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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1-01-19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0年12月10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曹冬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和指示精神,并就管理中心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管理中心党组书记沈宇宁作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9月11日至10月30日对管理中心进行了常规巡察。通过召开动员会、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认真了解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巡察任务,于12月3日、12月7日先后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了巡察情况。

一、巡察总体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能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注重干部队伍建设。在打造“品质后勤”服务品牌、聚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现代化建设等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2015年、2017年、2018年被评为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被评为海宁市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部门。但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对部分下属事业单位监管力度薄弱。

二、巡察发现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1)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不够及时。(2)个别重要会议精神未组织学习。(3)存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两张皮”现象。(4)新兴学习载体应用比较欠缺。党组组织政治理论学习,通读相关报告、文件较多,运用新媒体进行互动式学习较少。

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到位。(1)部分重大事项未经党组讨论。一是部分人事招聘未经党组事先讨论通过。二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相关问题未经党组讨论。(2)重难点问题尚未有效破解。一是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二是“三定”职能发挥还不到位。管理中心能注重本级的机关事务管理,但在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指导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中存在短板。(3)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在下属事业单位财经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审计整改等方面监督上存在宽松软现象。一是对文印中心监管不到位。二是对机关幼儿园小型工程监管不力。

3.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落实不到位。(1)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作不扎实。党组书记“三带头”“三亲自”情况未落实,2015—2019年未见相关记录。(2)意识形态常规工作落实不到位。如2015—2019年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1次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等制度未落实到位,未见网军队伍建设相关材料。(3)讲坛、论坛、读书会等授课人、授课内容、受众对象及规模、授课地点摸底工作未落实。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1)违规发放补贴。(2)违规使用专项经费。(3)公务接待不规范。公务接待用餐陪同人数超标。

2.财经制度落实不严格。(1)经费支出不规范。一是差旅费报销未附出差审批单。二是部分发票相关人员签字不全。(2)出租房水电费长期挂账未处理。(3)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一是工会经费来源不规范。二是未按标准收取工会会费。(4)购买商品不注明用途、无发放清单。

3.资产和工程管理不规范。(1)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房屋出租不规范。管理中心长期出租公有住房2套,均未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出租相关规定。二是部分固定资产不入账。(2)工程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小型工程实施集体决策不到位。二是招投标不规范。三是工程验收不到位。四是资金结算不规范。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1)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一是党组民主生活会前未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二是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2)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未按要求每月召开支委会。二是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未落实。三是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3)党费收缴不规范。(4)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一是预备党员转正程序落实不到位。二是党员档案材料填写不规范。

2.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1)中层干部选拔程序缺少重要环节。一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未见党组投票表决程序相关记录。2015—2018年选拔中层干部均未见投票表决程序记录。二是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转正缺少民主测评、党组会议讨论等环节。2015—2018年新提拔中层干部试用期满后转正,均未见民主测评及党组讨论记录。(2)干部人事材料填写不规范。

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1)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未分析研判本单位形势,解决短板,提出措施。二是2018年、2019年未按要求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2)重大事项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到位。二是中层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不全。(3)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谈心谈话内容侧重于工作汇报,对岗位廉政风险作出提醒和纪律强调较少。

4.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1)因私出国(境)相关制度落实不严格。2017年管理中心制定的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未规定干部回国(境)后须主动报告出国(境)情况,与上级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不符。(2)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一是证件领取未登记。二是未按规定时间归还出国(境)证件。

(四)巡察、审计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不到位。(1)业务收入账外核算问题整改不到位。(2)购买理财产品问题未整改到位。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后勤事业。要不断创新党组理论学习的方式方法,提升学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切实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积极推进下属事业单位制度建设,加强财务、人事、采购等各环节监督管理,积极推动重难点问题有效解决。

(二)落实财经纪律,突出重点防控。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控各类津补贴的发放。要完善物品采购发放、公务接待、出差等各项审批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三)筑牢党建基础,强化制度执行。要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要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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