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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0-04-09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9月29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金融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金融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一)组织保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11月29日收到市委巡察组对我办的巡察反馈意见以后,办党组高度重视,于2019年12月2日既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反馈意见的24项问题进行逐一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2019年12月12日下午,邀请纪检组领导对初步整改方案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在规定时间内向巡察办递交了巡察整改方案报告。

(二)见人见事,切实落实整改方案压实责任。巡察整改方案递交后,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进行逐一责任分解,理清源头,落实到人,对制度性问题建章立制,对工作中的错误及时纠正,对廉洁问题进行整改清退并进行教育谈话。党组书记每周听取整改进度汇报,督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做到切实整改,见人见事。

(三)长效长治,以全面整改体现巡察成效。通过此次巡察整改,建立健全19项涉及建章立制的整改内容,全办对新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学习和明确。党组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6人次,开展专题培训2次,开展教育谈话1人次。特别是严肃对待差旅费餐费补贴清退问题,将2015至2018年所有的差旅费单据进行了梳理,分类成档,逐一清退,于2020年1月7日将清退款项缴入国库,完成了清退工作。通过这次巡察和整改,全办同志特别是党组成员对制度执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后要一以贯之。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将“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由科室提交需集体决策内容,党组讨论决定。修改完善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核程序,初步结果纳入党组集体讨论决策后交市领导审阅。

(2)召开两次主任办公会议,时间安排不与“周一夜学”重合,专题讨论金融办行政工作。

2.针对金融风险防控缺乏有效手段问题的整改

(1)制定2020年打投处非工作方案1项,定期研判会商金融防控风险。通过定期召开金融风险防控专项工作会议,会同相关部门、属地会商研究工作动态,布置防控措施。制定金融志愿者品牌建设方案,加强防控打击能力,强化各网格发现机制,加强对网格员的业务培训,增强网格员发现能力。

(2)更好发挥牵头协调整治作用。强化打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打早打小的整治能力,对于发现的各类涉嫌非法集资的投资公司,运用执法部门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关停,直至注销。做好已立案投资人的稳控,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2019年整治完成21家,完成任务的105%。

(二)关于落实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不折不扣做好“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每周组织领导班子专题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出台的新的文件精神,重点突出政治性和理论性,强化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共组织集中学习12次。进一步优化“周一夜学”内容,丰富学习方法和学习载体,整改期间共开展夜学两次。

(2)实施每周晒“学习强国”平台成绩单制度,整改期间与成绩最后一名同志谈话一次。掀起了“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高潮,激发党员同志学习的热情。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中之重,党组书记亲自抓,带头抓,在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做了深刻检讨和剖析,同时在整改期间召开的两次党组会议上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议题,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三带头”“三亲自”并做好相关内容记录。

(2)召开两次党组会议进行意识形态形势分析、情况通报。在12月的民主生活会上,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书记汇报重点工作,同时作为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关于落实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根据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相关要求严格执行金融办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保证选拔每个环节不缺失。

(2)强化组工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熟悉掌握选拔任用专业知识。组工干部前往组织部专题学习1次。

2.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提高党员大会、支委会的质量,党支部书记切实负起责任,对照机关支部建设要求,丰富支部会议内容,记录完整支部会议具体内容。2019年12月已完成支部书记上党课工作。

(2)按照上级要求已高质量开展好2019年“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好会议记录,积极开展党内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问题见整改。将“主题党日”活动作为明年支部活动计划重点工作。做好2020年度支部活动计划,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

3.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对于缺席学习的党员进行了补课,并进行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2)按照规定开展谈心谈话6人次,谈心谈话主要为交流思想。谈心谈话记录由本人记录。

(3)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情况,完成了2019年度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并形成了完整的材料。

(四)关于落实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组织专题学习相关制度1次,做到人人尽知,并按制度严格执行。修改完善金融办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范,公务接待必须有联系函。

(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杜绝购买高档茶叶现象。

2.针对“四风”问题根除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1)修改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所有档案资料的归档和整理,杜绝重要文件档案外包整理装订;对于每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对于缺失的第二批企业股改挂牌上市专项奖励和股权投资专项奖励的汇总审核意见材料已经予以补齐。

(2)切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真诚的服务企业,2019年度企业奖励已不折不扣按照时间规定完成兑现。

(五)关于落实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薄弱问题的整改

(1)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按照规定由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与党组成员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署;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完成2020年度廉政风险建设个性化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制定个性化任务防控具体措施。

(2)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认真查摆岗位廉政风险点,明确主要职责,进一步细化责任和措施,做到排查到位,防控到位。完成全员风险排查,梳理每个岗位廉政风险点,一一整改防控到位。

2.针对对干部内部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1)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效能的督查,由科室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抽查,并对抽查做好记录,由检查同志和检查对象签字确认,整改期间共开展8次。

(2)对一名党员干部开展八小时以外的抽查监督,重点走访居住社区,向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党员家庭情况及日常表现,反应情况为表现良好。

(六)关于落实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党组书记召开两次党组会议组织进行党性学习,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制定季度廉情分析会召开计划并及时听取纪检组意见。

(2)党组书记召开两次会议专题听取、研究布置和督促检查条线风险廉政建设工作,分级签订完成廉政风险责任书。班子成员对分管条线的廉政建设任务予以明确,与相关科室同志签订了廉政风险责任书。

2.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健全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公务出差先审批后出差,未经审批不得出差。公务用车先审批后用车,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对外借用车辆。

(2)完善制度并全办学习,明确外出参加会议及培训一律需附会议通知,没有会议通知,一律不得参加会议及培训,不得报销相关费用。严格按照规定报销差旅伙食补贴,清查2015年至2018年间所有出差人员伙食费补贴情况,对涉及多发补贴进行清退。建立公务用餐报备制度,出差同志自行报备,已接受公务接待不得领取伙食补贴。

三、巩固整改成果

(一)构建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巡察,市金融办进一步完善了体制机制,内部管理更加周密,制度执行更加严格。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建章立制,并对制度进行深入学习,明确了各岗位和责任人的职责,构建了长效机制,确保了整改效果。

(二)强化督查检查

整改中成立由党组书记林晓琴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解责任,狠抓落实,对整改的问题逐一落实到位,反复检查,不遗漏。整改领导小组将长期承担内部治理的责任。

(三)持续深化效果

在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将整改过程变为对表对标的过程,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办各项事业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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