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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3-02-28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9日至7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科技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反馈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对挂牌的5个重点问题进行及时整改销号。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执纪,从预防提醒角度,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针对整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以整改为契机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7项,开展提醒谈话9人次。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集中学习基础上,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领域科技实际,通过自我检视、专题交流等方式,共享学习心得,探讨破解工作问题。

(二)落实上级指示批示。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跟进市领导批示、工作交办等各类上级交办的事项进度,整改落实以来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文件9个,涉及交办事项11项。建立靠后指标汇报说明制度,在党组会议上进行专题汇报和研究,推进各项工作争先创优。加强各类举措推进落实,加快科技政策兑现进度,兑现科技专项经费9551.7万元(含上级),涉企资金兑付率达100%。

二、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全局全域谋划。依托“创新发展年”活动开展,以“大科技”理念,建立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将上级有关科技工作精神传达至各部门、属地,有序推进全市创新工作稳步开展。《海宁市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准入标准(2022版)》明确在项目准入标准中针对不同产业设置投产后的研发投入占比,并推动执行落实。

(二)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杭海数字新城智巢孵化器创建省级孵化器通过专家评审;万物工场和杭海智巢·众创空间、海洲街道大学生创业园分别成功创建嘉兴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依托各镇街(平台),以“园中园”模式推进“泛孵化器”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工业旧厂房向科技孵化园区改造升级。指导孵化平台完善体制机制,已承办首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浙江)科技孵化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

(三)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优化完善科技政策,拟将支持省级、嘉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纳入政策条款,指导科技优势企业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一岗双责”责任履行。切实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落实每季度汇报制度,各分管领导及时听取科室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干部分级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集中谈话;局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9月-11月开展日常谈心谈话12次,开展提醒谈话9次。

(二)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按照《海宁市科学技术局效能建设管理制度》,对原检查制度进行调整完善,组建常态化效能检查组,不定期开展效能检查,对机关干部出勤、工作效率、任务办理时效等方面重点检查。制定印发《海宁市科学技术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通过浙政钉进行出勤打卡。针对出勤、事项办理时效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内部通报。

(三)优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梳理自查了2022年以来的“三重一大”事项处理情况,优化制定了《海宁市科学技术局“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并在单位内部执行落实。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对照要求梳理自查2022年以来接待手续是否规范,严格公务用餐审批报销制度,对于缺少公函或电话记录的不予报销。9月-11月,已审批支付公务接待10笔,均符合要求。

(二)规范外出考察学习备案手续。结合《海宁市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规定》及《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请假审批手续的函》相关规定,优化制定了《海宁市科学技术局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操作细则》,2022年9月以来已在内部进行传阅和执行,1名干部应备案并已按要求备案。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工会经费支出。制定《海宁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工会经费支出标准及报销凭据,规范现金使用,严格对照落实,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2022年9月-11月工会经费共支出5笔,均为通过网银支付。

六、关于“重点领域还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项目奖补资金监督管理。对“2018-2019年部分项目存在未完全达标即通过验收的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了重点业务岗位廉政风险点等自查梳理,切实有效建立风险防控网。根据《海宁市科技专家管理操作规范》,通过随机选取专家参与项目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验收指标进行验收。

(二)优化项目专家评审机制。制定《海宁市科技专家管理操作规范》,明确由海宁市科技局负责承担自行组织(包括受上级科技部门委托开展)的科技项目的评审、验收、评奖、认定、评估、论证等科技管理活动所聘请的评审专家费用发放,规避了企业付费的廉政风险。扩大专家覆盖面,为扩大专家抽选的随机性和与项目的匹配性提供有力支撑。

七、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领会上级精神。及时对接并贯彻落实省科技厅、嘉兴市科技局最新政策及要求,积极争取上级资源。2022年9月-11月,共实地对接嘉兴市级以上科技部门12次,对接事项内容超20项。省尖兵、领雁项目6项列入公示,列嘉兴第一,中央引导资金项目推荐申报数4项,列嘉兴第一。

(二)深化企业走访服务。开展科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为企业宣传科技相关政策,听取企业在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发展的需求。加强日常服务指导,2022年9月以来共举办科技政策专题宣讲、专题业务指导培训等50多次,实地走访企业235次。

八、关于“落实党内制度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海宁市科技局党组工作规则》,2022年9月以来,开了8次党组会议,涉及29个事项议题,均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落实。

(二)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严格落实《海宁市科技局党组工作规则》,2022年9月以来,开了8次党组会议,涉及29个事项议题,均严格按照“末位表态制”要求落实。

(三)规范从严治党责任书签订程序。通过党风廉政季度例会,专门对“从严治党责任书签订流于形式”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明确从严治党责任书规范签订的工作机制。

九、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选人用人程序。在党组会议上通报“干部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问题,集中学习《海宁市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在2022年11月开展的中层副职选拔事项上,进一步对接市委组织部,明确各流程注意细节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特别是人选酝酿、党组任免讨论等环节更加规范。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年轻干部梯次培养,开设“青年干部讲堂”,2022年共有8名青年干部通过周一夜学进行专题授课。组织发动青年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022年共有10名干部参加各类培训39次。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到上级部门进行挂职,让干部有更多锻炼机会,有针对性地招聘实际所需的专业性人才,1名干部在保胜村驻村,1名干部结束省科技厅挂职,1名干部即将赴科技部挂职,新招聘事业人员1人,新调入公务员1名。

十、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业融合。打响“科技潮动力”党建品牌,深入推进“五大科技先锋队”服务工作,加强与科技企业、创新平台等单位的交流协作和服务,2022年9月-11月走访服务企业127家,解决问题5个。谋划党建联建机制,充分发挥全市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的联盟作用,构建科技部门、平台和企业“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已于8月以《“红色矩阵”推动党建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为题参与“党业融合”书记领办项目PK赛。

(二)及时公开党务信息。召开局机关党支部专题会议,明确党务公开责任人员1名,根据党支部工作实际,科学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加强党务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依托党建实体宣传栏和线上宣传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党务公开信息。

(三)增强争先创优意识。认真学习《海宁市2022年度基层党建积分制管理办法》,2022年二季度、三季度在市级机关部门党建积分制考核中高于全市平均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史党规党纪一季一赛”,强化“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的学习,9月以来完成率为100%。提前谋划党业融合工作,申报2022年嘉兴市机关服务品牌等。

(四)有效开展组织生活会。召开局机关党支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察反馈的党建问题,明确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各委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升组织生活会召开成效;明确做好组织生活会会后整改计划的推进落实机制。

(五)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局机关党支部专题会议,进一步强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要求。根据主题党日年度计划,推进落实每月主题党日活动。2022年9月-11月已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

下一步,市科技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运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理论学习成果积极运用到科技实践中,强化加强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落实“一岗双责”,深化党业融合。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和落实成效,严格执行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制定形成的《海宁市科学技术局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等7项制度,用制度实现管人管权管事的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三是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和强化落实。长效实施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建立健全的各项工作机制,提升企业走访实效,向上争取更多创新资源,全力推进全市科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3-87236079;邮政信箱: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428室,邮编:314400。

 

                             中共海宁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3 年 2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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