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10月29日至11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海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海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12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办反馈巡察意见后,第一时间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工作任务来抓紧抓好。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1个具体问题和3条意见建议,针对整改工作要求和本办实际研究制定了20条具体措施。为保证整改工作顺利实施,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责任落实,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
(三)以上率下,压实责任。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抓好自身整改,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整改工作的统筹和协调,抓好各科室的整改。全办干部对照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逐条逐项整改销号。整改过程中做到了及时分析研究,全程跟踪检查,扁平化抓落实。抓问题整改与建长效机制并重,对10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切实将整改落到实处。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理论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精选学习内容。加强学习成果转化,对标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政治定位、功能定位、工作定位、服务定位,进一步提升学用结合能力。
二是坚持学习与调研“两手抓”。谋划改革任务,制定调研计划,领导带头、项目管理、全员参与。开展部门职责运行情况专项调研,2020年主动走访部门16家,解决相关问题13项。完成了《海宁市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的探索与实践》调研课题,推进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
三是增强学习互动性。拓展学习载体,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型党组织,2020年创新开展了15次“机构编制沙龙”学习交流活动,继续推进“师徒结对——我与编办共成长”导师帮带制,设置了“编办移动书屋”。增强党员干部学习成效,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撰写8篇学习心得并交流体会,开展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测试。
2.针对“机构编制管理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落实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会议集体研究、主要领导审签的用编用职分层分类审批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制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机构编制合规性审查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监督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2020年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督查;依托实名制系统每月开展实名制数据核查;联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机构编制审计。
二是着力提高镇(街道)和部门机构编制业务水平。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周一夜学、网上知识竞赛、送政策上门等形式,多方式、多途径做好机构编制政策宣讲。围绕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素质提升等主题制定培训计划,举办全市机构编制业务培训。
三是进一步提升业务创新能力。全力推进我市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海宁纳入嘉兴的公益指标体系建设试点,创新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质量量化评分工作,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多措并举。创新建立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五维测评法”,相关经验做法获中央编办网站和省委编办《浙江机构与编制》杂志刊载。积极争取上级有关试点,镇(街道)权力清单参考目录梳理列入全省试点,并作为“海宁经验”在嘉兴各县(市、区)推广。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2020年专题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4次,分析研判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开展“清廉课堂”教育12次,从严从实打造“清廉编办”。
二是扎实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2020年全办中层以上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风险情况,在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下,紧扣内部管理、机构编制审批、日常教育等方面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修改完善内控制度8项。
2.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组织全办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我市公务接待有关政策规定。已修改完善《市委编办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是进一步规范杂志征订和管理。全面排查报刊杂志征订情况,对单位公费征订书目范围和征订手续进一步规范。在单位设置图书阅览角,对征订的图书杂志进行集中存放和统一借阅,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和好书推荐活动,全面提升编办干部知识素养。
3.针对“财经制度执行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财经制度学习。组织分管领导、财务经办人员对《预算法》等财经法规制度进行学习。组织全办工会会员开展《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等法律文件学习。
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市委编办劳务费发放制度》《市委编办加班审批制度》《市委编办物品采购制度》《市委编办看望慰问制度》等制度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
三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劳务费、夜餐费发放手续,明确慰问范围、慰问金额、经费列支渠道等内容。每月及时做好加班审批公示。执行采购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按照采购标准进行采购。加强工会经费管理,按标准计算全办干部应收工会会费。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议事决策制度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议事决策形式。全办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未按《条例》要求建立室务会议制度”问题已按规定程序报告,待市委批准建立编办室务会。
二是做好会议纪要编发。根据《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修改完善会议制度,建立市委编办“重大问题”清单。
三是严格落实会议决策事项。进一步提高事项论证的科学性,会前由分管领导召集,专题研究上会机构编制事项,听取论证情况及合规性审查情况,条件成熟、符合要求的事项予以上会讨论。进一步提升会议决策的严肃性,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主任会议做好监督指导,坚决执行会议决策事项,杜绝随意变动、决策不落实等情况。
2.针对“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定期研究党建工作,2020年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结合编办实际制定《“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创建模范机关。
二是提升支部组织生活规范水平。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经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审批后,2020年4月已按要求设立编办机关支部委员会。5月严格按规定要求完成支部换届,并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对照《编办机关支部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手册》要求,2020年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全体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开展“弘扬红船精神 牢记初心使命”等主题党日12次,进一步压实支部组织生活制度。防疫期间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破格吸收1名入党积极分子并规范培养。进一步规范支部手册记录,对支部工作各个步骤、环节都实行“痕迹化”管理。
3.针对“选人用人程序还不够规范,部分事项未见班子会议讨论”问题的整改
组织领导班子和人事干部开展了《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人事制度学习。2020年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检查,进一步做好规范提升工作。2021年1月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规定提拔任用2名中层干部,各环节执行到位,确定考察对象及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主任会议均记录规范。
三、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对巡察整改落实紧抓不放,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针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究,堵塞漏洞,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与政治站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打造 “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专博结合、能征善战”的编办铁军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