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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海宁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0-09-04 浏览次数: 字号:[ ]

 

全面从严治党  坚守责任担当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海宁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6年2月19日)

王险峰

               

同志们: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的部署,总结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

今年1月至2月初,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嘉兴市纪委全会相继召开,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高度重视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刚才,市委副书记、市长戴锋同志代表市委,就抓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深化纪律规矩教育,着力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分3期完成对623名市管党员领导干部的集中轮训。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通过专题导学、媒体带学、活动助学、以考促学、上门送学等方式,基本实现全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教育全覆盖。扎实组织“守纪律、讲规矩”教育活动,成立宣讲团,开展党规党纪宣讲50余场次,受教育4900余人次。发掘和弘扬海宁历史廉洁家规家训,组织拍摄专题宣教片《浙江海宁许汝霖:为官清慎勤、治家孝俭廉》,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头条刊播。强化纪律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特别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突出监督问责倒逼,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深入推动《海宁市党风廉政建设“4+1”责任落实制度》,不断健全党委主抓直管机制,市委、市政府领导以上率下、带头示范,年初主动领衔并落实15项党风廉政建设个性任务,年末又带队对16个镇(街道)、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市纪委自主开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动态监管平台”,共录入“两个责任”落实工作相关信息3265条,实现网上实时监控和动态评价。市纪委委员专题听取12个镇(街道)、5个重点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口头汇报,面对面开展询问和点评,并对全市97个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出台《海宁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对11个单位进行责任倒查,通报批评2个单位,问责16人次,对3起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坚持从严正风肃纪,有效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出台《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全年督查43次,下发通报12期,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追责34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制定下发《抢干快干落实年“3+2”纪律保障措施》,围绕“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开展执纪监督,发出问题线索交办单105份,追责146人次。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大行动”,对5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各镇(街道)对111个行政村及下属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发现问题524个,移送问题线索7条,问责处理15人次,提出整改意见512条。

(四)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坚决有力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工作合力。创新执纪方式,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市纪委受理信访举报258件,纠正有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行为22个,实施信访监督33人,其中市管干部13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8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7人,涉及科(局)级领导干部6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人。重点查处了市国税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余建伟,长安国税分局原副局长杨正义、张国林腐败窝案及市房屋征收办原副主任蒋新力等腐败案。健全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纪律审查各项规定,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连续18年保持案件“零申诉”。

(五)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高质量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积极协助市委抓好巡视整改,29项整改行动、108条具体整改措施均由市领导挂帅领衔,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建立问题整改任务库,实行销号管理。对巡视组交办的221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在巡视及反馈意见整改期间,市纪委共追责2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针对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32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同时,充分借鉴巡视好的做法和经验,深化“巡审联动”,对市重点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发现问题10个,提出具体整改意见4条。我市巡视配合工作得到省委第一巡视组高度评价。

(六)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围绕聚焦主业主责,深化落实“三转”,扎实稳妥开展纪检体制改革工作。大力推进镇(街道)纪检干部专职专用,对镇(街道)党委副书记任纪委书记的做法进行重大调整,按要求重新选配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干事,刚性落实了镇(街道)纪检干部不得分管或从事纪检工作以外其他工作的统一要求,镇(街道)纪委工作重点进一步突出,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完成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通过整合资源、调整结构,将原有31个派驻(出)纪检机构,按照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的要求,优化调整为19个,其中单独派驻6个、综合派驻13个,体制改革后,明确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为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创造了条件。

(七)狠抓纪检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综合能力素质。组织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认真查摆问题,切实抓好整改。把学习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倡导学思践悟良好氛围,学深悟透上级纪委新精神新要求。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实务培训班、开展“纪检组长讲监督”活动,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实施办法》、《海宁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聘请成立了由“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干部等组成的作风纪律监督员队伍,严防“灯下黑”。

回顾过去一年,是海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史上浓墨重彩的一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亲临考察调研,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嘉兴市“2015年度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两个责任”落实、纪律审查等一批工作被省级以上媒体关注,其中《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14篇,头版达5篇,列全省各县(市、区)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位市纪委委员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离不开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些党组织的管党治党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还不平衡,存在执行力递减的现象,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还有差距,在抓具体上不够;“四风”和腐败问题更趋隐蔽,顶风违纪时有发生,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多发;纪检监察组织推进“三转”还不够深入,少数镇(街道)纪委和派驻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的方法手段还没有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予以解决。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

一是必须有很强的看齐意识,在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上做到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是做好新时期纪律检查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我们要学深悟透、全面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不打一点折扣、不搞任何变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必须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在行为规范上做到坚持高标准、守底线。坚持德治与法治并重、立德与立规并行,是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是共产党人的“原教旨”,要把尊崇党章作为重中之重,让崇德向善和遵规守纪相辅而行、同向发力。要着眼于发挥道德的感召力,全面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督促广大党员自觉向着高标准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丧失、党的领导弱化等管党治党方面的深层次问题。要充分发挥纪律的约束力,全面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着力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行为的基本底线。

三是必须牢牢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在责任落实上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越向纵深推进,越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一级抓一级,充分发挥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报告、约谈等制度作用,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防止执行力递减。要强化问责,把责任追究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内容,对履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四是必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实行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少数、极极少数”施以重拳、施加重典,对“常态、大多数”则强调监督教育管理的平日之功,既体现了惩、又体现了治。实践“四种形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始终做到依纪监督、依纪问责。

五是必须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在工作上做到驰而不息、锲而不舍。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从实践看,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和防止反弹、解决党内作风上深层次问题的任务还很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形势任务的判断分析上来,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二、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和市委全会的部署,进一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和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为加快建设“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先行市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严明纪律规矩,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围绕换届工作,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把廉政鉴定关,强化换届风气监督,对拉票贿选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全面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将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真正实现全员参与、全员覆盖,并把各项要求体现在党员日常管理监督中,真抓严管、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对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它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把廉洁自律准则作为行动指南,把党纪处分条例作为行为底线,养成纪律自觉。

