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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统战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0-04-09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8月5日至8月30日,县(市、区)交叉巡察组对市委统战部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3日,交叉巡察组向市委统战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部务会议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部务会议、部全体会议,统筹部署和安排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将抓好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事项,落实整改举措,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进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逐条研究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精准分类,明确细化分工,落实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同时形成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扎实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聚焦整改注重实效,促进巡察成果有效转化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们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刻剖析原因,逐条加以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修订了部务会议议事规则等系列制度文件,重新编印机关规章制度汇编,全面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善巩固工作长效机制,促进部机关规范高效运转,推动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妥善处理来信来访不力问题。在部务会议议事规则中增加信访处置和稳控工作的内容,定期听取化解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部领导包案责任制,建立包案化解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责任、推进积案化解。对于沈彩娥来信来访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1月6日的部务会议上进行了专题汇报,商定在加强属地日常管控的基础上,注重人文关怀和情绪疏导,建立日常走访联系机制,实时掌握动态情况,做好源头稳控工作。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充分,重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1)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无讨论过程、“一把手”末位表态执行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部务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坚持民主集中制,明确重大事项需经部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民主决策责任,严格执行表态程序,每个审议事项,都要有明确的表态发言。每位班子成员发表的意见,对于事项的讨论内容由办公室做好书面记录。(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充分、重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前期讨论意见分歧较大的不得上部务会议,在决策中,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执行。

3.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2019年12月20日,跟市委第一纪检监察组进行了沟通,并就需要纪检监察组参与的内容进行了商定,开列了邀请参加的明细清单,并在部务会议议事规则中增加需要第一纪检监察组参加的事项内容。

4.针对“民主生活会严肃性不够”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班子间互相谈心制度。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阅并签字。班子成员要在检视报告中专门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说明。班子成员之间均要互相批评,讲深讲透各方面的差距问题。在2019年12月1日至5日结合主题教育,我们进行了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主要领导对发言提纲进行审阅并签字,班子成员的检视报告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6日,我们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批评与互相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得到第一纪检监察组的肯定。

5.针对“部务会议记录本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活页部务会议记录,我们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了装订成册并编码归档。2020年进行的部务会议,会议记录都已改用会议记录本(非活页)。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1)进一步细化学习内容,结合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上级有关条线最新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抓好研究部署,细化贯彻落实推进工作具体措施。2020年1月6日,部务会议上,要求各条线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本条线业务工作内容,提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2)以1月份党派团体年度总结会表彰会召开为契机,指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同心凝聚。并要求各党派团体要结合自身特色优势,聚焦工业高质量发展、县域治理现代化,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新乡贤、新阶层人士的专业特长助力高质量发展和基层治理现代化。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根据市委统一要求,拟定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经部务会议研究讨论后印发,及时做好中心组学习工作的记录,及时跟进学习中共中央、浙江省委、嘉兴市委、海宁市委最新文件会议等精神。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2019年12月16日,撰写了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并经部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修订完善部务会议议事规则,增加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研判专题内容,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统战网军队伍建设,选派骨干力量积极参加全市网评员培训班,积极参与网上舆论引导,同时增强统战干部与不正之风、错误言行斗争的精神、斗争的本领。充分发挥市网联会人才优势,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统战群体为意识形态工作建言献策、传播正能。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机关党支部工作督促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1)部务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支部工作,并就退休党支部成立事项进行了商议,明确了支部书记初步人选。(2)退休党员支部成立请示已报请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审批同意,计划在疫情防控结束后,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成立退休党员支部。(3)加强统筹强化意识,明确支部活动会议纪律,提早谋划支部活动会议。同时成立退休支部,分别组织在职和退休党员开展活动、参加会议,确保支部活动到会率。(4)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认真完成各环节工作,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和发言材料收集。2019年12月9日下午,结合主题教育要求,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与会人员认真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5)“思想观念大解放”大讨论时未按要求上交“新时代思想汇报”14份,已通知补交,并已收齐。

