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海宁市监委对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高杏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高杏生身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靠粮吃粮,以权谋私,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高杏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嘉兴市商务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高杏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由纪检监察机关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海宁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高杏生简历: 高杏生,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综合部副主任、综合部主任、综合部主任兼中心粮库主任、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