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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做细回访教育 让"跌倒的干部"站起来

作者: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2-06-15 浏览次数: 字号:[ ]

“看到年度表彰通报上有自己的名字,我真的很开心,感谢组织帮助我重拾信心。”海宁市许村镇某社区书记费某曾因违规分配失土保险指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前期,该镇纪委工作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并将费某“受处分以来,不忘为民服务初心,不囿于处分决定,工作积极主动,敢于担当作为”的回访评价,记录在回访“档案表”中,为年度先进评选提供参考。经民主评选,费某获得2021年度先进个人。

近年来,海宁市纪委监委立足“严惩+厚爱”的原则,把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作为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必修课,及时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帮助他们卸下包袱、改正错误、调整心态,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2021年以来,海宁市纪委市监委共开展回访教育31人次,达到受处分人员全覆盖。

“宣布处分决定只是一个新的起点,如何让‘有错’变‘有为’,更值得我们思考。”海宁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此,该市纪委市监委做实做细回访前准备工作,建立“一人一档”及时跟进了解其思想情况,确保回访工作有的放矢。

“虞某被作为典型问题在网上通报后,情绪较为低落,不愿说话,需要及时跟进。”“张某是其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对处分期间待遇降低情况顾虑较多。”……在受处分之初,一份涵盖处分时间、处分缘由、处分类别、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的“档案表”也随之确立。在回访开展前,工作人员通过重新翻阅案卷,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等方式,完善“档案表”,并及时更新内容。

随着“档案表”的完善,回访教育的时间、方式、重点内容也应运而生。对处分决定存在异议的人员,重在明确立场,将政策法规讲透彻,破除侥幸心理;对情绪低落、压力重重的人员,重在释压感化,将压力类型细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对于处分期满后的待遇情况,我心里一直惦记着,但也不知道问谁,更不知道怎么开口。”在海宁市马桥街道的一次回访中,受处分对象面对回访工作人员主动提及的待遇问题,心有触动。而回访工作人员能“看穿心思”,正是得益于前期扎实的“档案表”准备。

回访后,在“档案表”上如实记录回访教育情况,则为“一人一档”归结存档提供闭环。为强化成果运用,该市纪委将回访教育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干部考察的依据,对受处分期间认识清晰、敢于作为、群众认可的受处分人员,作出正向评价,供组织部门作为参考;对仍存思想包袱、消极工作的受处分人员,则持续关注,必要时进行二次回访,不让受处分干部“掉队”。

“做好回访教育工作,有效避免了一‘处’了之。回访的过程就是帮助受处分干部认识和改正错误,重拾信心的过程。”海宁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责任与情感并进,做细回访教育,真正让“跌倒的干部”再次勇敢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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