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纪委监察办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持续强化村级事务、财务监督工作,不断亮剑基层“微腐败”,有效维护村(社区)群众利益。 一是激活村级监督力量,发挥“前哨站”作用。建立18个监察工作联络站,组建村级监察队伍,加强基层监督力量。定期召开村(居)监会工作例会,组织村(居)监会主任、监察联络站站长开展换届纪律、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小微权力“36条”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和测试,提升其监督能力。去年以来,村级监察队伍参与重大决策事项166项,监督工程101项,提出意见建议157条,有效发挥了村级监察队伍的“前哨”作用。 二是开展“下沉式”监督,拓展发现问题渠道。走访辖区内18个村(社区),对各村(社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村(居)监会履职等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在现场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实地走村入户,到群众家中了解社情民意、廉情信息,把收集到的相关问题做好记录和分类分项。在季度工作会议上,公开通报在监督检查和民情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对5个村(社区)共10名存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问题整改。 三是严查基层“微腐败”,提升群众获得感。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去年以来,区(街)纪委监察办集中力量,短时间内启动相关问题的初步核实、立案、处分等工作,共查办涉及村(社区)“微腐败”案件3件,责令辞职1人,通报批评2人,如查处了横山社区村小组长姚某私吞社保分配名额优亲厚友、许某私吞堆土款项等典型案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