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认真开展清廉学校监督工作,始终坚持以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为抓手,聚焦监督执纪主责主业和“六督六看”,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监督,推动清廉学校建设自上而下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着力于清廉学校建设,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加强监督推动,与教育局开展常态化对接,监督指导印发实施方案、两年行动计划,督促开展星级“清廉学校”申报。研究制定完善专项监督方案,明确措施、清晰节点,以5大方面、11项监督措施确保监督工作靠前、同步、精准、有效。督促市教育局加强“清廉学校”示范点建设的宣传推广,目前已通过“海宁教育”微信公众号“海教清风”系列栏目发布7篇文章。 二是着力于专项整治,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指导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整治部署工作,督促印发实施方案,开展层层部署动员,目前所有学校均已完成。督促围绕工作职责廉政风险点,对照六个整治重点梳理问题清单,开展问题自查。做好接访工作,接待有关来访1人,经了解为业务问题,当面告知来访人并函告市教育局予以处理,限期反馈结果。 三是着力于政治监督,确保具体化常态化。监督校外培训机构集中乱象整治工作,专题指导市教育局开展检查,跟进监督全面自查自纠、现场核查和处理整改等工作。督促加大对整治工作及成效宣传引导,已发布6篇,其中镇街平台发布3篇。监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着力于靠前监督、全面跟进,开展实地走访、现场了解、抽查材料、廉政提醒,确保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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