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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9月11日至10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巡察反馈会后,市政协机关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本着“照单全收、坚决整改、防患未然”的原则,逐一对照分析检视各项问题。同时,成立由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党组成员任组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二)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经反复讨论研究,形成《市政协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了整体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分解及具体工作要求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成了四个方面共43条整改措施,形成了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逐一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三)从严从实,有序整改。市政协机关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质量把关,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小结,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1月27日,机关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和各党组成员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挖根源,综合施策,推动整改,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及时深入”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自9月以来,已组织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3次,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7次,开展“学讲话、谈感悟、见行动”主题党日活动,5名党员代表分享学习心得;及时组织学习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十四五”规划等内容,结合政协工作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健全学习平台。整合机关学苑、“周一夜学”、委员“四季讲堂”等学习活动,打造“品质潮城•书香政协”读书品牌。自9月份以来,已举办“四季讲堂”1期,并在每周二晚举行“在线共读”,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题开展学习交流12次。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刚性”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贯彻精神。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组织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嘉兴和海宁市委全会以及省、嘉兴市两会精神,将上级决策部署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机关党员干部。二是有机抓好落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政协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3.针对“党组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对市政协机关党组工作制度和党建、管理等制度再次进行全面自查,修订完善和出台了《中共海宁市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规则》、《海宁市政协机关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办法》,实现规范化操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出台《关于调整机关党组成员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机关党组成员分工。三是严格会议制度。确保每月召开1次机关党组会议,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四是规范总结计划。按要求向市委报送《2020年度市政协机关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向市纪委报送《市政协机关党组书记2020年度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和《市政协机关2020年度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自评报告》。2021年度市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计划正在制订中,确保在2月底前完成并部署到位。五是加强组织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切实加强对市政协机关党总支、支部的督促指导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谋划好年度工作。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正在拟定《市政协机关党组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2月底前完成。3月初,机关党组书记与每位机关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落实好“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一次强调与部署。3月初每位机关党组成员申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每季度将实施进度录入“政治生态在线监管平台”。三是完善好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日常廉政教育、每季廉情分析会、廉政建设约谈、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等制度,9月份以来已陆续开展廉政知识学习、警示教育等5次,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2021年将深入细致抓好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2.针对“存在形式主义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狠抓作风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各类工作总结撰写,做到有内容、有实例,提高文字质量,避免形式主义。2020年度相关工作总结由分管领导牵头起草,经机关党组会议讨论、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后报送;新一年机关党组成员个性化任务要求结合市政协年度工作,立足岗位职责申报,杜绝出现雷同现象。二是做好先锋考评。1月22日,市政协机关支部开展“找差距、明举措、勇担当”专题组织生活会暨主题党日活动,对2020年下半年党员先锋指数进行测评,按照优秀党员和先锋党员占比的要求,评选出优秀党员5名,先锋党员4名,合格党员22名,并以《海宁市党员“初心体检”报告单》形式反馈党员本人。

3.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因私出国(境)管理。二是健全制度。经机关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于2020年12月14日出台《海宁市政协机关出国(境)证件分级集中管理制度》,加强长效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已建立中层及以下干部职工出国(境)证件和领用情况信息库,落实专人负责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使用保密柜按人分袋集中保管。要求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回国(境)后10天内交回证件进行集中保管,并主动报告情况,填报《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登记表》。

4.针对“制度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章立制。修订完善《海宁市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出台《市政协机关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市政协机关外出学习考察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二是强化教育。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内容,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警示案例,时刻绷紧严守党规党纪这根弦。三是规范执行。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在公务接待方面,就餐严格执行标准。在加班审批方面,所有加班审批必须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核方可进行报销。四是强化管理。严格执行《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9月,对前期已经报废的台式计算机等物品按规定进行报废,并将报废后的全部收入上缴财政。2021年将根据整改要求落实专人对政协机关现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梳理,争取在2021年6月前完成。

5.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集体研究制度。严格执行新制订的《市政协机关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要求,10月9日,市政协机关党组召开会议专题讨论研究2021年度经费支出预算安排等事项,并落实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二是规范大额资金使用。凡涉及大额经费使用事项均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充分讨论。三是规范差旅伙食费报销。严格执行《海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规范差旅伙食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落实财务人员审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制度,对违规报销事项及时纠正,并退回相关费用。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一是着力加强和改进政协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组会议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定期听取机关支部工作汇报,12月31日机关党组会议已专门听取了机关支部2020年度工作汇报,研究并出台《市政协机关“唯实惟先、善做善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对机关党总支的指导。拟于2021年开展总支换届工作,届时将结合换届稳步推进各项常规工作。三是对标学习先进。安排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培训工作的同时,学习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活动开展方面的经验做法。四是落实机关党建积分制考核工作。机关党组、机关支委每季度召开会议对机关党工委通报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条做好整改。已拟定机关支部2021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结合政协工作实际,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一是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1月27日,机关党组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前制订详细方案,广泛征求各部门(单位)、政协委员及群众意见建议,各机关党组成员间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剖析材料。会上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安排专人进行详实记录。2月4日,形成会后报告报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每次机关党组会议,从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原文原著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研究确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认真开展学习。三是加强活动组织和管理。依托“红船云”平台,以微信、短信形式提前通知到每一名党员,会前通过二维码扫码签到,确保到会率,相关会议记录已落实专人专记。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学习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海宁市机关中层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主动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做到沟通在前,严格按规定操作和办理,并对选任程序予以全程纪实,做到记录详实。二是深化集体研究。落实《市政协机关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凡人事事项必经党组会议充分讨论。1月27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听取了2020年度公务员考核、四季度考核测评结果,并讨论确定优秀人员名单。严格执行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有关规定,在跟组织人事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职级晋升方案,经过推荐、测评及机关党组讨论等规定程序,确定职级晋升人员并报组织部审核。

(四)关于巡察、审计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针对“主题教育问题未能全面落实整改”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联系走访制度。按照各专委会联系界别和联络委分工安排,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委员的沟通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生活情况。二是规范工作经费下拨。加强委员工作室管理及相关工作经费的下拨工作,对各项下拨经费的使用及到位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三、巩固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在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同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强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水平的过程,促进政协机关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二)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推进,加快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长效推进,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进一步抓成果转化。将整改工作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以开展锻造“唯实唯先、善作善成”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团队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改进作风,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政协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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