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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海宁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0-09-04 浏览次数: 字号:[ ]

完善工作格局   建设廉洁城市

为海宁转型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海宁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王 险 峰

2013年4月1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海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我市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

一、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同考核,促进了我市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一年来,新一届市纪委班子团结带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以“两晒(赛)”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加强换届后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干部执行力,助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化“两晒(赛)”活动,组织86个单位年初“晒”目标、年中“晒”进展、年末“赛”成果,开展了社会意见建议大征求、社会大评价、服务企业亮实招擂台赛等活动,出台助企破难解困实招198项,营造了浓厚的竞赛式工作氛围。开展效能建设“雷霆行动”,制定出台《海宁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和《海宁市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常态化效能督查,共组织明查暗访25次,下发实名通报28期,26个单位的70名工作人员被责任追究,2次在《海宁日报》对效能问题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为历年之最。组织专项监督检查,推行镇(街道)监察区域协作机制,全年共开展监察项目81项,提出监察建议362条,督促和协助建章立制18个,重点开展对“两退两进”、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城市有机更新、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城乡低保政策等专项执法监察,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全市发展软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软环境发展指数跃升至嘉兴首位。

(二)以廉政风险防控为核心,加快构建海宁特色惩防体系。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制约,着力提升惩防体系构建绩效。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1+5”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开展新提任科(局)级领导干部廉政风险排查和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联防工作,新增岗位风险点429个,修订防控措施554条。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对供销总社等4个单位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对国土资源局开展纪委委员询问质询,向14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发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提醒函,对190名领导干部进行考察或提拔任用前廉政审核监督,全市党员干部主动登记上交礼品礼金礼券折合人民币55万余元。开展“阳光工程”建设,紧扣组织领导、平台建设、制度保障、监督检查四大环节,全面推进教育、医疗、保障房等8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阳光工程”建设,一些经验做法在全国、省相关会议上进行发言交流,并被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

(三)以大要案查办为依托,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177件,立案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89件,涉及科(局)级领导干部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4人(双重处分5人),追究刑事责任29人,重点查办了市国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浩铭受贿案、袁花镇征迁办原副主任康月良受贿案、市文化系统陈利达、史伟训等5人系列腐败案件,通过执纪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67万元。加强信访办理,推进信访“六式”督办工作,实行初信初访预警与分类处置,开展“聚力化解、促进和谐”大接访活动,受理群众诉求142件,咨询答复和帮助解决67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件。加强案件审理,自主研发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监督预警处理系统,探索建立“信息联网、监督联动、工作联办”的“三联式”处分决定执行监督模式,确保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四)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不断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强化阵地建设,活化教育形式,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廉政教育,开展“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主题教育,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赴省法纪教育基地集体廉政谈话,开展典型案例庭审旁听教育及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重要节假日短信提醒等活动,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弘扬廉洁文化,建成嘉兴市首个廉政文化教育专馆——景疏园,组织廉政微辩论比赛,举办“廉洁文化建设·海宁论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创建,5家单位创建为省级示范点,6家单位被命名为嘉兴市级示范点。加大宣传力度,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发表各类新闻报道312篇,其中在中央电视台、《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国家级媒体刊播24篇,省级主流媒体刊播123篇,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的影响力和教育面。

(五)以三项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不断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推进“五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结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加强对农村“三资”和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共提出合理化建议615条,拒签不合理票据21张,节约工程建设资金845.4万元。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统一村(社区)基本服务事项,水、电、邮政、金融等民生事项纳入服务范围,建立“三办”服务事项工作规程,试点开展便民服务“一事一评,全年共办理服务事项26万件,创建省级示范服务中心13家、嘉兴市级示范服务中心5家。推进村干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市936名村(社区)干部共查找廉政风险点2009个,制定防控措施2103条,促进村干部廉洁履职。

(六)以“四式”管理为载体,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探索“部队式、学校式、企业式、家庭式”管理,不断提高队伍建设水平。强化部队式作风,组织纪检监察系统“下基层、优服务”活动,建立委局机关干部作风暗访制度,开展室务流动红旗评比等,进一步促进良好作风养成。强化学校式培养,建立工作集体讨论、项目组实施、“一对一”带教等制度,做实干部岗位培训和实战锻炼,进一步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强化企业式考评,在委局机关推行个人业绩申报、科室实绩公示的做法,在镇(街道)、部门开展创新奖、推进奖及综合工作量化考核等,进一步推进干部绩效管理。强化家庭式关爱,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实行党员“双生日”制,建立干部健康关爱档案,设立纪检监察文化墙,定期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机关氛围。

一年来,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践行党风示范五带头,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总的看,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明显,在2012年度嘉兴市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市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纪委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位市纪委委员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反腐倡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二是少数干部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还不够扎实。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3年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把反腐倡廉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在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2013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部署,以廉洁城市建设为统领,以党员干部五带头为导向,以深化作风建设和权力公开运行为重点,着力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促进政治清明、干部清正、社会清廉,为海宁转型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一)着力构建政治清明格局,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紧紧抓住权力运行这个核心,开展政治纪律保障、权力阳光运行、贪腐行为整肃三大行动,使廉洁成为党政机关施政的准则。

