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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实业集团党委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1-11-02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10月13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实业投资集团党委(以下简称“市实业集团党委”)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曹冬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和指示精神,并就市实业集团党委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实业集团党委书记唐勇强作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对市实业集团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通过召开动员会、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认真了解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巡察任务,于9月7日、10月8日先后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了巡察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上轮市委巡察以来,实业集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问题导向开展巡察整改。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七讲七比、争先攀高”党建高地创建行动等,集团上下班子团结、队伍稳定,围绕民生实业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但在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落实方面存在问题和差距。

二、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5月17日至6月28日,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中,市委巡察组对实业集团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反馈了六方面19个问题。实业集团党委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分工落实的方案,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了整改进展成效。通过这次巡察“回头看”,发现上轮巡察整改存在以下问题:

(一)巡察整改工作力度不够。集团党委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意见,虽然召开了四次党委会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完善相关制度、部署具体整改工作,但未见针对每一个问题深入剖析并举一反三,未见班子成员对问题产生原因和解决措施发表意见建议,也未见根据整改方案布置后进展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上报前的党委会讨论记录。新制定的差旅费报销等相关规定与上级制度不符。

(二)巡察整改组织不够有力。抽查机关、工联、中油石油等支部工作,除工联房产支部在2019年9月16日支委会上强调要完成市委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外,其他支部2019年7月至9月期间未见巡察反馈整改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落实。

(三)巡察整改措施不够扎实。仍存在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监管不到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格等问题。

三、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刻,对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结合集团实际有针对性的学习不够多。(2)集团党委对《中国共产党党组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不到位。2019年两个条例颁布施行后,2019年、2020年均未见集团党委会学习和研究落实条例执行的情况。

2.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够有力。(1)房地产和金融风险防范认识和措施不够有力。集团对照现代企业、公司章程制度等要求,对下属公司的指导和监督缺少有力的手段,党委会的决策落实也不够坚决。(2)在安全工作落实方面指导督促力度不够。(3)未见2019年、2020年党委会分析研究部署实业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相关记录。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廉政教育方法简单,入脑入心不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不够规范。(2)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领导干部检查督促分管条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到位,没有廉政提醒记录痕迹,谈心谈话制度不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不够。(3)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准不实。部分干部职工风险防控意识较为薄弱,风险点查找过于简单,未结合个人岗位实际开展,防控措施笼统,存在走过场现象,针对性不强。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

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1)违规公款吃年夜饭。(2)超标准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3)无依据发放津补贴。

2.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1)差旅费报销不够规范。部分员工出差未严格执行事前审批手续;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情况。(2)出借下属企业资金不够规范。(3)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4)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5)执行制度不够严格。工联房产公司存在重复计发加班费和餐贴现象,且餐贴在食堂账列支。(6)资金使用率不够高。2020年实业集团在有关银行的沉淀资金比较大,资金利用率不高。(7)应收款未清理。

3.内部管理不够规范。(1)制度建设不严谨。(2)对下属公司管理不到位。(3)食堂管理不够规范。食堂未建立食材购入、领用的明细账,购买食材未进行秤重验收,食堂为职工代购物品计入食堂成本核算;采购食材挂账时间较长,购买食材单据或清单未附入财务凭证,食堂购买物品或耗用材料列行政账开支。

4.物资采购和工程管理不够规范。(1)政府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2)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3)小型工程采购不规范。(4)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5)个别房产开发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集团党委对下属单位党建引领发挥不力缺少监督,基层党组织党建与业务缺少融合,存在“两张皮”现象。基层党组织集体决策机制不落实,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

2.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1)“三会一课”不规范。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流于形式。(2)选举程序不规范。(3)相关记录不规范。(4)党费收缴不规范。

3.干部管理不规范。(1)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谨。(2)出入境管理制度落实不规范。集团对应当纳入管理范围的人员名单,未及时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员工出入境存在先签证后请假,即突击性临时性请假的情况。(3)干部队伍梯队结构不合理。(4)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不规范。(5)集团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内容不全。如护照、本人签字栏、车辆信息等未填写。

(四)审计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不够严谨

根据市审计局2021年4月的审计报告和实业集团的整改情况,巡察发现实业集团和下属公司存在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情况。同时,主题教育期间需整改的对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不够有力,以信任代替监管的问题依然存在。

四、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建设。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清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把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作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集团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业务的理念,加强对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确立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筑牢廉政防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从严落实财务制度和招投标制度,防范和化解国有企业利益输送、违规招投标、违规借贷等风险。深刻吸取朱正环、陈尉腐败案件的教训,持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开展好“以案促改”工作,净化政治生态。深化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用好约谈教育机制,对⼀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强化“末梢监督”,防止“微腐败”,建设清廉国企。

(三)完善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管理体系。进⼀步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制度化、规范化运营,对党委议事、财务管理、出入境审批等各类规定进行修订更新,形成以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管理格局。完善投融资决策程序和制度,养成集体决策意识,提高投融资风险防控,加强对被投资企业投后管理风险防控,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重视人才队伍培养,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强化队伍梯队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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