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海宁市盐官全年潮汛表
站内搜索:
首页
 
当前位置:
>> 工作动态 >> 媒体关注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海宁严查严控让“会所中的歪风”无处遁形

作者: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0-05-26 浏览次数: 字号:[ ]

5月17日晚上,华灯初上时,海宁市纪委常委孙云刚正带队在该市马桥街道人防基地和谐新村等地,针对其中是否开办经营“私人会所”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公共资源中的私人会所,在群众中影响极坏,要坚决严防‘会所中的歪风’反弹回潮。”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负责人介绍说,为了进一步深挖歪风,此次排查扩大范围,从原先的各类景区、历史建筑、文保建筑、公园等,扩展到所有国有产权的房产,比如建材城、人防基地、老旧公房等都列入了检查范围。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成立专项督查小组25个,出动检查人员89人次,组织开展各类重点检查、明察暗访67次,随机对86处房产物业开展抽查。


督查组对国有产权房产中是否暗藏私人会所进行暗访


会所中的歪风更为隐蔽,为了强化问题线索发现,海宁市建立违规吃喝等问题场所倒查机制,与正风肃纪、整治违规吃喝等问题同步推进,对每一件查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倒查相关人员的吃喝场所,深入查纠其中是否存在私人会所进行违规吃喝等问题。

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专题纪律教育,重申“不能办、不能变、不能有、不能去”纪律红线:一是“不能办”:严禁在景区、历史建筑、文保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任何形式的会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二是“不能变”:严禁改变景区、公园、历史建筑、文保建筑、名人故居等场所公共资源属性,严禁违反经营许可和合同约定,实施各类违规违法经营、管理、使用行为。三是“不能有”: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持有、使用各类会员卡、消费卡。四是“不能去”: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同时,紧抓公共资源经营场所职能部门和属地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牛鼻子”,强化日常监管责任落实,督查抓早抓小,把会所歪风挡在门外。并牵头形成公共资源经营场所清单,厘清职责,明确盐官观潮景区、南关厢历史街区等日常监管重点。

对私人会所问题自查自纠情况实地核实


“公共资源经营场所涉及市场监管、民宗、公安、文化旅游等多个管理部门,为形成监管合力,从源头上杜绝私人会所歪风,下一步我们将建立联动机制,从信息共享、监管协作等方面,织密监督网,形成长效机制。”海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关闭窗口】
分享到:

Copyright ?2008-2014 海宁廉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海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宁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