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海宁市盐官全年潮汛表
站内搜索:
首页
 
当前位置: >> 巡察

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0-04-09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8月1日至9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区(街)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三张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围绕反馈的六个方面65个具体问题和原经济开发区2017年巡察整改“回头看”7个具体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形成详实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二)严明整改纪律,务求整改实效。

实行周整改工作推进制,每周细化整改计划,召开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总结本周整改工作,部署下周整改任务,做到计划周密、措施明确。由区(街)纪委监督本委整改工作,问题实行销号制,完成一个,注销一个,每月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疑难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专攻解决。

(三)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

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责任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经过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64个具体问题和原经济开发区2017年巡察整改“回头看”7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制定出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议事决策制度》《议事规则》《“四重一大”执行标准》,划清党政会议界限,严格落实议事制度,已形成专门会议记录。明确了党委会议事范围,需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四重一大”及其他有关事项一律以党委会形式讨论决策。

(2)针对“重大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违反规定决策。制定出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议事决策制度》《议事规则》《“四重一大”执行标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科学严谨决策。

二是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已加强党委班子成员在党委会议前对议题的审阅,并严格要求班子成员会前充分酝酿,尽量杜绝临时议题上会现象,党委会讨论时要求每位班子成员都要充分发言。对党委会议记录要更加严格规范,明确结论。会前做好党委会议题收集准备工作,充分酝酿议题,内容简明扼要、逻辑完整清晰、重点要点明确,并报分管领导审议及主要领导审核确定。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力” 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已制定《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2019年度“五气共治”工作要点》。已召集104家重点用能和环保企业负责人召开节能降耗和生态环保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宣传节能环保法律、落实节能环保整治任务。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上门检查企业环保执行情况,并填写现场监察记录表。

(2)针对“落实消防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强化培训学习,增强安全网格力量。对于辖区内的碧云、洛隆老旧小区13处进行消防安全改造,投入20余万元,消除安全隐患。建成安全消防体验馆,已对3000人次进行参观培训,强化群众安全宣传教育。

3.针对“‘最多跑一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的整改。

(1)针对“部分审批事项设置了多项非法定前置审批条件” 问题的整改。进行工商登记前置条件手续的清理,根据“最多跑一次”原则,对于额外增加负担的事项一律取消;加大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根据上级改革文件及时进行业务更新,把最新的办法落到实处。

(2)针对“窗口设置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加强人员培训,对无差别受理事项从受理逐步向办理延伸;全面梳理了服务指南,并将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告知书等一并整理在册;对服务窗口进行了重新设置。

(二)关于落实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方法偏简单”问题的整改。统筹安排周一夜学内容,利用专家授课、年轻干部大讲坛等载体,延伸学习触角,9月以来已举办法律专题讲座1期,新提拔中层干部心得分享1期,专题党课3期。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专项研讨会4次,贯彻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会1次,举办写作、摄影讲堂等初心业务培训2期。首次面向区(街)两级干部,举办年轻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班。下一步将用活载体创新学,大力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在全区(街)形成比学习、比干劲、比奉献的良好氛围。

(2)针对“专题研究和融会贯通不够” 问题的整改。修改完善《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党员学习制度》,注重调研,强化学习实效。在本年度区(街)年轻干部培训班中注重学习成果与调研成果的转化,形成调研文章7篇。下一步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

(3)针对“学习主动性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加大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以及各支部活跃度的通报频率,每周进行排名通报,截至当前共发出通报11期,并将各支部学习情况纳入村(社)宣传条线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针对基层党员,特别是村(社)党员年龄较大的情况,由专人进行指导,每一个村(社)确定一名年轻党员作为学习强国联络员,负责教会老党员使用、学习平台;每期通报排名都通知到各书记,要求各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村社分管宣传的委员主要抓,确定联络员具体抓,确保学习有序有力有效。

(4)针对“理论联系实际不够”问题的整改。学深悟透,完成区(街)自制“初心”测试卷3期,应知应会专项测试1次,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测试1次,实现自制“初心”测试卷区(街)全覆盖。以学促干,结合研讨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外出参观学习,学先进、找差距,抓落实。创新推广“红书包”及红色专班工程,以背包上岗入户、暖心服务入企等方式推动基层难事、民生小事的有效解决,将200余名干部下沉至120个一线网格小组,累计走访问需1100余次,解决群众需求227条。下一步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加强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的有机融合,做到学以致用。

