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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海宁市认真实施“三图”巡察法全面提升巡察质效

作者: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0-05-26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年来,海宁市委坚持做实做细巡察各环节工作,以建立巡察“路线图”、问题“发现图”、整改“销号图”为抓手,强化事前规划、事中归集、事后督促,精准问题发现,压实问题整改,全面提升了巡察质效。2019年,海宁市委共开展了两轮对15个镇(街道)、部门(单位)党组织和43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共发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六个方面问题1703个,移送问题线索30条,经调查处理,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5人,党纪立案2件,其余正在处置中。48个被巡察党组织通过整改,推动完善制度441项,挽回经济损失908.8万元,其中清退201.18万元。

一、精制巡察“路线图”,一目了然找问题。一是广罗信息锁定重点。进驻前,与纪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沟通,查阅被巡察单位历年来审计报告、信访举报资料及专项检查报告,通过媒体、网络收集有关被巡察单位的舆情信息,通过上述多个渠道,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和群众关注焦点,深入掌握被巡察单位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确定巡察监督重点内容,找准切入口。二是细分环节规划路线。由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程序,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和巡察人员业务特长等,围绕监督重点内容编制巡察“路线图”,将整个巡察工作划分为巡察准备、巡察实施、材料准备和反馈三个阶段,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办公地点、人员分工、时间期限和负责人等,亮明巡察目标、突出监督重点、压实工作责任,为巡察工作的开展指明方向、提供保障。三是按图索骥查找问题。巡察开始后,以巡察“路线图”为指引,稳步有序推进巡察各环节工作,对标“路线图”标注的各个阶段目标任务和监督检查重点,不断校准巡察“探头”。突出被巡察单位特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集中人员力量查深查细,强化巡察问题发现。同时,及时根据巡察推进过程中掌握的新情况、新问题,修正和完善巡察“路线图”,使之更贴合巡察单位实际,更具指导意义。

二、厘清问题“发现图”,一网罗列定问题。一是以底稿为载体。制定出台《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明确巡察过程中以问题底稿为载体,归集整理各方面发现的问题信息,特别是巡察报告反映的问题。问题底稿分问题概述、发现过程、支撑材料和责任签名四项内容,由发现问题的巡察人员负责编制,要求详实记录发现问题的主要步骤和方式方法,客观描述发现的基本事实。二是以归集为策略。问题底稿形成后,根据记录的问题及其发现过程,归集整理有关信访材料、谈话询问记录、重要文件凭证、调查问卷统计等支撑材料,作为问题底稿附件,并在底稿上一一载明所附材料名称。巡察组副组长根据问题底稿记录的问题及所附的支撑材料对发现问题进行复核,巡察组组长负责审签。三是以质量为抓手。巡察组定期组织集体会商,汇总梳理形成的问题底稿,及时就同类问题进行归并,并重新整理佐证材料,完善相互印证。同时,根据问题质量和确定程度等进行分类,视情采取不作为问题、进一步复核等不同处置方式,最终确定巡察报告拟反映的问题,从而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的质量。

三、严肃整改“销号图”,一个不落改问题。一是反馈移交问题。巡察组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编制《市委巡察工作整改情况反馈表》,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六个方面,清单式罗列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具体问题和巡察建议,在反馈时与巡察反馈意见一起移交被巡察单位,并由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二是整改勾销问题。被巡察单位根据反馈表中列明的每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销号图”,一一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措施、整改成效和完成情况对应每个具体问题填写在反馈表内,交由巡察组比对审核后逐一销号。三是督查检视问题。整改过程中,市委巡察办和巡察组不定期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察,了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完成后,被巡察单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与相关佐证材料,如完善的制度文件、退回津补贴相关凭证、问责追责相关材料等一并报送巡察办,由市委巡察办审核归档,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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