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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纪委书记谈 丨 问题导向 着力解决基层突出问题

作者: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0-05-13 浏览次数: 字号:[ ]

编者按:目前,省纪委省监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这也是加快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让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本网选取一批县市区的纪委书记,以访谈的形式请书记们介绍经验成果,畅谈心得体会。今天,推出海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险峰的访谈实录。


记者:前段时间,省纪委省监委出台了《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意见》,结合当前基层实际,谈谈您对清廉村居建设推动基层治理这一问题的看法。

王险峰:近年来,随着改革发展不断深化,城乡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但从基层实际来看,基层治理任务依然相当繁重,各种矛盾问题亟待破解。类似海宁,地处长三角经济最发达地区,村(社区)集体经济实力普遍雄厚,各类建设项目繁多,资金往来频繁,相应的村(社区)干部往往手握较大权力,同时也面临诸多廉政风险。从近年海宁市纪委监委查办案件看,基层微腐败问题仍未彻底根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尚未全面遏制,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还时有发生。据统计,2019年海宁查处侵害基层群众利益问题的33人中,有22人为村(社区)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31人中,有12人为村(社区)干部。由此可见,必须通过强化清廉村居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有效提升。作为县一级党委、纪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有力抓手,不断完善机制制度,大胆创新工作举措,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强化小微权力监督,整治基层微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等方面有更大的作为。


王险峰走访农户调研清廉村居建设


记者:请问海宁市近年来在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推动基层治理方面有哪些富有成效的探索与实践?

王险峰:去年以来,海宁通过探索清廉村居“四化建设”,即“权力运行”制度化、“三资监管”平台化、“村务公开”信息化、“监督覆盖”专业化,不断深化清廉村居建设,着力推进基层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以规范村(社区)干部岗位职责及权力运行为重点,发布全国首个《村(社区)全岗通服务规范》地方标准,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动村级服务质量、服务规范的“双提升”。再比如,全省率先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测中心,全面推行村级公务支出“阳光村务卡”等,充分运用科技平台,对村级“三资”进行线上管理、网上监测、动态预警,农村“三资”监管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以清廉村居为载体,推动基层治理,我认为关键在于形成合力。很深的体会就是纪委不包办,但是要督办,通过积极协调,充分发挥好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如协调推动公安、民政、农业农村等11个部门研究制订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农业农村部门围绕“三资”监管推出行阳光村务卡、“e阳光”村务公开平台,组织部门在基层党建中推行村级服务群众“全岗通”等。各部门各司其职,整体协作,形成“1+1>2”的整体优势。

记者:请问海宁市在推动《意见》相关要求落实,今年有怎样的打算,重点将抓好哪几项工作?

王险峰:今年3月,省纪委省监委在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意见中明确了20项工作任务,我们将以此为工作重点,并结合海宁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创新解决问题的机制,进一步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一是从工作的整体框架上,着力在“五个强化”上做好文章,即强化“四责协同”落实,强化权力规范制约,强化巡察职能发挥,强化案件线索查办,强化队伍自身建设。二是从工作的方式方法上,着力于探索清廉村居与基层民主自治的有效结合,继续推进“e阳光”村务公开平台建设,探索推进“清风管家”等工作。三是从工作的成果成效上,着力于群众满意度提升,不断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清廉村居建设成为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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