2. 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党委书记亲自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有关内容或措施,亲自督查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已牵头召开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出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相结合,做到“一岗双责”。强化网评员队伍建设,区(街)共有核心网评员43名,全年完成网评任务11600余条。

(2)针对“党委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问题的整改。出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针对“思想文化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今年新建隆兴、利民、迎丰3家文化礼堂和双联社区的文化家园建设,实现了区域文化礼堂的全覆盖。2019年重点抓好双山、火炬、金利精品文化礼堂建设提升。双山村投入30万打造“文化礼堂+乡村旅游”为特色的精品礼堂,并建设双山礼堂书屋。2020年度计划提升东郊、长山、隆兴三家文化礼堂。在三季度全市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互看互学互比互评”会中,参观考察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金利社区文化礼堂、火炬社区文化礼堂。

(4)针对“品牌项目有待进一步提炼”问题的整改。重点培育金利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耕读文化”特色,创立了“耕读传道”、“耕读传情”、“耕读传家”、“耕读传艺”四大活动品牌。培育火炬社区古迹遗址、良渚文化等区域特色,建设百年银杏文化园。成立了区(街)“红色代办”、“魅力军魂”等15支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团队。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菜单,研究确定“理论宣传”、等五大项54小项特色服务。5月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海昌街道举行。

(三)关于落实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 针对“政策法规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2019年中层干部选聘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拔前,将选聘方案、中层职数报市委编办、组织部批准后,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选拔任用中层干部41 名,新提拔8名年轻干部进入中层干部队伍。

(2) 针对“选任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在2019年中层干部选聘中,严格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落实集体决策,严格履行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廉政考试等工作程序,做到科学严谨。选拔后,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执行程序一道不少,履行程序一道不乱。计划于2020年6月开展新提拔中层干部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下一步将严把程序关,完善选育链,确保选人用人的规范有序。

(3)针对“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强化人事档案整理和归集,已由专人负责,实现事业编制、国企编制干部职工一人一档。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对44名公务员档案资料进行 “回头看”,相关缺失资料已制定整改清单。

(4)针对“选任工作统筹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已制定《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村(社区)干部挂职锻炼定向培养管理办法》。已建立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库,首创年轻干部党建项目领办制,24名后备干部与15家软弱涣散两新党组织签订党建领办责任书,全年完成任务卡7份,临时任务卡4份;形成调研成果7篇。

2. 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到位 存在不同程度缺失”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员身份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过好“党员生日”活动,为全体机关党员发放党员政治生日卡片,已完成区(街)自制“初心”测试卷3期,应知应会专项测试1次,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测试1次。下一步将在推进组织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中巩固党员身份意识。

(2)针对“部分党支部活动参与率低”问题的整改。区(街)村(社区)均实行了补课制,实现党员学习全覆盖。强化全体党员党性教育,长山村党委利用网上补课学习和支部委员入户送党课形式为未参与活动党员送课。2018年开始,长山村党委又创新推出红色亮灯制度,到会率均在80%以上。

(3)针对“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今年以来,通过举办培训班、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强化对基层各支部的规范化管理。机关第三支部此前已按要求开展2018年度先锋指数测评,但未将相关测评资料归档,现已将相关资料归档。双喜村党总支细化完善了党员“先锋指数”的考评办法和标准。2019年各基层党组织结合主题教育,认真做好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综合运用民主评议结果,以“党性体检报告单”的方式告知了每名党员。下一步将通过规范组织生活,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4)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对基层党组织近三年192名新发展党员档案开展“回头看”,已查漏补缺120份党员档案。下一步将优化党员档案管理体系,从严管理党员档案,确保一人一档,材料规范。

3.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织生活记录普遍过于简单,记录要素不全,部分活动只有议程没有具体内容”问题的整改。优化区(街)党建积分制管理办法, 创新成立红领督查团,已面向机关、村(社区)及两新党组织开展交叉互检和集中抽检25次,并以清单形式反馈至各基层党组织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活动记录规范有序。结合主题教育,举办写作、摄影讲堂等初心业务培训2期。下一步将以“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原则,将交叉互检工作做细做实,在互检中取长补短、交流经验、统筹推进。

