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湖北武汉市等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中央和省委、市委相继作出部署,要求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嘉兴市委相关部署要求,现明确我市广大党员干部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要求做到“六个严禁”“ 九个带头”。具体通知如下: 一、六个严禁 (一)严禁有令不行,一律不准公开发表歪曲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嘉兴市委、市政府和我市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的言论。 (二)严禁自行其是,一律不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擅离职守、离岗脱岗或落实工作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 (三)严禁欺上瞒下,一律不准谎报、瞒报、漏报有关情况、信息、数据。 (四)严禁消极应付,一律不准延误疫情防控工作或迟报有关情况、信息。 (五)严禁造谣传谣,一律不准散播小道消息,传播谣言。 (六)严禁本位主义,一律不准私自截留疫情防控有关物资。 二、九个带头 (一)带头全面正确地把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 (二)带头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 (三)带头服从命令听指挥,不折不扣抓落实,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上努力冲在前、作示范。 (四)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 (五)带头关注最新疫情动态和舆论导向,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解疑释惑,避免公众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 (六)带头参与疫情防治知识普及,引导公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 (七)带头开展“网格连心、组团服务”,主动认领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志愿服务岗”。 (八)带头不参加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减少家庭间聚会聚餐活动,积极劝导亲戚朋友不参加、不组织各类人群集聚活动。 (九)带头在外出时或到公共场所戴好口罩,积极引导出门戴口罩成为公众良好习惯和社会新风尚。 中共海宁市纪委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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