范,2015年以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公务用车均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5)奖金物品发放无明细。如报销市第四届机关文化节最美公务员(共10人)奖金时,仅有领款单,无发放明细;机关青年篮球比赛发放纪念品,发票上商品名称为“毛巾”,数量“1”,共6980元,无相关发放明细;承办嘉兴市工委趣味运动会发放纪念品,发票上商品名称为“毛巾”,数量“1”,共11178元,无相关发放明细。(6)原始凭证与报支单位名称不符。如2016年9月19日至21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去温州旅游产品采点,报销的2张餐费发票抬头均为“海宁行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报支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名称不符,并存在报支金额超标、发票直接涂改等问题。

4.合同履行缺少风险意识。2016年11月4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与嘉兴帮企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海宁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开发合同,约定开发总价5万元,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同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向移动公司办理1万元的流量包,移动公司于11月11日开具“系统维护费”6万元的发票,后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将包括开发费用在内的6万元全部支付给移动公司,存在合同应付款方与实际支付主体不一致的问题,未按合同约定全面、准确履行。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物品采购不规范。如2016年7月26日,向丁桥迅雷电脑商行购买移动硬盘、硒鼓,共2450元,该商行非政府定点采购单位;2016年11月8日,购买10台对讲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

2.小型工程程序不规范。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党员活动室布置工程,结算价38546元,直接委托兰天庆典服务有限公司承揽,未通过询价等程序,且提交集体讨论时无预算报告、报价单、方案等材料,记录中无集体讨论决定。

3.疗休养招投标工作不规范。(1)缺乏制度规范。职工疗休养作为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日常性的重要工作,至今未出台招投标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未能对入围资格、招标方式、人员组成、评标议标程序、公示监督等重要环节和内容进行规制,历年来存在招投标方式多变、程序随意、人员自定、定标各异等问题,缺少公信力和严肃性。(2)存在廉政风险隐患。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作为职工疗休养招标单位方,按照招投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时存在职务回避情形,现评标人员全部由本单位人员组成,直接参与议标定标,极易造成投标漏标、集中围标等现象,影响招投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性。(3)评标结果出现错误。在2018年舟山第三批线路招标的过程中,因评标统计错误,造成中标单位差错。

4.监督责任履行不充分。纪工委对自身职能把握不准,工作定位不清晰。日常监督流行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落实效果监督检查少,压力传导不到位。

、意见建议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化党建引领示范作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大对基层的督促指导。以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科学民主决策。

(二)深化党的思想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思想引领力。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制度,丰富载体内容,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学习教育不偏、不虚、不空、不走过场。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善于思考,善于分析,不断提升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平台作用,加强网军队伍的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

(三)夯实党的组织建设,筑牢党的执政根基。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强化阵地建设和工作创新,规范党支部手册记录,完善发展党员归档资料,认真落实审批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员党性意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民主程序,严把质量关,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持续打造干部队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公务就餐、公款送礼、公务用车等行为,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加强对经费支出的管理,规范开支行政经费、工会经费和党费。转变工作作风,整治形式主义,坚持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

(五)加大党的纪律建设,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研究,层层传导压力。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落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费用支付、合同履行、制度落实等内容。严把财务报销手续,规范市管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备案工作。

    (六)强化主体责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强化对物资采购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落实政府集中采购制度。规范小型工程程序,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规范职工疗休养招投标工作,提升职工疗休养品质,有效防范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纪工委找准角色定位,认清工作职责,切实发挥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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