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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0-11-23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5月7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及时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有关精神,深刻领会“巡视工作就是要发现和反映问题”“要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督查,把责任压给党组(党委)书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三个坚决不放过”等讲话精神。坚持压实主体责任抓整改,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协调、全程抓好整改工作,多次会商整改事项,带头认领责任,主动承担《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市审计局工作规则》等制度的修订起草工作,牵头研究加强机关党建和机关内部管理的具体措施。其他班子成员也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主动认领、积极整改。局党组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担当,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严肃对待、诚恳接受、深刻剖析,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坚持目标导向,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多次讨论修改、研究制订《海宁市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6个问题56个事项,逐个进行分析研究,逐条提出解决办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分别由4名党组成员牵头、有关科室负责,同时明确问题整改时限,真正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截至9月21日,已整改完成53个(其中关于部分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大部分事项已清理整改,其中涉及郑国民售房款的具体事项待产权处置手续完成后再核销,正在整改中),关于协会经费决策程序不规范、交流轮岗不充分、混岗不合理等3个具体事项将结合审计协会换届、新一轮中层岗位调整等事项在年底前整改到位。

(三)注重建章立制,提升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刻剖析原因,坚持标本兼治,既抓表面又抓深层,注重完善制度、优化机制。巡察工作结束后,截至9月21日,我局已新出台《关于联镇(街道、开发区)审计师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制度7个,修订完善《海宁市审计局工作规则》等系列制度文件7个,废止制度10个。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反映问题,但根据上级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需要修订完善的审计业务方面的制度,已明确责任人和出台时间。计划11月对2015年以来新出台和修订的制度统一汇编成册,发给每个审计干部,巩固完善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整改成效,促进单位规范高效运转,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管党治党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健全工作机制。9月修订出台《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健全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机制,每半年研究一次支部、统战和意识形态等工作,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工作。2020年以来党组会议已讨论研究党建工作10次。二是领导牵头主抓。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建立健全党组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领衔党建特色项目制度,上报的“审计‘两统筹’先锋看我行”“联镇审计师”党建项目两个推进实施顺利。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印发<中共海宁市审计局临时支部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强党建引领作用,规范审计临时支部管理,今年已成立临时支部4个,提交专报8篇,获得朱书记批示6篇。

2)针对“理论学习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提升理论学习质量,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计划管理,确保每月一次理论学习,丰富学习方式,增加交流互动,做到学用结合,今年以来已组织中心组学习9次。

3)针对“党建引领作用不够 ”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党建引领。严格执行海宁市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制度,结合中心工作推进、重要节点安排确定每月党日活动主题,创新“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形式和载体,强化业务与党建的融合。已开展与审计业务密切相关的“疫情审计”“‘奋斗吧  审计人’微型党课比赛”“建党99周年”“联镇审计师”“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5次。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学习强国”督学促学制度》(海审机党〔2020〕3号)等教育管理制度,党组成员带头,确保在职党员每天活跃率100%,每天学分30分以上,7月和8月机关工委抽查参与度均达到100%。三是领导带头参与。调整巡河、文明劝导等活动方案,党组成员带头参与志愿活动。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中共海宁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海委审办〔2020〕8号),逐步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出台《海宁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和审计结果反馈办法》(海委审发〔2020〕2号),将65个单位分成A、B、C三类,结合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审计和其他审计对象5年轮审的要求,综合经济责任任前告知和离任交接等制度,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和审计频次,实现全覆盖。二是探索实践路径。今年首次对全市56家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发现问题146个,涉及四办、统战部和宣传部等43家一级预算单位,审计整改情况首次纳入2020年度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2)针对“贯彻落实‘市委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审计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的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审计监督放到“重要窗口”来一起谋划推动,截至目前报送审计专报16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1篇。二是创新监督模式。积极探索PPP项目审计监督模式,7月到有关单位调研并起草审计工作方案,8月完成项目试点方案并向省审计厅汇报,计划9月底前做好合同执行情况跟踪审计项目的前期准备,预计12月底前完成一个标段的试点审计。三是夯实国企审计。针对前期审计发现的市属国有企业问题,9月中旬撰写审计专报,并主动要求增列审计项目对市属国有企业下属单位内控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3)针对“主题教育规定动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对主题教育等规定动作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项学习教育,规范活动记录。

3.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2020年以来党组会议已专题讨论研究2次,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内容,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及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严格按要求在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单项内容进行专题报告。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未备案”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整改落实。对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外出学习培训等活动,一律按规定在事前向市纪委报备,9月已就分管领导参加的省审计机关办公室综合能力培训按规定进行报批。二是加强制度学习。在9月21日夜学中,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海宁市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规定》,并明确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

2)针对“公务交通费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强化学习教育,在9月21日夜学中,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海宁市事业单位市内公务出行费用报销办法》等文件,明确要求规范公务出行管理,规范费用报销管理和市内用车行为。