(2)针对“未对缺席党员进行补课”问题的整改。2019年机关党委各支部已对没有及时参加学习的党员通过集中加油补钙轮训、上门辅导、发放资料、党员自学和微信送学等“滚动式”补课交流方式进行补课。

(3)针对“支部工作手册存在照搬照抄现象”问题的整改。2018年7月以来区(街)党委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落实进行了再规范,每年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常态化对支部手册进行交叉互检和抽检,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基础工作,杜绝照搬照抄现象再次出现。硖西社区党委各支部已结合实际对工作小结进行重新归纳总结,长山村党委通过二级支部书记、村党委书记、区(街)党委对党组织工作手册进行联审,进一步规范支部手册记录。今后各支部在记录支部手册过程中将因地制宜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

(4)针对“党支部相关资料缺失”问题的整改。强化机关党支部管理力度,推行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对支部手册记录情况、党费收缴、党员学习情况等开展不定期抽检。已面向机关、村(社区)及两新党组织开展交叉互检和集中抽检25次,各支部2019年已落实专人记录、专人保管,确保手册记录完整规范。

4.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充分” 问题的整改。2019年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要求查找领导班子共性问题10条,梳理整改措施29条;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互相批评,共计提出批评意见259条次。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153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负责同志之间已开展谈心谈话61次,班子成员与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46次。2019年区(街)党委严格按照《关于在主题教育中认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海教办发〔2019〕4号文件要求,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性体检等各项工作。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进行全面部署,联村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全体联村干部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按时、保质、高效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全程列席参与。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 “三会一课”制度,按时按要求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及上党课等活动,规范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规范台账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下一步将实行“一季一督查,一年一评价”考核管理。

(3)针对“‘主题党日’未按要求开展”问题的整改。区(街)合并后已对机关支部进行重新划分调整,机关各个支部结合自身特色开展主题鲜明的主题当日活动,今年机关第一支部上报的两个主题党日活动案例在潮乡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刊登。面向区(街)两新、村社基层党组织,举办主题党日大赛。在主题教育期间,指导各支部因地制宜,开展了“我爱我的祖国 砥砺奋进新时代” “‘国庆’话国庆,我为祖国送祝福”“纺机七十六年发展回眸,老厂长共话初心”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40余次。严格督促检查,不定期对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进行抽查通报。

(四)关于落实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已对2019年以来公务接待进行了“回头看”,经核查,未发现任何问题;已按照海委办发(2014)49号文件《海宁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2)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已在2019年12月发放平安建设奖励时,扣回了事业45人2019年1至10月基础性绩效考核奖。国企编制人员45人已在1月3日扣除。

(3)针对“购买高档茶叶”问题的整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采购高档茶叶,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规范。下一步将强化审核力度。

(4)针对“违规发放调离人员补贴”问题的整改。已对2019年调离人员发放补贴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及“回头看”,经核查,未发现任何问题。

(5)针对“工会违规发放补贴,且未收取工会会费”问题的整改。原海昌街道总工会负责人及涉及人员都已退休或调离工作岗位,从2018年6月区(街)合并后,开发区(海昌街道)总工会严格按照各项规定,没有违规发放各项补贴。区(街)总工会于12月20日组织240名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基层工会财务人员规范工会费收缴培训专题会议,规范各项收缴业务。2019年起已经规范机关基层工会会员会费的收取。

2.针对“‘四风’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1)针对“日常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对长水塘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巡查。二是加强本辖区其他范围内企业的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杜绝类似非法生产等情况的发生。三是2018年至今,已完成长水塘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巡查50次,辖区企业检查646厂次,发现问题120余个,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个,均已完成整改。四是继续加强对长水塘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本辖区其他范围内生产性企业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及时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2)针对“享乐主义有所抬头” 问题的整改。出台《关于对区(街)公职人员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公职人员出国境相关审批程序。已开展自查自纠,完成已备案人员出国境相关情况全面梳理及“回头看”工作。

(3)针对“对村(社区)巡察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村(社区)巡察存在走过场的情况。从2017年开始已经由市统一安排进行新一轮交叉巡察,巡察力度和规范化程度得到有效加强。

