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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高新区):从办案场所规范助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 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0-07-17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9年4月,随着长安镇(高新区)党委、政府办公室统一调整,镇(区)纪委、监察办办案场所的规范化建设也拉开新的帷幕,一批标准化的办案场所开始建设。

如今,在长安镇(高新区)办公点4号楼一楼,标准的谈话室、信访接待室、档案室一应俱全,尤其是谈话室墙体、门窗、电源等均进行安全处理,并安装了监控系统、消防器材等,信访接待室专门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为安全、文明办案提供了硬件设备和技术支撑。

长安镇(高新区)所辖29个村、社区,基层情况复杂,党员干部数量众多,信访及案件较多,近年来随着人员流动的增加,纪检监察业务量不断上升,办公场所的规范化建设显得更加重要。为此,镇(区)纪委、监察办紧扣设施、制度、管理三大重点,积极推进硬件基础标准化、办案管理制度化、场所使用程序化建设。

“以往这些标准的设施,只有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才有,现在我们进行探索,就是为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在基层更好落实。”镇(区)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俞飞英说。

“像标准谈话室的建立,让基层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律的严肃,又感受到‘防微杜渐’的温暖,使基层监督从全覆盖走向了‘有形可见’,更有威慑力。”在镇(区)纪委副书记马忠平看来,标准化谈话室的存在是一个令人敬畏的象征。

硬件过硬,软件也不软,如何规范使用、管理这些办公场所,镇(区)建立了一整套的制度。如日常管理要遵守《谈话场所管理操作规程》、《谈话室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谈话需填写《谈话室使用登记表》、《暂予保管物品登记表》等表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谈话场所保密规定》和《谈话人员“十不”保密规定》等保密纪律;《信访举报接待流程》、《检举举报接待工作制度》等上墙制度等,像一把把“戒尺”,时刻提醒纪检监察干部要依法依规依纪履职。谈话室、信访接待室等使用时,由专人统一收集资料、统一汇总、统一管理,确保场所使用规范性。

谈话室建成投入使用后,镇(区)纪委还与镇卫生院建立绿色通道,为执纪审查工作提供应急和必要医疗技术服务保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谈话期间的值班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并处置。

今年以来,利用建成后的规范化办公场所,已开展廉政约谈33人次,问题线索初核谈话13人次,信访件调查谈话13人次,办理案件9件,各项指标都比往年同期有不同程度增长。                   (长安镇(高新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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