3)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严明纪律规范,完善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海宁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重申公务接待纪律,做到事前审批,严控额度,规范报销管理。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出差审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整改。8和9月已对9人外出海宁进行严格事前审批管理。二是严格规定执行。严格按《海宁市审计局工作人员外出休假和考勤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出差审批管理,按要求进行事前审批。

2)针对“报销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完善会议记录归档管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费用支出审批管理。

3)针对“报销材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加强报销管理,对大额支出实行清单制度,规范支出报销等财务管理。

4)针对“差旅伙食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整改落实。对涉及报销不规范的人员退回多报销的资金。二是完善差旅费报销规定。9月修订出台《海宁市审计局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差旅伙食费报销办法,早中晚报销标准各按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40%和40%执行,且报销实行一人一单制,规范差旅伙食费报销管理。

5)针对“部分大额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采购小组。7月成立物资和服务采购工作小组,明确相关人员和相关责任。二是严格规定执行。进一步规范服务采购决策程序,提高采购程序透明性和公开性。完善大额资金支出管理,规范报销环节审批管理。9月党组会议就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审计项目拟购买计算机协审服务情况进行了讨论研究。

6)针对“部分款项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及时整改落实,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对长期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3.关于“经费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订阅党报党刊自负部分未按规定收缴”问题的整改。及时整改落实,今后将继续按要求规范报刊征订行为。

2)针对“经费使用不合理”问题的整改。规范工作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批复资金使用范围、用途和标准执行,对巡察发现未按要求使用的经费予以调整返还。

3)针对“协会经费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优化决策程序。结合下半年协会换届,修改协会章程,对有关条款将进行细化完善,明确经费支出分级分类审批办法,严格协会经费支出审批和核算管理。

4.关于“工会费用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就餐超标准(工会)”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整改落实。今年9月在职人员工会活动和退休人员活动已严格按标准分别在工会账和行政账列支。二是严格规定执行。今后将严格按“三公”经费规定严格执行餐标限额控制,离退休人员餐费在离退休经费中解决,并在财务报销中附相关活动方案和名单。

2)针对“部分费用列支不规范(工会)”问题的整改。严格费用管理实行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和核算,不属于工会经费收支范围的费用,一律不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5.关于“公房出租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细化分步清理方案。制定存量职工宿舍清理方案,分步实施清退工作,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中第一家组织对存量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截至目前,已拍卖房产2套,上缴国有资产136.38万元(9月底前预计再处置2套)。二是规范存量用房管理。对尚未拍卖的3套职工宿舍加强管理,规范租赁对象、期限、价格和租赁程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规范租金收缴和费用管理,并及时公示相关情况。

6.关于“委托审计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针对“直接委托项目占比偏多、直接委托未入围中介协审、程序不规范、集体决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2019年7月我局已将造价审核工作职能移交财政部门,限额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审核将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实施。二是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今后将严格按议事规则规范执行,对会议记录及时归档。

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资料缺失”问题的整改措施

针对“2017年度中层干部选拔资料中个别干部报名表内容填写不完整”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审查归档管理。对缺失资料已及时补齐,同时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严肃性,加强对个人自荐资料填报完整性的审核把关,做好人事资料归档工作。二是加强自查优化管理。9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干部选拔和违规兼职等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规范管理。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交流轮岗不充分”问题的整改。在下一轮中层干部调整中,将对同一岗位时间过长的干部进行适当调整。

2)针对“公务员事业人员混岗不合理”问题的整改。今后,将结合机构改革科室设置,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及时听取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的意见,尽量减少人员混岗。

3)针对“内部业务培训开展较少”问题的整改。一是积极参加上级培训。积极参加审计署、审计厅和嘉兴市审计局组织的视频培训。今年8月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了为期5天的审计署、审计厅的集中整训(视频转播)。推荐1人参加省厅计算机中级培训,组织6人参加审计署计算机审计初级网络培训。二是不断优化内部培训。在规范落实年度法治培训计划的基础上,有针对性自行组织专题培训,特别是结合投资审计转型等工作需求,加强对政策跟踪审计、计算机数据分析等培训,继续开展好审计沙龙制度,今年已组织审计沙龙讨论5次。

9.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针对“出国(境)实际目的地、停留时间与审批表不符,证件领用登记管理不规范,证件统一收缴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对全市公职人员出国(境)证件实行分级集中管理的通知》(海纪发〔2017〕20号),重申出国(境)纪律。二是优化制度,完善管理。修订完善《海宁市审计局工作人员外出休假和考勤管理办法》,增加关于出国(境)护照管理方面的规定,严格规范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制度,落实专人及时做好领用登记,目前全体人员的护照、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均已集中管理。三是规范审批,完善报告。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活动审批制度,做到事前审批、事后报告,加强审批材料的收集保管和归档。

10.关于“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提高认识,提升质量,在撰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时,在按照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规定格式模板要求的同时,结合实际,认真总结提炼,进一步提升报告质量。