保障政令畅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招商选资突破提质年”、“转型发展服务提速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充分发挥好“3+2”纪律保障措施的作用,严格执行问责事项移送制度。市督考办、联创办、五水共治办、无违建创建办、项目推进办等牵头单位要通过建立问责事项清单、移送办法等,实现与纪律审查、行政监察的无缝对接,形成职责明晰、反应快速的问责工作体系。同时,加强制度执行、上下联动,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二)压实“两个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和我市“4+1”责任落实制度等规定,完善主抓直管机制,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要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对党负责,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做实党委(党组)书记约谈提醒工作,谈话要见人见事、签字背书,有关情况每月报市纪委,年终写入主体责任工作报告。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个性任务项目化管理机制,任务安排突出问题导向,工作措施突出管用有效,结果评估突出奖惩运用,确保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主体责任落实报告评议制度,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巡察、专项检查等,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要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督促提醒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制度,实行每季度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与党委(党组)书记至少交换一次意见建议工作机制。运用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动态监管平台”,切实发挥实时监控作用,每季开展个性任务落实情况状态评价,对被亮“红”、“黄”灯警示的予以通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的监督,把下级“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建立抄告单制度,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抄告相关党委,督促限期整改。

强化问责追究。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执行《海宁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暂行办法》,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工作机制,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三)创新制度机制,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注重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积极探索派驻机构作用发挥的途径和办法,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把发现问题作为派驻机构的重要职责,健全被监督单位人员廉政档案,动态掌握廉政风险,通过问题线索交办、信访调查核实等机制,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派驻机构负责人与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预告、人事决策事先介入等机制,探索运用监督事项项目化管理、组织每季“互学互比互评”活动等手段,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构建派驻机构协作平台,通过互巡互查监督、联合纪律审查等方式,实现力量整合、相互借鉴、增强实效的目的。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廉情报告等制度,派驻机构负责人要定期向市纪委报告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情况。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用好巡察这一党内监督“利器”,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深化“巡审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依规依纪巡察能力。在开展好综合巡察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专项巡察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关注的问题,实行“不固定时间、不固定地点、不固定程序”的方式,针对“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等开展专项巡察,使得巡察能真正查处问题、形成震慑。继续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抓住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对重要整改事项,组织市纪委委员集体听取责任单位汇报,开展整改工作评估,对任务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动真碰硬,严肃问责。镇(街道)对行政村和下属单位的巡察工作,今年要完成“全覆盖”。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和支持下级纪委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制定出台镇(街道)纪委书记、市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市属国资公司纪委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会同组织部门认真做好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换届提名和考察工作。健全纪律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上报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履职情况的督查,通过开展工作交流、点题汇报、工作检查等,加强情况掌握、工作指导。

(四)从严正风肃纪,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狠抓查处工作。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强化震慑作用。

完善发现机制。紧盯年节假期,健全节前敲警钟、节中抓督查、节后晒问题的工作流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加强对隐秘地带、变异问题的明查暗访。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与财税、审计等部门的情况通报和协作机制,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激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正能量。

引导新风正气。把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深入推动廉洁家规家训的传播普及,运用好许汝霖家规家训专题宣教片成果,组织开展海宁查氏、王国维廉洁家规家训研究,将廉洁家规家训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文化礼堂建设的重要内容。

(五)实践“四种形态”,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设指标、上不封顶,力争镇(街道)纪委均实现自办纪律审查案件“零突破”。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执纪审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对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的跟踪督办。

改进执纪审查方式。按照“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要求,聚焦党纪,回归本职,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极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建立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月报制度,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健全执纪审查机制。把纪律特点、从严要求体现在执纪审查各环节、全过程,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运用纪律尺子,排查巡察、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提高分析研判质量。健全问题线索管理、处置、评估等机制,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要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扎实做好初核。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制定《开展纪律审查核实性谈话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纪律,对违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把执纪审查安全落实到岗、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安全底线。

(六)严肃整治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以实的抓手、实的措施、实的保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到基层。要进一步完善各级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建立村(居)事务权力清单。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大行动”,全面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专项资金保廉工作,重点解决公款存放、工程建设、投资入股中的利益冲突问题。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切实承担起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任务明确、措施落实、督查推进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对基层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对责任区域内存在的问题和处理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工作实、责任清”。重点查处在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问题。严肃处理土地征收流转、集体“三资”管理、涉农惠农资金奖补等方面以权谋私、侵占和贪污挪用问题,村级组织换届中拉票贿选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刁难群众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对反映侵害群众利益信访问题的报结件要签字背书。

(七)深化“三转”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持续深化“三转”。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推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巩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内设机构调整的成果,开展“回头看”。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组织“三转”工作,强化一线监督,把力量聚焦到主责主业上来,对落实镇(街道)纪检干部专职专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大力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镇(街道)纪委换届工作,充分运用好提名考察权,确保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人选来源广泛、素质全面、结构合理。进一步优化市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注重发挥纪委委员的作用。坚持把纪检监察干部放在党的干部队伍“大池子”里培养选拔,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统筹选拔使用,加大交流力度,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

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发挥机关党委、纪委的作用,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系统总结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的新理念、新成效、新经验,加强工作应用式研究,用好用活“海纪讲坛”,加大实务培训力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廉洁海宁报》、海宁廉政网的作用,强化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的宣传,及时应对和引导舆论,把握工作主动权。大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监督工作科技化水平。

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坚持严字当头,严要求、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实施办法》,每季对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权力运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记分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听取市纪委委员的意见。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进行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等乱作为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防“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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