1.开展政治纪律保障行动。严明政治纪律,严格监督检查,形成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开展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实施党章学习教育系列活动,把学习党章列入党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课程,开展以党章学习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组织党章知识竞赛活动,举办学习党章专题讲座,促使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做到党章规定的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就必须坚决查处和纠正。强化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浙商回归、拆迁拆违、治水治污、生猪减量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行政问责,保障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

2.开展权力运行阳光行动。推进新一轮惩防体系构建,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县域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整体系,探索开展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部门权力清单公示、镇(街道)权力运行“七事阳光”标准化创建等工作,重点抓好确权、晒权、督权三大环节,推进市、部门、镇(街道)权力规范运行。深化“阳光工程”建设成果,以“阳光征收”为重点,继续推进教育、医疗、保障房等8大领域“阳光工程”建设,在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办事规定、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推进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机制,推动市、镇招投标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管办分离、权责明晰、运行规范、监督有力、服务高效的招投标管理体制。

3.开展贪腐行为整肃行动。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注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规范,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既要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又要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岗位和基层干部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造成的各种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提升信访举报办理水平,优化实名举报优先办理机制,完善初信初访预警与分类处置工作,推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第三方参与办理完善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加大信访监督力度,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进案件审理规范化,建立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完善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监督预警系统,探索涉刑案件“先审后移”、回访教育考察工作新模式,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二)着力构建干部清正格局,努力建设勤廉兼优的干部队伍

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开展作风效能提振、教育监督防范、基层保廉倡廉三大行动,使廉洁成为干部从政的标尺。

1.开展作风效能提振行动。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优化发展软环境。全面深化“两晒(赛)”活动,开展“一把手”“向社会述职、让公众评议”电视直播活动,推进中层干部“公述民评”,实行承诺事项跟踪推动,建立定量指标每季考核排名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转作风、优形象。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推进行政审批权限向镇级下放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全程代办等服务方式,推动电子监察延伸至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全面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对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省市实施意见以及市委作风建设规定的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干部住夜值班、文风会风、厉行节约等情况,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各类庆典、研讨会,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行为,加大对作风效能问题的曝光力度,坚决治理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2.开展教育监督防范行动。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制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分类分层分岗教育制度,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领导干部讲廉政“微党课”、警示教育和任前考廉等多种教育形式,不断提高教育实效。推行干部“柔性监督”,更加注重对干部队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早发现和早纠正,灵活运用好谈话提醒、廉政访察、监察建议等手段,丰富、活化监督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督效果。加强制度约束,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监督重点来抓,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生活、谈话诫勉、询问质询等制度,结合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试行党政机关“一把手”向上级纪委述职述廉,深入推进国家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重点开展房产抽查核实工作,探索新提任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制度,力争在干部廉政监督方面取得新突破。

3.开展基层保廉倡廉行动。坚持重心下移,以长安镇(高新区)创建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基层保廉倡廉体系。深化农村三项重点工作,推行村务监督“六事”工作法,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深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以便民服务、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服务升级;构建村干部廉情信息网络,促进村干部廉洁履职。加强廉洁社区建设,深化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设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待点健全议事协商和居民评价干部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新兴领域廉政建设,抓好“两新”工程、公共服务、教育卫生等人民群众密切相关领域的专项体系构建,积极引导“两新”组织、非公企业探索建立纪检组织,进一步扩大党风廉政建设的覆盖面。

(三)着力构建社会清廉格局,努力形成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

紧紧抓住公众参与这个基础,开展廉洁文化发展、社会诚信促进、群众利益维护三大行动,使廉洁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1.开展廉洁文化发展行动。制定全市廉洁文化发展体系构建实施意见,突出重点领域,开展社会化、系统化的廉洁文化创建。开展廉洁文化活动,实施“廉洁好声音大学行”,组织廉洁微博大赛,举办“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海宁论坛”,使廉洁价值理念深入人心。树立廉洁文化样板,丰富沈鸿纪念馆和景疏园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内容,命名表彰一批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向医院、工地、中介机构等领域延伸,发挥基地、示范点的教育引领作用。强化廉洁文化宣传,创办《廉洁海宁导报》,开展廉洁城市推广语征集,组织廉洁城市公益广告展播,探索组建廉洁义工队伍,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廉、守廉、倡廉的良好氛围。

2.开展社会诚信促进行动。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行业、个人诚信建设,积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扩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范围,加大信息联合征集力度,强化对信息动态更新、信用等级评价、信息公开公示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预警制度。探索建立重点行业个人信用档案,在教育、卫生、律师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行业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增强个人的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开展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规范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和执业行为,建立健全中介机构执业管理和信用等级评价、信用信息公开等制度,完善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促使中介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收费、优化服务。

3.开展群众利益维护行动。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强化民情发现,深化“三民”走访工作,完善网络信息举报平台,办好“热点面对面”民生专题节目,打造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潮乡民声·行风热线,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强化为民服务,组织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开展重点部门和基层站所行风评议,深化政风行风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站所与镇、村服务中心的服务对接,实施群众满意系列创建,推动形成行业服务规范。强化民生保障,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涉企、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按照“学习十八大党员干部五带头,提振精气神讲真话干实事”的要求,抓紧、抓好、抓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件大事来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按照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善抓重点,善创亮点,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实效。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带头改进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带头做到清正廉洁,严以律己,争当“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团结一致、扎实工作,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推进“两富”海宁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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