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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0-04-09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8月12日至9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是发现问题的政治体检,整改是解决问题的政治担当”“巡视反馈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指示精神。我党委始终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担当,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严肃对待、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认真对照巡察发现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研究整改落实具体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细落实,坚决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检验“四个意识”、考校政治觉悟,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

(二)强化组织领导。我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负责组织巡察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工作。及时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成立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督查督办等7个整改专班,分别由班子成员牵头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委班子集中统一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抓全面,对整改落实工作直接安排部署、对重点环节直接推动、对重点事项直接挂牌督办、对重点问题直接过问解决。同时,对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整改任务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对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具体负责;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整改落实,层层明确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的政治思想建设、党的作风纪律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以整改为契机,变整改为动力,认真履行发展职责,不断规范工作程序,依法行政,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四)强化督查问效。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严肃执行纪律规矩,建立台账推进、整改销号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牵头,对整改落实工作全程督导,逐项对号,逐项销号,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整改成效逐项审查核实,检查验收,确保每项反馈问题处理到位、改到实处。实行集体问诊把脉、现场点评,督促和鞭策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抓扎实、抓到底、出成效,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存在弱化现象”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已完成交通系统机构改革,整合了行政审批职能,由局法制科统一行使行政审批职能。二是行政审批已缩减时限、精减环节,交通审批窗口人员缩减至数量5人。

(2)针对“下属单位重大事项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已制定交通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管理制度,对下属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国有企业职工在内的人员招聘动编报批、落编上岗、培训就业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并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管理。二是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管理,加大大额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三是已按2016年至2018年检测站人员实际支出费用分年度向检测中心补收共212万元人员及场地租赁费,完成帐目调整工作;已开始严格按照当年人员、费用实际支出向检测中心足额收取人员、场地租赁费。

(3)针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对环保行政处罚案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对检测站违规检测操作员立即辞退,解除合同,扣除一个月考核奖;对检测室负责人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进行个别谈话,扣除一个月责任奖;对授权签字人检测报告审核不严谨和不到位进行个别谈话,扣除一个月责任奖;对现场监督不到位的操作员责令其提交书面说明和深刻检讨,留用察看三个月,扣除三个月考核奖。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管理,持之以恒把好过程监督关,落实好职工奖惩制度。三是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加大内部制度管理,严格落实重大事情报告制度,开展职工队伍思想建设教育一次。

2.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存在弱化现象”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存在以局长办公会议代替党委会的现象”问题。一是对相关会议记录进行自查,存在的问题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反馈。二是已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局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严格会议召开流程,由办公室负责对会议内容梳理明确会议性质后,由主要领导同意后签发会议通知,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管理。

3.关于“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局观还需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长三角一体化交通战略落实存在“慢半拍”现象”问题。一是计划在编制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时合理调整海宁港区码头规划,并积极督促属地政府加快码头建设。二是已与周王庙政府沟通协商,加快钱江二通道项目征迁工作。

(2)针对“品质交通建设力度不够”问题。根据社会需求,及时优化公交出行服务方案。已新增周王庙社区巴士1号线和盐仓社区巴士5号线,截至目前社区巴士运营线路达到14条,运营车辆达83辆。下一步,将结合许村镇需求,实施社区巴士扩容项目,新增一条家纺城至高铁站的社区巴士线路。

(3)针对“统筹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提升”问题。谋划杭浦沪杭高速联络线,进一步完善区域高速路网结构。做好海涛路北延项目包装以解决项目土地要素保障问题,已与桐乡市签定项目合作协议。重大项目从规划到建设,建设程序一般不少于2年,特别是涉及跨区域项目,存在地方政府博弈,如果进展顺利,一般项目前期不少于5年。

(4)针对“‘十三五’规划推进速度偏慢”问题。2020年重点实施沪杭高速许村段改建工程、G524国道海宁段工程、G525国道改建工程、杭浦高速盐官互通工程等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0亿元。但规划执行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主要受制于土地、建设资金及领导层决策。

4.关于“人民群众关注的核心问题尚未有效破解”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中心城区行车难等交通困局尚未有效破解”问题。已委托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我市交通治堵课题研究,4月制定2020年城市治堵工作方案,全年打通断头路2条,改建瓶颈路2条。

(2)针对“农村公路管理欠到位”问题。2020年将加大乡村公路考核力度,增加县道大中修比例,以交通安全大会战为载体加快交安设施提升改造,已出台《海宁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及《海宁市通组道路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将加大对农村道路的改造提升力度,今后还将加强对乡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和评价。

