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海宁市盐官全年潮汛表
站内搜索:
首页
 
当前位置: >> 巡察

县(市、区)交叉巡察组向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0-08-24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0年7月24日下午,县(市、区)交叉巡察组向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曹冬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朱建军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和指示精神,并就市人民法院党组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陈建钢作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市、区)交叉巡察组于2020年4月30日至6月12日对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通过召开动员会、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认真了解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巡察任务,于7月15日、7月20日先后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了巡察情况。

 一、巡察总体情况

2015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党组能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执法办案、服务中心大局、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成效明显,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增强,在历年嘉兴中院对基层法院考核中排名第一。但在管党治党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巡察发现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院党组未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党组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监督和评议。(2)党组议事规范性有待加强。一是未建立“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部分额度超5万元的非经常性费用支出未经党组集体讨论决策。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到位。三是对需要贯彻落实的决议和决定均未形成会议纪要。(3)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4)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党组成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氛围不够浓,没有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2.奋勇争先的意识有所淡化。2015年至2019年,海宁市人民法院在嘉兴中院对基层法院考核中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绩,但是对标全省、全国先进,奋勇争先的激情和勇气有所不足,近几年周边县(市、区)在考核上不断追近,个别重要指标全省排名有所下降。

3.司法为民理念树立不够牢固。对信访工作重要性认识还存在偏差。抽查2015年至2019年的信访举报案件,重复信访仅占10%,而且部分信访案件的承办法官确因案件存在瑕疵受到法院内部处理。

4.落实党报个人订阅 “私订公助”政策走调变样。根据海宁市委办有关文件要求,个人应按规定订阅党报,费用实行“私订公助”政策,但个人订阅的党报费用实际均由单位支付,未向个人收取应自负部分费用。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盲点。(1)对禁止“三同”规定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制度挂在墙上”现象比较突出。(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问题仍有发生。(3)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到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一岗双责”扛得不实。院党组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交流渠道不畅通、沟通不够,存在压力层层递减和走过场式谈话的情况。

3.财经纪律执行不够到位。1)公款竞争性存放政策执行不到位。(2)部分款项未及时上缴财政。(3)以提存款利息抵扣公证服务费。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1)廉情报告存在报喜不报忧的情况。(2)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填报流于形式;廉政档案申报缺少审核把关。(3)部分整改方法欠妥。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存在为了整改而整改的情况。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干部选拔任用试用期制度执行不到位。2015年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未按规定对选拔任用干部设置试用期;2017年至2018年期间,提拔的8名中层干部任命文件中注明有试用期,但试用期满后均未进行考核,也未发转正文件。

2.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1)争先创优的氛围不浓。(2)基层党支部选举不规范。(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4)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

(四)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海宁市人民法院2015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共指出问题13个,其中案款管理不健全问题至巡察时仍未整改到位。

2.存在机械式整改的情况。部分问题的整改“就事论事”,没有“举一反三”,导致同类问题再次出现。1)政府采购政策未有效执行。(2)房产账实不符。(3)其他收入未统一核算。

三、意见建议

(一)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加强院党组对院内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全省先进奋勇争先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规范信访处理流程,努力实现 “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进一步健全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对重大事项讨论要形成会议纪要,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二)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严抓严管,将禁止“三同”有关制度规定执行到位,细化“三同”审批流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纪律规定。严格落实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因私出国(境)证件、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严格落实有关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三)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建水平。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积极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工作手册纪录,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警队伍。

(四)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聚焦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和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关闭窗口】
分享到:

Copyright ?2008-2014 海宁廉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海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宁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