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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9月7日至10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我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意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提高站位,立说立行抓整改。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以上率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剖析原因,带头落实整改。同时,结合市委办锻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团队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党建引领现代化建设能力。

(二)压实责任,不折不扣抓整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先后召开5次室务(扩大)会议,强调部署配合巡察及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动真格、见实效、高质量。我办制定了《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把市委巡察反馈的4方面30个具体问题,分解到7名班子成员、10个牵头科室(条线),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建章立制,常态长效抓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形成一批管用的长效机制,形成市委办工作制度汇编(2020版),完善《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批示件办理工作制度》《微调研优秀成果评定激励办法》等制度29项。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切实提高班子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确保市委决策部署高效落地。结合全市“蝶变跃升、奋勇争先”行动,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更好地体现到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上来,建设清廉机关、模范机关。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重点不够突出”问题。一是突出学习重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室务会议中心学习组年度学习计划和机关支部学习计划,由市委办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突出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要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十四五”规划、“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团队建设等重点内容学习。二是规范请假程序。明确写入《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学习制度》,落实请假和补学机制,依托在钉钉工作群中预排摸、预通知方式,最大程度确保集中学习出勤率,努力克服工学矛盾。三是压实日常学习,实行“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每周一通报”。

(2)针对“学习方式较为单一”问题。一是完善学习制度。明确将“学习形式可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等方式”纳入《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学习制度》。二是丰富学习方式。坚持做到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全面学与专题学、线上与线下学、集中学与自主学四个“相结合”。三是拓展学习渠道。充分利用“周一夜学”“红船党课”“学习强国”、微信群钉钉群等多种平台,提升学习效果。

(3)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一是深化学用结合。深入中心工作、村社一线、企业车间,灵活用好“一编三定”“两地三服务”“联企稳企”等载体,将学习成果体现到工作实践上,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基层落地生根。二是坚持创新破题,以党建引领推动工作走深走实。三是持续深入调研。连续3年打响微调研品牌,深入调查研究,围绕中心工作推进、社会热点难点、基层实践创新三大重点。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针对“市领导批示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规范制度。2020年12月29日,室务会议研究通过《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批示件办理工作制度》,对批示件办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办理流程,狠抓责任落实,按时按要求反馈办理结果。二是强化办理。2020年共收到领导交办件16件,办结16件。三是狠抓执行。2020年12月起,将市领导对我办工作批示件办理情况定期研究讨论,并在室务会议或室务(扩大)会议上通报。

(2)针对“工作推进不够及时有效”问题。一是加快改革落实。2020年9月底,完成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商圈、专业市场等10个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方案制定。二是加强改革督导。有针对性开展改革督导督察6次,依托《领潮者》改革专刊,调动各部门主动参与改革打擂,形成的改革做法经验3次获省领导批示肯定、5次获省《竞跑者》刊登、7次获嘉兴《弄潮儿》刊登,3个案例获评嘉兴市年度改革创新最佳和优秀实践案例。三是强化对上汇报。全年8次主动赴省委改革办汇报对接工作,完成海宁经编产业链做法经验稿提炼总结并获省委改革办、嘉兴市委改革办初步认可。

3.关于“发挥机关表率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针对“履行职责存在不足”问题。一是创新实施预通知制度。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做好材料汇报、调研安排等准备工作,2020年以来累计发送预通知13份、规范议题32个。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四办”及全市各级部门的协同配合,突出岁末年初、市“两会”等重要节点,梳理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工作,统筹安排好市四套班子领导工作。三是提升办文质量。每月统计发文数量,2020年“三类文件”发文275件,同比减少12.4%。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两个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以市委办名义上报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报告。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通知、会议议题、会议记录等与业务会议分开执行。三是抓实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对新调入人员完成干部个人兼职事项报告,强化廉政提醒,实行每年组织一次干部个人兼职事项报告、岗位廉政风险报告和科室廉政风险报告。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一岗双责”落地落实。2020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个性任务计划7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份,严格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2021年起,在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基础上,实行分管领导与科室长、科室成员之间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二是强化“个性任务”审核交流。2020年开始,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个性任务计划制定后,先由总支部自查,再送第一纪检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录入系统。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研讨交流。实行领导干部每季度汇报交流各条线当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室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检查督促。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结合市委办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并做好记录。

(3)针对“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短板”问题。积极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对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通过专题听取情况、个别了解等方式,持续进行跟踪督导,确实逐项逐个整改到位。结合“两节”期间的正风肃纪检查,重点对落实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着力传导持续从严要求的高压态势不变,在严督导中引导党员干部强意识、守纪律。

2.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度化规范。修订《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和陪同人数。二是专题化学习。2020年10月,室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有关批示精神,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三是长效化监管。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台账,确保接待报销凭证手续齐全。

(2)针对“调研课题奖金发放不合规”问题。一是建立制度。经室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2020年12月1日出台市委办《微调研优秀成果评定激励办法》,明确评审标准、评审方式、对象及激励标准。二是规范执行。严格按照新出台的《评定激励办法》规范奖金发放。三是完成清退。对2019年微调研课题奖金发放情况重新审核,超额部分全面清退。

(3)针对“公务出差审批报销不够规范”问题。一是源头规范。修订出台《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出差人员出差结束一周内,按批准时间和规定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规范出差审批和报销管理有关程序。二是加强学习。认真贯彻《海宁市财政局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海财政〔2020〕96号)文件精神,第一时间组织全办学习,严格根据文件精神落实到位。三是落实措施。执行经办人员填报、分管领导初审、财务人员再审、财务分管领导终审的工作流程,确保审批单填写及时、详实、规范。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整治文风会风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切实改进文风。倡导“短实新”文风,注重文字简洁、主题突出、务实朴实,精准控制领导讲话稿、发言稿篇幅,做到除向上级报送的综合情况报告、市委全会等报告外,一般材料篇幅不超过5000字。二是统筹会议管理。严格落实会议审批报备制度,就对会议的内容、召开形式、参加人数、会议时长等严格控制

