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海宁市盐官全年潮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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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关心群众不是感情用事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1-08-20 浏览次数: 字号:[ ]

“纪委同志啊,这个明显不公平嘛。同一个镇同一地点安置,人家搬迁安置有过渡费,到我们村咋就没了?全市都没有这种情况的。村里干部肯定有问题啊!”在海宁市盐官镇某一村民建房点,多名群众情绪激动,将正在开展村庄撤并专项监督的镇纪委方书记和我两人围了起来。

“啊,还有这种事……”我下意识地停下了手中记录,正脱口而出,准备义正言辞时。方书记拉了一下我,打断我:“大家不要急,你们反映的情况会记录下来,请你们选个人留个电话,安置上存在不一致问题,一定是有原因的,我们会认真调查,及时给予你们答复。其他还有什么问题吗?”

“方书记,群众反映的过渡费问题,明显是村里做得不公平,你怎么不让我说下去,还转移了话题?”在回头去村委的车上,我有些不解,也略有些抱怨,觉得方书记不够担当,在回避问题,更有点担心,不会不了了之吧。

方书记笑了笑,说道:“小徐啊,纪检工作要讲究证据,不能想当然,尤其是面对百姓时,未经调查就下论调,感情用事,当场痛快了,事后发现不对,再来纠正,纪委的威信和群众的信任都会降低。情绪化工作是纪检工作的大忌啊!”

方书记的一番开导,对于刚从内场转外场工作的我,犹如醍醐灌顶,事实清楚、调查清晰、证据确凿正是纪检工作的基本要求,我走出办公室工作,怎么就忘了呢。

来到村委,我们当场查阅了搬迁安置协议、安置方案和相关会议记录,又第一时间向镇里了解面上政策和工作情况。“这可是侵害群众利益啊,对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规定扣留群众款物’,要严肃处理。”当确认全镇只有该村新建房安置没有过渡费时,我不假思索地说道。

“不要急,我们再听听村干部怎么说的。”方书记提醒我。接下来我们又找村书记等几名村干部进行了谈话,并电话联系村民进行确认,终于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本新建房地基能在农户腾房的同时就能抽签决定的,所以在签搬迁协议中未体现过渡费,但后来因新冠疫情等问题造成工程建设滞后,搬迁农户需在外过渡约半年。村里因协议未涉及过渡费且安置方案也已经村民表决通过,认为再支出过渡费依据不足,但又觉得对群众不公平,村里也正处于两难之中,所以迟迟未发放。

后经镇纪委从中协调,村书记认识到过渡费发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机械执行合同协议却不顾面上政策、工作推进效果和群众切实呼声,工作方法单一,有违服务群众初衷。在镇纪委的监督下,共计61400元的过渡费在2周内及时下发到户,群众都表示满意。鉴于事出有因,村干部无主观恶意,事后又积极整改,镇纪委决定对该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体约谈,但未进行党纪处分。

这次村庄撤并专项监督工作,是我第一次参加的户外实地监督,第一次面对面接触老百姓,时间虽然短暂,但感悟很多。群众工作无小事,我们又在嘉兴南湖旁,更是事事连政治。作为基层纪检干部,无论是在办公室工作还是外出监督调查,都不能感情用事,说话做事要有理有据,要让群众信服;党纪党规执行也不能只会对条款,生搬硬套,要活学活用,既合理合规又要合情,才能赢得干部的支持和信任。

盐官镇纪检干事 徐新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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