2.针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1)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完善调整我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程序要求,明确责任科室和经办人员,并将工作机制纳入部机关新修订的规章制度汇编。(2)修订部务会议议事规则,已将明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对象和考察组成员由部务会议审议决定的内容纳入议事规则。

3.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1)制定部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并纳入制度汇编,进一步严格机关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批手续,将执行情况纳入一般干部绩效考核评价细则。(2)已于2019年8月下旬对部机关事业一般工作人员开展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行前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两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指正,并要求就未如实填写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4.针对“请(销)假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修订《市委统战部请(销)假制度》,明确请(销)假流程及具体执行要求,个人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一般干部绩效考核评价细则。部办公室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对于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2名同志,已分别通知补交相关情况书面说明。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销审核制度,落实财务经办人员负责报销审核工作,对于部分公务接待无联系函或陪同人员超规定或超标准,一律不予报销,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接待制度执行。对于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3个接待,已通知经办人员补充相关资料,无法补充资料的,提供书面说明。

2.针对“‘三公’经费从严控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一步规范经费审批流程,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格按程序和标准控制支出,公务接待费用按要求进行公开,部办公室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对于2015-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执行不严问题,已进行自查,并就有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3.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列支经费。对于多发放配套奖已收回,2015年以来个人工会会费已补收到位,两项都已存入工会账户。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1)严格按照通信费超支补助政策执行,对照移动通信费清单,收回多补助部分,已存入海宁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统战部账户。(2)与组织部协商后明确,对于2018、2019年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中未如实填报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根据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管理办法,已落实做好补报,并已将书面说明材料交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科。

2.针对“信访件处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制定市委统战部来访接待服务承诺制度,进一步规范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明确接访处理程序和办理信访件的具体要求,确保信访处理件的规范化。对于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2个信访处置不规范件,已查实具体经办人员,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3.针对“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1)修订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谈心谈话责任主体。明确部领导班子对分管科室人员每年进行一次面对面、一对一的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份,已完成谈心谈话18次。(2)规范谈心谈话内容,进一步明确谈心谈话内容,按规定执行“十必谈”。党支部及部领导班子成员在谈心谈话时,要详细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及生活状况,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的警示提醒,同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六)关于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1)坚持立查立改,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部务会议坚持每季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正风肃纪常态化,每月开展一次不定期机关效能抽查,同时将抽查情况做好台账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2)按照《关于深化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单位科室和个人岗位填报廉政风险防控表信息。对于无审核和承诺人签字的,补充签字内容。(3)加强对“一岗双责”执行情况的督促,抓实分管领导与科室人员的谈心谈话,落实“四种形态”监督管理,督促分管领导,做好业务条线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于民宗条线的两位同志,已分别进行了谈心谈话,进一步监督提醒。

2.针对“佛教寺院财务管理薄弱”问题的整改。(1)指导佛教协会对财务凭据缺少情况进行自查,赴桂林、贵阳外出考察学习的支出资料进行了补充,并提供了明细附件凭据。(2)2020年1月8日,市佛教协会召开第五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了《佛教寺院财务管理制度》《佛教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佛教协会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三个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流程,明确财务审批手续,对大额经费支出审批进行了明确。(3)对于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根据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合同管理,工程款支付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惠力寺经寺管会集体讨论后,与建设单位补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并作为支付费用附件。(4)对于部分寺院购高档烟酒问题,已落实涉及寺院书面说明高档烟酒用途去向,后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发生此类事项。(5)涉及2家寺庙用车以个人名义购买的,已于2019年12月17日办理了过户手续,两辆车已登记在寺院名下。

三、巩固整改成果

(一)坚持弛而不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巡察组提出的要求,仍然还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巩固成果促进转化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力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务求实效。

(三)深化整改成效着力推动全市统战工作全面提升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嘉兴市和海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找准方向,着力推进统战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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