二是巡察整改不到位。针对前期巡察发现问题,区(街)及时梳理制定巡察共性问题,下发部门和村社,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注意规范,同时有效结合重大事项廉洁风险季析季销制度每季度进行重点排查、督促整改,对巡察完毕的村(社)开展好“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回潮”产生。三是将在2020年积极配合开展对隆兴、火炬、洛隆等村(社)的新一轮巡察工作,围绕党的建设、党风廉政、重点工作、“小微权力清单36条”等主要内容进行深入查摆,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落实。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深入分析研判,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特点找准问题所在,多征求相关业务部门专业意见建议,提出切实针对有效的反馈意见。

3.针对“联系服务群众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未能及时解决基层群众诉求”问题的整改。已完成迎丰村意向公寓房安置人员名单的征集工作。已落实安置房源,并完成安置户一套房源安置。今后将做好事前调研工作,加快安置进度。

(2)针对“联系企业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一是优化网格设置。将原有13个企业网格中的每一个网格划分为2-3个小组,每个小组除网格员外,还配备了网格指导员(由区街班子人员担任),网格长(由经济部门联企干部担任),派出所民警和保安,细化了网格管辖区域,加强了人员配置。二是加强培训学习。每周固定例会制度布置一周工作并集中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升网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企业的能力。三是加强网格工作督查。制定《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企业网格综管员考核办法》和《关于调整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企业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3)针对“对村民自建房管理和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加固纠偏。二是对倾斜房屋进行3次/年的检测,及时掌握沉降数据,掌控安全风险。目前完成进度91%,48户已经完成,余留5户正在与邻居协商中。

(五)关于落实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未严格执行外出学习考察审批制度” 问题的整改。

一是未按市相关规定及时出台外出学习考察制度。出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从严审批、控制总量、减少费用、讲求实效”总体要求。

二是外出学习考察未报备。区(街)纪委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开展好外出学习考察备案工作,强化对外出学习考察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外出学习考察制度及相关备案手续等要求全面落实。

(2)针对“请销假及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干部请销假台账管理不规范。严格干部请销假台账管理工作,党建办负责年休假审核,党政办负责备案。

二是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规范。领用因私出国(境)证件严格实行一次一审批,审批后需变更出行目的地、出行时间的,在成行前重新审批。2019年8月已将区(街)全体中层干部、公务员、事业、国企(包括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体人员、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管理层人员)及村社两委班子成员持有证件全部上缴保管,并备案。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海纪发{2017}20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对区(街)公职人员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要求执行公职人员出国境审批程序,规范操作,杜绝一次审批二次出国(境)现象。

(3)针对“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纪检干部未专职专用。进一步充实纪委干部力量,确保纪检干事专职专用。

二是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将发挥好干部清廉档案管理等制度作用,加强审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提升纪委监督作用,确保权力依法依规运行。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1)针对“岗位廉政风险查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已对岗位廉政风险进一步开展梳理排查,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过于简单的干部进行约谈,重新开展自身岗位廉政风险查找,确保风险查找全面、贴合工作实际。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过于简单”问题的整改。已对岗位廉政风险进一步开展梳理排查,对廉政防控措施制制定不到位的干部进行约谈,要求重新制定防控措施,确保防控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针对“践行‘四种形态’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够到位” 问题的整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确保班子成员对分管条线、部门负责人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并扩大谈心谈话内容覆盖面。进一步强化纪委监察职能担当,提升内部监督的力度,严格按照制度和纪律要求,坚持抓早抓小、注重实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开展区(街)内部监督检查,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确保监督到位。

(2)针对“内部监督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强化纪委监察职能担当,提升纪委委员的履职担当意识和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制定2020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安排,对财务、农经、工程、内部管理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从严从深抓好正风肃纪检查。畅通信访、举报电话等监督反映渠道,充分发挥清廉建设监督员和群众监督作用,做到监督全时全覆盖。发现的问题严查快办,践行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广泛应用“第一种形态”,坚守原则标准开展谈话问责,切实改变内部监督“松软”情况。

(3)针对“违纪问题仍然存在” 问题的整改。一是要加大干部警示教育力度,有效运用好周一夜学、支部学习、部门学习、重大事项廉洁风险季析季销会议等平台开展警示教育,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提升干部防腐拒变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要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将内部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招投标制度、村(社)小微权力“36条”清单等一系列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三是要实行阳光监督,发挥好干部、企业、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收集违纪违规信息,并依照举报内容及时进行约谈和处置。

