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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开展特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打造“最廉警队”

作者: 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0-06-0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市公安局坚持责任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组织开展“8+4+X”特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靶向排查整治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特定风险隐患,切实推动“最廉警队”创建。

一是坚持责任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印发《全市公安机关“8+4+X”特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连永刚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郑建民任常务副组长,市局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驻局纪检监察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政治处、警务督察大队为办公室成员单位,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排查重点。全面查找队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明确违规查询公民信息、违规涉酒涉娱、违规兼职取酬、违规从事经济借贷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产生利益输送、插手或干预执法监管活动、充当违法犯罪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等12项特定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内容,并由各部门结合实际明确X项排查整治的范围,全体领导干部、民警、职工、辅警对照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共开展谈心谈话2700余次,收回民警《“8+4+X”特定风险隐患自查表》、《承诺书》697份。

三是坚持结果导向,督促整改到位。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部门成员、所在辖区等情况,共明确部门X特定风险排查整治范围120项,其中18个部门在明确55项特定风险排查整治范围的基础上,针对执法办案、涉密管理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落实了加强保密教育、落实层级管理、全流程案件审查等102项整改措施。同时,出台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十条严管措施》《基建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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