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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海宁“联动整改”推进巡察标本兼治

作者: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0-10-10 浏览次数: 字号:[ ]

“针对这次巡察发现的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过长问题,仅所在的村进行整改,不从相关管理部门制订的制度上剖析,是不可能真正整改到位,也起不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是不是所在的村和相关管理部门都要进行整改?”

  在海宁市委第七轮巡察问题反馈时,一个问题引起了巡察组的讨论。

  最后大家一致认为,此类问题要相关单位进行“联动整改”,只有这样才能从根子上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于是,一份问题反馈同时发到了被巡察的村和市相关单位,该村迅速对近年来土地租赁合同进行梳理,加强镇“三资”监管平台对接,及时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同时相关部门调整完善了土地租赁细则,并对全市农村土地租赁情况加强排查整改,并建立了定期会商机制,对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处置。

  “巡察发现的有些复杂问题,涉及多个单位、多项业务,仅靠一个单位单一化整改,往往效果有限,必须多个单位联动,并且同步推进,才能起到根治效果。”海宁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徐雪龙说。“在新一轮巡察中,我们已经全面铺开。”

  今年在海宁市委巡察中,巡察办对发现的问题,按性质、类型、涉及的单位、人员、事项等进行深入归类整理分析,并向被巡察单位等充分了解情况,对涉及多单位、多个部门、多项业务的复杂问题,实行“联动整改”,即问题同步反馈、整改同步进行、效果综合评定。

  比如,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农村集体经济方面的共性问题,分别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相应职能部门,推动聚焦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村级财务制度执行、民生政策落实等内容,建立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各单位各司其职,共同进行整改。海宁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人表示:“联动整改中,不是平均分配,而是分清主次、明确责任、分工推动,最终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效果。”

  对联动整改,由市委巡察办协调监督进行,确保整改成效。同时,对于村级巡察反馈意见,同步抄送镇纪委,由镇纪委将村级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进行全程跟踪、督查督办;对于市级部门单位的巡察反馈意见,同步抄送相应派驻机构进行跟踪督办。

  今年以来,海宁市针对村级巡察发现的涉及多个部门的典型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形成《市委巡察工作专报》3期,分别呈送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加强整改成效,推动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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