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我市查处的1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俞晓松醉驾问题。2021年6月8日凌晨,俞晓松饮酒后驾驶小型越野车行驶至海宁市联合路、杨园路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拒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测试,后被带至医院强制抽血。经鉴定检验,其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76mg/100ml,属醉酒驾驶。2021年7月,俞晓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海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8月25日,俞晓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