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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档案馆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3-02-28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7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档案馆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档案馆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档案馆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严格责任落实,2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明确党组班子成员职责任务,建立整改工作机制。二是明确整改目标,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梳理为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逐条逐项推动落实,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动态监管。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7项;清退款项4052.5元;教育提醒12人。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教育。利用夜学、主题党日等学习载体组织全馆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内容,并就学用结合开展专题研讨。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夜学制度、兰台干部讲坛制度等,不断拓宽学习途径。

(二)抓好学习宣传。围绕“国际档案日”主题,开展“红色档案文化进校园,爱国主义教育在身边”等主题活动,举办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档案史志知识线上有奖竞答、档案业务专题讲座、“青春梦想寄存档案馆”等系列活动,普及档案知识,增强档案意识。

二、关于“党组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议题上报机制。对陈列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谈话,提出改进方法。加强集体议事事前准备工作,实行每月15日前议题上报机制,党组成员对会议议题做好事前充分沟通交流。

(二)严格议题审查程序。认真审议所提交重大事项,明确科室上报上会议题前加强材料核实比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汇总提交至办公室再对提交材料的程序性进行把关审核,确保提交决策事项有理有据可行。

(三)明确会议记录撰写要求。制订会议记录A、B岗人员工作要求,加强归档材料核查,做到会后即时归集,确保记录情况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业务指导。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档案业务指导检查,组织市、镇、村三级档案员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10月分别由馆长、副馆长带队对2022年村级档案标准化创建进行实地指导和督促。建立档案业务协作机制,设置7个协作组,每季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加强对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指导力度,印发《海宁市村(社区)志编纂行文规范》《海宁市地方志书评审和出版管理办法》。

(二)推出为民服务举措。2022年市档案馆开展“国际档案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多平台开展网上查档宣传,加大民生档案“一站查”和“掌上办”宣传力度,提升查档网办率。2022年档案馆共接待查档7158人次,利用档案9.6万余卷(件),出证7520份,线上查档占比72%。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财务支出规范。完成津补贴清退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谈话,完成2022年公务支出自查自纠。

五、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财务知识学习。组织全馆人员2次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物资采购等有关文件制度,对落实采购制度不规范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就下一步执行有关文件制度提出要求。

(二)修订财务制度。落实专人对原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制定新的《物资采购及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海宁市档案馆政府采购制度》《海宁市档案馆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六、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财务管理。完成财务报销整改,规范津补贴发放范围和程序,组织全馆人员学习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劳务费审批等财务文件制度,规范财务支出。

七、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整改。完成食堂改造项目工程变更报批手续、设计制作服务合同填写内容、“潮起海宁——历史文化档案陈列馆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报批填写内容的整改。对2022年签订的合同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2次组织全馆人员学习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文件制度和要求,研究制定《海宁市档案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落实主体职责,加大对受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力度,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八、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工会文件制度专题学习,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工会预算编制、经费支出等相关政策开展工作。

(二)规范经费支出管理。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加强预算支出动态监管,确保工会预算工作实时跟踪,闭环督促。按制度规定要求,完成2022年工会预算编制和工会经费支出自查工作。修订《干部关爱制度》,规范开展干部关爱各项工作。

九、关于“党建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建工作程序和要求。完成2019年至2022年《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内容、党建工作记录、党员发展材料的补充完善。对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本次巡察涉及时间内所有党员发展材料进行自查,确保记录规范,内容完整。

(二)组织党建政策学习。2次召开支委学习会议,认真开展党建工作、党员发展涉及相关政策的系统学习,确保支委成员熟练掌握党建工作各类要求和规定。开展支委成员党风廉政教育,系统学习党建工作领域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支委成员扎牢廉政底线,明确纪律红线。

十、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回头看等形式,压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22年10月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新一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认真查找梳理廉政建设风险点。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提醒教育全馆党员干部时刻防范廉政风险。

(二)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真管真抓、敢管敢抓、长管长抓的工作氛围。10月集中组织开展全员谈心谈话,对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常态化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抓早、抓小、抓苗头意识,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党的作风建设。扎紧制度篱笆,以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漏洞,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

(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2022年10月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的系统学习,制定档案馆《干部选拔任用“一表式”工作流程清单》,规范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审批手续,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监管,常态化开展出国(境)证件登记及使用情况自查及过程监管。

(三)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常态化实施《海宁市档案馆兰台干部“强基”行动方案》,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业务素质。落实干部关心关爱激励制度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派一批年轻干部到市委办、联创办等挂职锻炼,积极为年轻干部成长提供锻炼平台。

十二、关于“上一轮巡察中提出制度建设不健全的问题,档案馆整改仍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整改。全面梳理相关文件制度,并落实专人编制《海宁市档案馆政府采购制度》《海宁市档案馆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海宁市档案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修订《物资采购及资产管理制度》《干部关爱制度》,于2022年11月印发执行。

(二)组织集中学习。组织全馆人员2次集中学习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购买服务、财务支出等涉及相关政策文件学习,并就下一步执行有关文件制度提出要求,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按制度办事。

下一步,市档案馆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继续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态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激励约束等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责任人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二是加大问责力度。贯彻落实相关党内法规,强化制度执行和刚性约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勇于攻坚克难。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档案史志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自觉把整改工作与档案史志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着力破解长期困扰和阻碍我市档案史志事业发展的各种困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宁新篇章、勇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贡献档案史志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3-87288880;邮政信箱:海宁市钱江东路306号档案馆,邮编:314400。

 

                                       中共海宁市档案馆党组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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