(2)针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把关不严”问题。一是抓源头把关。建立报批“两办”签发党的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核、合规审核、倒查纠错、执行监督制度,未经法规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上会、不予发文。二是抓考核督导。制定《海宁市党内法规工作要点》,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制定全市备案主体清单,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市、部门、镇(街道)全覆盖。三是抓学习提升。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2020年开展常委会前学法8次。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提升法律素养。

4.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列支渠道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发〔2018〕11号)文件精神,明确工会经费开支范围。二是强执行。规范列支渠道和标准,明确看望慰问住院干部和职工生育等(限本办工会会员)费用、工会开展文体活动的费用。

(2)针对“未按学时计算讲课费”问题。严格执行《海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单位会议费培训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海财政〔2018〕29号)规定,明确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

(3)针对“政府采购报销凭证不齐全”问题。严格执行政府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报销环节审批管理,明确财务报销资料须包含发票、合同、费用明细清单,必要时可提供其他辅证材料,确保报销资料完整合规。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彻底”问题。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高室务会议科学决策水平。二是完善会议制度。出台《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会议制度》,厘清议事边界,明确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明确室务会议及室务(扩大)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1次,推动办公室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制定“重大问题”清单。将“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等13项事项确定为我办“重大问题”清单,坚持“重大问题”清单内事项决策必须按规定经室务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学习。会前组织班子成员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要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二是广泛意见征求。向各镇、街道及各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共92份,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班子领导之间开诚布公谈心谈话,营造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三是规范会议环节。从会议主题、总体要求、会前准备、会后整改、检查指导等各方面严格规范要求,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确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针对“会议记录不完整”问题。一是制度上落实。严格落实《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会议制度》,会前明确讨论议题,会中落实专人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二是行动上规范。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根据会议内容,完整记录讨论发言,以及会议过程、决议等原始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三是资料上详实。归档资料及时收集,确保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完整齐全。

2.关于“党建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总支部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明确市委办党总支部会议与机关支部会议独立召开,且不再记录到同一本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已落实专人分别负责党总支部和机关支部的工作手册记录。二是落实以党总支部名义向机关工委请示,加强与机关工委工作对接,进一步规范请示程序和要求。三是严格按程序做好支部委员选任调整等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讨论记录等工作。

(2)针对“党员档案资料缺失”问题。一是抓紧完善党员档案资料。目前缺失档案材料已全部补齐。二是切实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全过程相关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推进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3.关于“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一是高标准严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二是抓好党员民主评议。支委会上支部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对照入党誓词、对照组织生活会主题、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时,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带头,与会党员逐一进行自我批评,每名党员自我批评后,其他党员对其开展批评。三是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组织全办党员干部于2021年2月份开展“唯实惟先、善作善成”思想解放大讨论,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思想解放大讨论情况作为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2)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按规定频次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月度计划安排表》,做到每月召开至少1次支委会,并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支委会记录。二是进一步创新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重点打造1次精品主题党日活动。三是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请假制度,将考勤情况作为党员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切实提高活动出勤率。

(3)针对“党费收缴和支部工作记录不够规范”问题。一是确保足额缴纳党费。二是规范支部工作记录。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嘉兴市委组织部《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规定格式,及时、详实记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及其他党务信息,做到记录完整、规范。三是完善考勤签到程序。安排专人负责党员大会签到工作,督促参会人员及时纸质、电子双签到,避免存在漏签,确保实到人数记录与会议签到人数相一致

4.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1)针对“选任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确保干部考察与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在同一天进行,当天形成考察报告。二是坚持先审批后启动,坚持把编办审批放在前、干在前,严格按照干部选任程序流程进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进一步规范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

(2)针对“选任工作存档资料不全”问题。一是已指定专人做好干部选任工作资料存档。二是加强全办兼职档案员业务培训和学习,推动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四)关于巡察、审计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存在长效机制建立不够完善的问题”问题。一是健全理论学习机制。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室务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届五中全会重要讲话、省委袁家军书记在省委党校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等精神,在常态化学习中践行初心使命。二是健全“三服务”机制。持续推进新时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与海洲街道梨园社区结成共建单位,市委办主任担任周王庙镇荆山村“第一书记”,党员干部带头参与“两地双服务”活动,全办“一编三定”激活率100%。常态化开展“两富同行”、平安共建、文明共建、交通文明劝导等活动。三是健全廉政建设机制。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清单一报表”等规章制度,持续规范权力运行,狠抓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增强全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三、巩固整改成果

(一)一抓到底,做全面整改的示范表率。市委办将进一步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以上率先,全力以赴抓好后续整改。对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以“等不得”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松不得”的责任感紧抓快办、坚决整改。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集中力量、持续攻坚,确保整改彻底完成、全面清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久久为功,推动健全机制、堵塞漏洞,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成果全面体现。

(二)从严从实,做清正廉洁的示范表率。要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把讲政治、顾大局、重团结作为班子建设的重要目标,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推动各项决策部署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要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不懈抓班子,从严从实管队伍,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越往后越严,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三清单一报告”制度,持之以恒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和日常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规矩、严肃纪律、严守防线,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三)担当作为,做履职尽责的示范表率。深入开展锻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团队行动,引领带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拓展现代战略视野、提高现代科学素养、提升现代执行能力、增强现代斗争本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强化政治大担当,更加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自觉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当好市委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要始终保持奋进姿态、创造性张力,树牢“干最好、争第一、当标杆”的标准,不断提升“三服务”水平,奋力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展现市委办的担当,以优异成绩向建党百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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