(3)针对“非法运营车扰乱运输市场正常秩序”问题。已多次联合综合执法、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的融合发展,维护行业稳定。

(4)针对“城乡公交发展还存在短板”问题。结合城际轨道建设,已谋划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并通过开展第三方测评和深化公交民情直通渠道建设,及时发现公交发展短板,解决问题需求;2020年1月15日起已实现与杭州公交卡的互联互通,持海宁公交卡可乘坐杭州公交车。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深刻”问题。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参加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知识测试,并落实各支部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学习考核长效机制,强化党员理论知识的学习。

(2)针对“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学习深度不够”问题。2020年1月份开展了一次局党委班子专题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交通系统制度建设、交通行业治理能力、机构改革新起点新要求新目标等工作实际,谈思想体会、谈变化感受、谈发展思路、谈希望展望。

(3)针对“基层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扎实”问题。一是局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制定2020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等待市委宣传部2020年新的学习实施方案出台后再完善),做到内容详实、重点突出、结合实际。二是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讨论,同时创新学习形式,多采取观看记录片、参观教育基地、走访基层一线等会议形式,全面详细地记录学习内容并做好台账。

2.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局党委书记已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和要求进行重点学习和落实。二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今后党委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建立相应台账资料。

(2)针对“意识形态常规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制定局党委班子意识形态专题研究计划,定期对全系统信访、市长电话、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判,通报党内意识形态情况,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

(3)针对“讲坛、论坛、读书会等授课人、授课内容、受众对象及规模、授课地点摸底工作未落实”问题。已按有关文件要求,再次进行排摸,将排摸的结果与前次作一对照,如无变化则存档保存,如有新的情况则作出相应处理。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明显滞后”问题。一是2020年,已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制定了人才招聘计划,加大人才招聘力度,促使交通干部队伍的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开展青年干部队伍情况调研,制定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规定》。

(2)针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工作职责不明确”问题。检测站已撤消,人员均调配至新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解决了事业与企业工作职责交叉的问题。

2.关于“基层党建基础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党委班子成员党建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已制定《党委书记领办党建重点项目和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明确党委班子成员指导参与党建重点领办项目和基层党建工作相关要求,并建立督导机制,加强纪实考核,提高履职质量。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已细化系统党建积分制考核要求,并加强监督指导力度,全系统基层党支部已开展一次“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自查和督查并进行通报。

(3)针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有力”问题。已开展了自查,两新组织作出了情况和结果处理说明,并结合每季度党建工作检查督促两新组织抓好党建各项工作。

(4)针对“党员发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相关人员已重新手写1份入党申请书,规范了入党申请书内容。二是其预备党员时间已更正为自2016年6月24日至2017年6月23日止。三是已制定《党员档案专人专管制度》。四是已重新对两名同志开展谈心谈话,更正谈话记录内容。

3.关于“选人用人程序存在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超编制配备中层职数”问题。一是该同志符合连续担任中层干部10年以上等条件,经市人社局批准,确认其享受事业单位负责人副职待遇,相关待遇在港航处绩效工资总额内开支。二是“运河二通道”海宁建设指挥部为市政府的临时办事机构,并非港航处内设机构,该同志担任征迁部副主任一职未使用市编办对港航处核定的中层职数。

(2)针对“选任程序执行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已对2016年干部选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于程序和材料不到位的,已经做了补充和更改。二是已组织人事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海宁市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综合检查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进行专题学习,以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干部选任工作。

(3)针对“干部提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未落实”问题。一是已对2016年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材料进行梳理,完成对四人纪实表的补充。二是已组织人事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学习《海宁市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实施办法》,在以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一是已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公务接待相关文件进行学习。二是已完善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对接待人数、用餐人数等重点予以明确,对无公函来人招待作出必要的规定,并严格做到公务接待先审批后接待。三是对公务接待进行了自查,就发现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了谈话,强化制度严肃性。

(2)针对“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已前往车辆定点维修点查阅2017年7月FM3685等5辆公车维修时结算清单,在财务报销单中补齐车辆维修手续。已修订单位公车管理制度。