2)针对“服务意识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中共海宁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联镇(街道、开发区)审计师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海审党组〔2020〕9号),抽调23人组建4支联镇审计师服务团队,指导督促各单位更好发挥内审在促进基层治理方面的作用。二是扎实开展服务。8月开展联镇审计师主题党日活动,对12个镇(街道、平台)实现走访全覆盖,对经开区、许村镇等6个单位提出的7个具体问题给予详细咨询指导,不断推动镇(街道、平台)完善党领导下内审工作机制、内管干部经责审计和政府投资内审等工作。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资料不齐全”问题的整改。一是优化工作程序,完善资料备份。今年发展预备党员2名,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及存档工作。完善党员发展资料备份备查工作,对志愿书等材料在报组织部档案室归档的同时,复印一份留档备查。二是开展工作自查。9月,按照机关工委要求,对2019年以来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完善《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等相关记录。

2)针对“党支部换届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严格规定执行。今后,进一步做好党务、业务工作统筹,严格按支部工作条例等规定做好党务工作,及时做好机关支部换届工作。

3)针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中共海宁市审计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印发<党小组会议制度>制度的通知》(海审机党〔2020〕3号),细化组织生活管理。二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3+4+X”的要求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规范记录,今年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含召开党员大会3次),领导上党课1次,每个在职党小组活动9次。

4)针对“未单独制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问题的整改。及时整改落实,健全机关党建扁平化工作机制,发挥机关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要求的主体责任,已单独制定《关于印发<中共海宁市审计局机关支部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海审机党〔2020〕5号)。

5)针对“党务公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整改落实。今年已公开2019年全年党费收缴情况和先锋指数评定结果、2020年党费月标准和季度收缴情况、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度工作总结、上半年先锋指数评定结果等情况9次。二是严格规定执行。明确支委工作分工,严格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及时完成材料准备和公告张贴。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党内称呼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提高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已按要求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规范党内称呼。

2)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机关党支部商议内容,定期听取群团工作情况,完善机关党支部领导群团组织工作机制,做到管好又不大包大揽。

3)针对“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考评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整改落实。2020年上半年先锋指数考评中已落实党员自评要求,并及时反馈先锋指数报告单。二是严格规定执行。进一步严格双指数考评工作机制,及时有序地完成考评,从严管党治党。

4)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批评辣味,杜绝表扬式批评,明确要求实质性互相批评不得少于2条/人。二是加强指导教育监督。5月22日机关支部出台《党小组会议制度》(海审机党〔2020〕3号),加强机关党支部支委对党小组工作的指导和要求,规范和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

5)针对“支部委员补选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今后,将按要求开展支部委员补选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及存档工作。

6)针对“党建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规范议事程序。今后,将进一步规范机关党支部议事程序,完善局党组会议和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

7)针对“党员党性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知识测试强党性。9月7日夜学组织开展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测试内容涵盖党的基本知识、组织生活规定、廉政纪律和党对审计工作的要求等多个方面。二是规范开展活动强党性。结合“三五活动日”要求,按照“3+4+X”要求,每月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确保活动参与率不低于80%,强化党员党性意识。三是组织专题学习强党性。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活动,通过9月每周一晚上集中夜学、交流体会。10月将分享学习感悟、撰写学习体会(调研文章),不断学懂弄通党的先进理论。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专题例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例会制度。2020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专题例会制度,已召开季度专题会议3次,及时讨论工作进展和存在难点,9月5日组织到长安镇廉政教育体验中心开展警示教育。

2)针对“部分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进行回头看,对排查不到位的进行再排查,做到风险点找和防控措施与自身岗位实际相结合。二是结合排查,对2019年出台的《重大风险防范控制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廉政回访、出国境管理等相关内容。

3)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对廉政回访制度进行回头看,落实制度要求,确保覆盖每一个审计项目。

4)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在局《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印发<中共海宁市审计局机关支部分级谈心谈话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审党组〔2020〕10号),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开展提醒,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5)针对“少数岗位人员存在利益冲突的风险”问题的整改。一是谈心谈话,提高认识。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强调廉政纪律,明确工作要求。二是加强排摸,优化管理。开展利益冲突情况排摸,严格执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在项目分配过程中对相关人员进行回避。

三、巩固整改成果

(一)强化领导带头,全面落实整改。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作用,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带头抓实抓细整改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也要落实相应责任,带头强化理论武装,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问题整改,以上率下,着力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

(二)强化督促检查,持续常抓不懈。紧扣巡察组反馈问题,持续落实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强反躬自省,确保问题不反弹;对个别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排出计划,确保年底前整改到位。加强对整改事项的跟踪,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理念,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运用好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修订和完善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经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认真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落实管权、管财、管人、管事、管物要求,形成“凡事有章可依、凡事依章办事”的长效机制,防止巡察发现问题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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