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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海宁分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1-07-22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6月21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海宁分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雪龙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和指示精神,并就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海宁分中心党组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海宁分中心党组书记俞卫刚作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4月28日至5月21日对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海宁分中心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通过召开动员会、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认真了解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巡察任务,于6月2日、6月17日先后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了巡察情况。     

一、巡察总体情况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海宁分中心党组能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2020年荣获嘉兴市公积金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海宁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但争先创优力度不大。

二、巡察发现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还存在短板

1.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还有差距。(1)普惠性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力度弱。(2)公积金中心开展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弱。一是企业对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知晓率不高。二是企业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知晓率低。(3)对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重要性在认识上还有偏差。

2.“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便民举措落实有差距。(1)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最多跑一次”还未落实到位。(2)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序轮候发放,影响部分缴纳人员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还时有发生

 1.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1)经费报销不规范。一是差旅费报销未附出差审批单。二是公务用车费用报销不规范。三是业务通信费报销不规范。中国电信业务通信费托收支付财务相关人员未签字。(2)单位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如党报党刊私订公助未落实。

2.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政府采购不规范,未在政府定点单位采购小型装修项目。(2)新购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三)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欠缺

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还存在短板。(1)党组中心组学习还不够全面。如分中心党组成立以来未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教育形式不丰富,被动灌输比较多,讨论交流少。(3)党组会议决策还不够规范全面。党组未拟定报批本单位公务用车车改方案,也未制定本单位公务用车相关制度;党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未见编发会议纪要。

          2.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不到位。(1)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风险防控意识较为薄弱,风险点查找过于简单,防控措施笼统,针对性不强。(2)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谈心谈话流于形式,重业务工作,轻廉政教育,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工作谋划,推进重难点工作。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宣传,加大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力度。要加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执行力度,进一步丰富便民举措。

(二)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突出重点防控。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各类资金支出。要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管。

(三)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要加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加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提升岗位风险点查找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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