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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3-02-28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6日至6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开展了巡察。2022年8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细落实。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委班子集中统一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和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层层明确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四是强化督查问效。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严肃执行纪律规矩,建立台账推进、整改销号工作机制,对整改落实工作全程督导,逐项对号,逐项销号;对整改成效逐项审查核实,检查验收,确保每项反馈问题处理到位、改到实处。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涉及个人谈话5人,给予问责(谈话提醒、责令检讨)25人,建立完善制度21项,清退款项2.672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各单位《2022年周一夜学计划》和各支部《2022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丰富学习方式,通过集中辅导、参观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学习。

(二)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等内容。高质量完成《海宁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高速免费通行)政策研究》,并已实施全市境内高速免费通行。完善交通前期专班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专班会议,研讨重大项目规划和推进工作。

二、关于“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修订完善《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会专题学习《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二)集体学习《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文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不断加强与乡镇和周边县市区的联系。与临平区、钱塘区对接重大融杭交通项目。

(三)修订完善《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海宁市交通运输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制度。

三、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召开党委会传达,做到党委会班子成员研究讨论充分、部署传达及时。组织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负责人线下专项培训。

(二)组织专题学习《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工资款两条线拨付实施细则》。修定完善《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海宁市交通运输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四、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制度,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开展谈心谈话。党委会严格执行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纪检组到位监督制度。制定《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好领导干部廉政建设主体责。

(二)制定《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完成对局属各单位党建积分制检查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修订完善《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思想政治(谈心谈话)工作制度》。

五、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规定》和《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学习《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规定》和《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二)修订完善《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2022年起所有养护车辆按《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三)修订完善《海宁市交通运输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因公派车管理规定》等制度,并组织学习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规范公务支出有关费用报销管理、差旅费管理等规定和局本级相关制度。

六、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各单位通过周一夜学组织开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规范审批流程和执行报销制度。

(二)规范临时工工资发放管理。坚持过紧日子,加强经费支出的审核管理。规范物资采购流程管理,做到采购物资有明细。

(三)及时填报《海宁市行政资产处置申请表》,经财政局审批同意,已核销相关账目。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同时加强学习单位资产处理相关流程。

(四)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

七、关于“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规范使用。

(二)完成新增设备的固定资产核算。修订完善《海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三)已从租赁单位收回租赁车辆。对房产完成处置,已按市财政局要求移交给海州投资开发公司。

八、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核查行政处罚案件规范性情况,对存在问题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制定《海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案卷评查制度》,下发《进一步优化案审工作机制的通知》,优化案审流程,提升案审效能。

(二)根据《海宁市小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采购活动管理办法》《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使用及国有资产的监管。组织学习《海宁市小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采购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保文件要点学习到位、项目管理规范合法。

九、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党委会重大决策事项内容提前审阅和研究,会上班子成员进行充分讨论。党委会记录做到真实、全面、不遗漏。

(二)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做到会前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预审,让民主生活会开出成效。

(三)以党建积分考核制度为抓手,开展第三季度检查并反馈,同时开展了1次交流学习。举办2022年度市交通运输局党建品牌大赛。每年年初召开党委会,专题讨论全年党建工作和党建品牌谋划工作,加强挖掘品牌创建提炼工作。

十、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各支部组织架构设置,明确党支部工作守则和支部委员职责。每季度开展支部工作检查和台账自查互查。

(二)严格对照党员发展程序发展党员,完成2022年度党员发展3名。10月25日开展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制定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三)修订完善《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建考核制度》,每周对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党员到会率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四)全面核查系统党员党费应缴数,6月份已完成调整党费收缴基数。

(五)每季度组织各单位的党务工作者对各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交叉检查。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力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讨论干部人才工作,分析系统人才结构和干部梯队建设,制定《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与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积极沟通,加大系统事业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力度。制定《2022年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从而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梳理系统干部职工、中层干部最新名册。结合周一夜学、主题党日计划以及考察学习、专题培训等,制定全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2013]18号)等相关文件。制定《关于加强机关党员干部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

十二、关于“‘四风’问题整改尚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审查2022年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2021年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计划。

(二)制定《2022年度党委班子调研课题》,并定期讨论研究。与长安大学合作开展《海宁市多元化公共交通服务分类标准研究》项目,探索海宁市综合客运体系建设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新路径。

十三、关于“‘选人用人程序存在不规范现象’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委会召开中心组学习,学习和研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海宁市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

(二)局党委领导组织办公室分析两次中层干部任免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并组织学习干部任免相关流程规定。

(三)对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业务辅导材料》等资料,组织各单位人事干部对干部档案开展自查,发现缺失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对系统人事干部进行培训,定期开展自查等内容。

下一步,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以这次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强化党委领导,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抓好落实工作,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举一反三,开展经常性“回头检查”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有效检查常态化。以治本和预防为根本,注重整改的制度性成果建设,建立健全经常性检查督查的规章制度,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3-87289707;邮政信箱:海州西路85号海宁市交通大楼701室收,邮编:314400;电子邮箱:hnsjtysj@haining.gov.cn。

 

 

                              中共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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