(六)关于落实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专题学习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问题的整改。区(街)合并后已加强党委学习和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季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其中2019年党委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例会6次,严格落实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和学习,2019年共召开重大事项廉洁风险季析季销会4次,22个部门和18个村社重大事项廉洁风险点季度落实整改措施772条和季度排摸风险535条。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任务缺乏针对性”问题的整改。将于2020年重新制定班子个性化任务,着重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审核力度,确保对各自分管领域廉政风险分析到位,防范措施针对性更强。

(3)针对“‘一岗双责’”履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通过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常态化提醒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条线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2.针对“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海宁国际毛皮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部分资产权属不清、长期闲置。注销市场原物业管理公司(海宁市硖石毛皮服装市场物业管理中心、海宁市海昌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引进浙江嘉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是商铺出租和管理费收取不规范。对商铺进行公开招租,规范出租管理制度。开展工作人员业务、思想方面的培训,提升管理工作水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廉洁自律。下一步将加强公资资产的监督。

(2)针对“房屋租赁未进平台统一招租”问题的整改。2019年以来,区(街)涉及到期租赁的三家单位,1家于2019年3月20日下午14:00、2家于2019年5月31日下午15:30在海昌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后续区(街)产权的商铺及房屋将全部纳入交易平台统一招租。区(街)将加强对街道资产管理受托方丁公堰社区的监督工作,做到半年一核实,年终一总结。年底前进行一次核对、结算。

(3)针对“村级‘三资’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部分村(社区)集体资产租赁未进平台交易。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业务培训。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加强日常考核和监督检查,2019年共完成农村产权交易256宗,平台成交总金额4689.22万元。

二是租赁协议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不符。严格按照海宁市农经局统一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要素齐全,要求各村社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向区(街)备案,杜绝租赁合同与招标文件条款不一致情况发生。

三是村级房屋租赁不规范。区(街)根据上级要求,已从2015年4月起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资产进产权交易平台,村级组织不得自行交易。

3.针对“资金和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预算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下一步区(街)将加强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规定的落实,对于确实超出需要量的资金落实竞争性存放。已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总预算帐户协定存款协议。

(2)针对“采购办公设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区(街)合并后,已印发物品申购领用管理制度,已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明确2020年起由政务服务中心落实专人负责区(街)政府采购。今后区(街)采购办公设备将编入年度预算,录入金财系统上报市财政局采购科审批后,在政采云平台实施采购。

(3)针对“购买政府服务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区(街)合并后,已印发物品申购领用管理制度,明确2020年起由政务服务中心落实专人负责区(街)的政府采购,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和政策。今后区(街)大楼的物业、保安、绿化养护等服务将编入年度预算,录入金财系统上报市财政局采购科审批后,在政采云平台实施采购。

4.针对“工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工程变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学习工程管理制度。出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和工程款支付手续。

(2)针对“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部分工程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超10万元以上未进区(街)平台统一招标。2019年3月区(街)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10万以下工程和服务类的实施办法。根据海公管办〔2019〕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采购活动的实施意见》,区(街)对招标代理、决算审计、工程设计、监理、政府采购等服务项目100万以下进行入围,现已经完成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决算审计年度入围,将进一步规范区(街)各国资平台、部门、村(社)服务类项目的实施。

二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招标方式。出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招标法》、《招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明确规定招标和政府采购标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适用邀请招标范围和审批程序,坚决遏制擅自改变招标方式等现象发生。

5.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未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已请财政局政教科同志作《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支出》专题讲座。

二是因公出国报销凭据不完整。严格执行一事一报销制度,因公出国在报销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有关费用报销管理的通知》(海财政《2018》8号)文件规定执行,强化对原始单据审核。

三是公务接待报销不及时。严格执行一事一报销制度,按照按时报销,及时入账原则,强化对原始单据审核。

(2)针对“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工会经费年度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导致预算执行率偏差较大。从2019年起,区(街)机关工会分设成5个工会,分别开设独立工会账户,区(街)行政已严格按照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费到5个基层机关工会账上,机关基层工会上缴40%已到区(街)总工会账上 。

二是工会经费划拨不规范。区(街)总工会将严格按照浙江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做好工会经费预算、收缴、支出等工作,做好发放记录并及时归档。

三是工会福利发放未见活动记录。机关基层工会已出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机关干部职工慰问制度》,规范慰问事宜。

