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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0-11-23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6月15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局党组成员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担当,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7月31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抓好整改落实。根据《海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和具体整改措施,对巡察组反馈的三大方面9个具体问题逐项研究、逐个整改,同时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办机制,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成果转化。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巡察以来,建立、完善制度3项。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对照检查,统筹推进整改实效,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效转化为解决具体问题、推动中心工作的强大力量。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上级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位、加强学习、部署落实,特别是对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组织传达学习,7月31日及时传达了7月28日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四届省委第十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

2)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整改和落实,全面提升我市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并将党建引领融入退役军人工作,对基层服务站建设加强点对点的督促指导,要求按创建标准严格落实,镇东村已建立单独退役军人服务场所, 6月23日通过嘉兴验收;长安镇在青年路设立单独3层楼的服务站,各项设施按高标准严要求建设,6月29日通过嘉兴验收。进一步推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常态化落实,特别是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做到因地制宜、应采尽采,对登记材料不全的退役军人,先进行预登记,待资料完善后正式录入管理系统、纳入管理,巡察以来新增登记5人。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加强意识形态工作,9月4日党组会专题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每年党组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今年以来已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均做好学习记录。

    (2)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由分管领导牵头,安置宣教科负责,组成了由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共17人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网评员队伍并开展常态化工作,出台《海宁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方案》并已下发。计划于今年第4季度开展专题学习培训,今后每年开展专题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按省两个清单和市“三清单一报表”制度进行梳理,及时更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已制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及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海退役军人党组〔2020〕12号)并正式发文。

(2)压实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条线人员加强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职工工作动态、思想动态、生活动态等情况,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共开展谈心谈话19次。

3)修改完善决策机制,完善财务管理规定,加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已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正式发文(海退役军人党组〔2020〕13号),制定“重大问题”清单,主要领导在决策时切实做到末位表态。

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学习差旅费报销规定,在8月5日夜学已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在原有出差报销审批材料的基础上,新制作了出差人员申报单,将报销标准和所需报销材料一一列明,方便出差人准备报销材料及财务审核时对照,并在局钉钉工作群进行了下发;全面自查2019年以来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差旅费报销凭证,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报销的3人由分管领导带头进行从严规范。

(2)对局工会成立以来所有活动及各类节日发放奖品、纪念品、慰问品等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学习工会有关规定,在8月5日夜学时进行了强调,要求对工会有关规定吃深吃透,特别是今后要进一步规范慰问品与纪念品等表述,正确区分,严格执行。

3.针对“内部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调整完善议事制度并严格执行,按照党组议事规则一般每月召开党组会。对党组会议议事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已正式发文(海退役军人党组〔2020〕13号)。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等制度,已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下发(海退役军人党组〔2020〕13号),并严格执行。

(3)对巡察整改发现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合同》已补充委托人签字、业务起始终止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巡察整改以来签订的物业、安保等合同通过政采云等渠道进行采购,严格把关,各要素填写完整、规范签订。

(4)对2019年6-7月,工作人员赴嘉兴参加军转干部档案会议、“最美退役军人”颁奖仪式缺少材料已及时补充完善。进一步规范公务审批报销,要求报销单字迹清淅、不得涂改。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内政治制度落实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规范党组民主生活会、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7月31日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互相批评12条,真正起到“红脸出汗有辣味”的效果; 7月6日机关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向全局党员干部征求意见建议14人次,收到对部门意见2条,对机关党支部意见建议2条。

2)进一步规范党员民主评议,切实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认真开展上半年党员民主评议工作,7月13日,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考评结果,经综合考虑确定优秀党员1名、先锋党员4名。9月按要求启动“红船云”智慧党建系统,并对全体党员进行了操作培训,做到线上线下记录及时、同步、完整。

2.针对“党务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已对机关党支部、机关党总支成立选举候选人产生、选举流程等过程材料及时收集整理。

2)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展党员,8月5日由联系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谈话,及时了解前期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本人撰写了思想动态汇报,相关材料已补充。

3.针对“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收集完善相关材料,6月-7月初,对去年提拔的2名中层干部开展试用期考核,程序规范。同时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时做到程序更加严肃规范。

2)对散乱的个人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同时全面排查事业人员个人档案,规范档案管理。已完成对全部9名事业人员个人档案规范化整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及档案管理。

4.针对“主题教育期间正在整改的市社会拥军关爱协会和关爱基金建设进展缓慢,目前仍处于筹备阶段”问题的整改

1)目前已完成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的预登记阶段,9月底前完成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的成立登记。

2)已制定“光荣之家”关爱基金使用办法,正在修改完善,目前已筹措资金70万元

三、巩固整改成果

(一)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提升党组统揽全局、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问题整改,以上率下,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修订和完善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在管权、管财、管人、管事、管物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使得内部管理更加周密,并做好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形成“凡事有章可依、凡事依章办事”的长效机制。

(三)着力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再上台阶。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认真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做深做实“潮乡老兵121”党建品牌,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推进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勇当“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的示范表率,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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