(3)针对“违规发放各类奖励”问题。一是经查,根据嘉财政〔2016〕306号文件中关于“稿费”的发放要求,对在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刊登的优质新闻信息进行奖励是符合文件规定的。下一步,将对新闻信息考核奖励相关制度进行完善修订,规范奖励发放程序和标准。二是经查,交通运输系统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重要行业管理工作,是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交通“金名片”。创建评比表彰奖励的对象是全市公交车、出租车企业和从业人员中优秀代表,因此相关费用在道路运输管理专项资金中列支。三是经查,运管部门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中开展摄影比赛,征集优秀摄影作品参加海宁、嘉兴、省道路运输行业摄影比赛,比赛邀请摄影家协会老师评选,获奖人数比例严格控制在参赛人数的30%以内,今后将进一步规范经费列支渠道。四是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考试奖励已于2018年停发。

(4)针对“违规发放、领取评审费”问题。一是已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务费等文件规定进行宣贯学习,对工作日参加各类评审等作出明确规定;对较大、复杂和评审时间较长的项目开标时间放在节假日。二是经查,人事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和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今后将严格执行关于考务费发放相关规定。三是经查证,有3名干部领取了“海宁快速路网专题研究编制”项目评审会务费共600元,现已退回。

(5)针对“违规发放各种补贴或实物”问题。一是已取消周一夜学知识抢答奖品。二是已停发船舶安全奖。三是公路段和运管所分别已于2015年5月和2015年10月起停止向在职事业人员发放公车里程补贴。四是公路段和运管所均已于2016年8月起停止发放相关外勤补贴、治超补贴。同时公路段退回治超补贴共计16人;运管所退回外勤补贴共计15人。下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预警和防控,定期开展督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

(6)针对“加班夜餐费发放不规范”问题。一是经查明,该名同志原已办理审批手续参加单位职工疗休养,但因工作需要推迟了疗休养安排,并在7月14日(周六)加班。二是加强规范职工加班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加班夜餐费发放规定;今后针对事前审批的假期,做到事后跟踪,若有变化及时纠正。

(7)针对“违规购买使用烟酒”问题。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已收回奖品两瓶黄酒款,现金74元已上交检测站工会。二是已组织单位职工人员学习“八项规定”精神,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8)针对“违规在协会报销考察费”问题。已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和差旅费报销管理。

2.关于“违反财经预算支出”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擅自扩大对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补助金额”问题。已撤消交通技术培训中心,人员均调配至新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由市财政保障,解决运管所向培训中心补助人员经费问题。

(2)针对“部分岗位合同工重复核定人员经费”问题。一是已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予以纠正。二是运管所已于2019年10月完成5名编外人员出编手续的办理工作,2020年起不再列入运管所人员经费预算。

(3)针对“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一是已停止向结对村斜桥镇万星村给予资金补助。二是进一步严格专项资金支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三是已完善办公用品采购签收、入库等制度一项。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出差审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一是已对2015年以来重复或超标报销差旅费事项进行清理核实,并对重复或超标报销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退还相关费用共161人。二是已利用夜学等对相关公务支出制度特别是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制度进行再次宣贯,严格规范公务活动事前审批程序及事后报销审核。严格落实差旅费报销管理各项规定。

(2)针对“资金支付欠规范”问题。一是已对相关合同支付情况进行核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合同履行管理,规范资金支付,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财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完善每一笔资金支付记帐凭证中相关合同资料。

(3)针对“物品及资金发放手续不规范”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采购票据报销要求,严格审核票据填写内容,做到内容清晰规范。二是建立了办公用品采购签收、入库、出库制度和台账。

(4)针对“部分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经查,公路段建设银行帐户属于建设项目专户,2016年9月已销户,今后将加强资金存放绩效的管理,定期开展银行帐户自查清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对财务和现金管理的相关制度的学习。

(5)针对“往来款项、“规费专户存款”账户等清理不及时”问题。已开展“规费专户存款”账户专项清理工作,清理“睡眠账户”,“规费专户存款”、“支出专户存款”等5个“睡眠账户”全部完成销户。进一步加强往来款管理,已对往来款项逐一核实清理,及时催收应收款和偿还债务,对于坏账及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经核实确认后及时按相关程序处置。

(6)针对“财务人员对财务资料审核不严”问题。一是在巡察组进驻期间已经整改,重新打印装订并提供给巡察组。二是已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引以为戒,加强对财务资料的审核。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全面有力”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已对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任务作一次“回头看”,提高个性任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局党委每季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工作。

(2)针对“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问题。以强化公交扶持补助资金执行和小型工程招投标及项目变更的班子集体决策。