(3)针对“陪同商会外出考察费用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人员参与商会外出考察的费用支出;对2019年以来商会外出考察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经排查2015-2018年商会共外出考察6次,涉及区(街)工作人员8人次,已通过行政账户支出11458.7元。

6. 针对“招商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引进企业把关不严” 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时尚产业园一期引进的14家企业未能达到产值、税收要求的,按招商协议的要求重新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产值和税收要求;二是对已签订承诺书的企业,加强监管,邀请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举办低效企业风险培训班,在今后的招商引资工作过程中,严把项目质量关。目前已与14家企业签订承诺书,已举办企业风险培训班。三是今后项目招引将严格按照市项目准入办法相关要求,做好把控。

(2)针对“招商协议制订和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请专业律师事务所指导,制订符合规范的招商协议文本,明确违约条款和有效的制约措施;二是由招商分管领导、招商局长、项目经办人员成立临时议事小组,对相关项目协议文本的执行进行商议,并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目前已制订符合规范的招商协议文本,政策执行已提交班子会议上会商议。

(3)针对“对企业跟踪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低散乱整治。选择占地面积最大,租赁企业最多的棱透公司作为突破口,将其作为区街低散乱整治的一个典型,根据棱透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瘦身和自我提升相结合的整治方案。目前棱透已完成分割转让,将一部分土地转让给了一家优质服装企业,同时自有土地上的租赁企业从最多时的42家减至5家。二是与相关企业签订承诺书,明确违约责任。目前共与时尚产业园14家房东企业重新签订承诺书,以招商协议相关条款为基础,在经济效益、租赁企业准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劳动用工、科技研发等方面进行再明确,并签订违约责任,采用法律手段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目前时尚产业园房东企业已有11家进入了规上企业行列。

(七)对原经济开发区2017年巡察整改“回头看”问题的整改。

1.“党政职责不清”问题未整改到位。在2019年研究制定出台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严格划清党政会议界限,严格落实议事制度,形成专门会议记录。

2.“会议制度细节执行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加强党委班子成员在党委会议前对议题的审阅,并严格要求班子成员会前充分酝酿,尽量杜绝临时议题上会现象,党委会讨论时要求每位班子成员都要充分发言。对党委会议记录要更加严格规范,明确结论。

3.“一岗双责”责任虚化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一是将运用好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季析会等平台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和研究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任务的监督检查审核把关,确保廉政风险分析到位,防范措施制定具有针对性;三是常态化提醒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条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4.“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整改后存在“回潮”现象。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的条线已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对风险排查防控不到位的,已重新进行排查防控。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内容进行核查,对排查不深刻、不到位的班子成员、部门和相关人员发回要求其重新开展排查,确保排查到位。同时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防止整改“回潮”现象。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整改不够到位。2018年区(街)整合后,已印发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已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深入学习,今后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定期进行督查,严格审批手续。

6.“财务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未彻底整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有关费用报销管理的通知》(海财政〔2018〕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局将强化对原始单据的审核。

7.“招商工作缺少制度规范”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进一步规范招商制度,制定完善招商人员外出招商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规范招商协议文本、财政奖励、出差审批等事项的审批流程,招商资料由招商综合部统一归档管理。目前已制订出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专职招商人员管理办法》,对档案资料进行统一归档管理。

三、巩固整改成果

(一)坚持标本兼治,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把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落实到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深化整改成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区(街)建设中。从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抓起,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对于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抓早抓小。强化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盲点地带的监督检查,持续抓好作风整改,提高工作效率。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制定了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议事决策制度》《议事规则》《“四重一大”执行标准》《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村(社区)干部挂职锻炼定向培养管理办法》《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企业网格综管员考核办法》《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机关干部职工慰问制度》《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专职招商人员管理办法》《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办法》《关于对区(街)公职人员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关于调整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企业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14 项制度;修改完善《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党员学习制度》,优化区(街)党建积分制管理办法;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一事一报销制度,强化对原始单据审核力度,加强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规定的落实;优化企业网格设置,积极开展低散乱整治;规范招商制度,细化审批流程。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下一步,区(街)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把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真正使整改落实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同时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实现区(街)和谐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关闭窗口】
分享到:

Copyright ?2008-2014 海宁廉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海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宁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