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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创新“三个+”推动公款存放工作走在前列

作者: 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0-07-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年来,我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优化资金使用程序,加强财政资金常态化管理,确保公款安全高效利用推动公款存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正向+反向”引导,戴上资金安全“紧箍咒”。重新制定《招投标存款评分指标与评分规则》,加强对金融机构经营状况和综合能力的考量,将经营状况指标分值由9分扩大至40分,新增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资产利润率等风险管控能力指标,提高资金存放安全性。降低利率水平、经济贡献度两项指标分值,破除唯“利”至上的考评标准,进一步增强评分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是“质押+担保”兜底,筑牢资金安全“防护墙”。引入财政专户资金质押、担保机制,对提供存款金额120%的可流通国债或地方债券质押,以及由上级行或总行提供存款金额120%担保函的二类银行,在评标中分别给予加分,将财政专户资金引流至安全性更高、偿付能力更强的银行进行存放。2020年第一期社保资金招投标中,二类银行实现竞争性存放24亿元,其中提供债券质押18.86亿元、提供担保2.44亿元,资金质押担保覆盖率达88.8%,切实兜牢财政资金存放安全底线。

三是“线下+线上”运行,打造资金存放“阳光房”。市级财政、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镇(街道)级三类公款存放招投标工作均由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统一进行,截至今年3月,累计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25次,实现公款资金存放376.37亿元。同时,率先试点推广线上招投标平台,借助“互联网+”技术,使评分算法更加精准、招投标工作全程留痕,打造全方位接受监督的公款存放“阳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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