(3)针对“部分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到位”问题。一是已开展一次局党委班子成员和股级以上干部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汇总。二是已对在原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中报告零风险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廉政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问题。一是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定期对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督察并进行通报。二是已制定《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干部分级谈心谈话制度》一项,对谈心谈话的内容、对象、频率等进行明确,并定期对谈心谈话记录开展督导。

(5)针对“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隐患较大”问题。一是抓住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机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二是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廉政风险排查,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现场执法规范化,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

2.关于“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问题。已制定《海宁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制度》,对谈心谈话的内容、对象、频率等进行明确,重点开展苗头性、倾向性的提醒谈话,并定期对谈心谈话记录开展督导。

(2)针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管缺少有效机制”问题。一是已建立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二是已对全体职工开展“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学习。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关心关爱,及时了解掌握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朋友圈,以作针对性的提醒谈话。

3.关于“‘四风’问题还不同形式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形式主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已组织开展一次请销假、公车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的全面自查,在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执行力方面找问题。对制度不完善的情况,已及时修订,对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已对相关部门或个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定期开展督查和随机抽查。

(2)针对“官僚主义现象还时有存在”问题。2020年起“公路养护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已由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并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2020年起,“公交扶持资金”和“公路养护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已由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并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3)针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现象偶有发生”问题。一是经查,2016年10月因召开交通运输局党代会需要,参照市人代会资料袋购买标准,购买卡拉扬资料袋100个发放给交通运输局党代会参会人员作为文件资料袋使用。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会务费用支出相关规定,从严从俭,坚决抵制奢靡之风。

(六)关于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工程领域风险防控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工程项目发包、变更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提高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严格按照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时做好相关变更审批和监督。

(2)针对“工程验收不规范”问题。已开展一次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在今后的项目验收中,直接参与项目的责任人一律不再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活动。

(3)针对“专项服务供应商遴选不规范”问题。一是今后在遴选专项服务供应商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程序相关规定确定供应商。二是所有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的检测单位按照工程采购规定均通过招标方式产生。三是对于监管项目检测费用低、检测项目小、检测范围散的特点,采用小项目打包的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择。

2.关于“资产管理及部分经费使用存在较大风险”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固定资产租赁管理存在较大漏洞”问题。一是已修订完善国有资产使用和日常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一项,规范工作规程和国有资产使用行为,按照规定及时做好国有资产交接工作。二是根据2018年底国资局协调会议纪要,所属公用码头资产(含吊机)2019年不再续租,已零转让给海宁交投。根据规定,已完成补办相关交接手续。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和批评教育1次。

(2)针对“房产出租存在管理漏洞”问题。一是对于3套单位公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等使用情况已于2019年12月底腾退收回,将采用公开拍租形式以市场价格出租。二是港航处已收回硖石联运百杂店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房租1万元。三是根据处内部考核规定,已对相关责任人扣发绩效考核奖并进行调离原岗位处理。四是长安镇海宁汽车西站综合楼,作为政府部门在公交场站及配套设施方面对大元公交公司的扶持,已将相关扶持措施纳入新的《优先发展公交实施意见》,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发文予以明确。

(3)针对“宣传经费使用随意性较大”问题。从2020年起,交通运输局已统筹谋划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年度媒体宣传项目和支出计划,由交通运输局与《交通旅游导报》等媒体单位签订宣传总合同,合理安排宣传经费,规范宣传经费使用。

3.关于“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部分固定资产采购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采购审批流程操作。二是监控设备已经入固定资产。三是设备分配情况已经入凭证。下一步,严格政府采购申报流程,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入账管理规定,规范单位内部资产管理。

(2)针对“废品收入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已对相关问题做进一步核实,进一步规范财务操作流程,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强化预算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1次。

三、巩固整改成果

当前,我党委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我们还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今后,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二巡察组的精心指导下,强力推进未完成项目的整改,切实做好问题整改的成果转化,以整改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一)强化党委领导,发挥统揽作用。要以这次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强化党委领导,充分发挥“党是领导一切的”作用,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全面提升党委统揽全局、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在工作中整改、在整改中提升,为推动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继续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紧抓不放,持续推进。加强与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二巡察组的汇报对接,积极争取支持和指导。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举一反三,开展经常性“回头检查”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明确阶段目标和步骤安排,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使经常性检查形成常态。以治本和预防为根本,注重整改的制度性成果建设,建立健全经常性检查督查的规章制度,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促进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果转化为加快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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