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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硖石街道党委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清廉海宁网站  发布日期:2023-02-28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7日至6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硖石街道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硖石街道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硖石街道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二是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11项;清退款项22.09万元;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1人,教育提醒2人。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硖石街道政治学习制度》,巡察整改期间始终坚持落实“第一议题”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同时,不断优化学习方式,增加交流、调研、专家辅导等学习载体,确保政治学习入脑入心。

(二)建立重大行政事项备案监督机制,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及法定执行委托事项进行备案管理,定期开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二、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街道党委切实围绕共同富裕理念,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研究、指导,谋划,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共富工厂、共富工坊、南漾码头、双合仓储等项目建设。

(二)建立征迁区块遗留户一户一档一策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完成拔钉清障8户,排名全市靠前。其中涉及安置项目内的遗留户已全部拆除,安置区块正在抓紧建设推进。

(三)街道党委进一步完善招商工作机制,通过三方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与科技城、文旅公司的联系与交流,推进项目落地,做到三方资源共享,联动发展。

(四)制定《硖石街道政务服务“就近办”实施办法》,克服市级系统权限限制,将人社、医保、民政等条线全部纳入该机制,实现群众办事不分村社就近办理。

三、关于“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矛盾纠纷化解包联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对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和清单化管理。

(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荷叶村、联和村两个老年人安置点进行了全方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安全隐患28个,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经复查,各安置点已完成整改要求。

四、关于“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街道积极复盘总结“4.2”疫情工作经验教训,严格压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机制。

(二)巡察以来,街道未发生系统性疫情,各项常态化防控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五、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五张清单,优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机制,常态化开展四责协同监督。

(二)建立硖石街道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纪实手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纪实手册,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具体要求。

(三)街道纪委、监察办切实强化政治监督质效,增强通过政治监督发现问题和查纠偏差的能力和水平。街道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得到市纪委推荐列入嘉兴市基层监督示范点评创单位。

(四)出台《关于对街道公职人员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确保干部出国境审批规范,执行监督到位。针对巡察反馈违规出国(境)问题,对2名相关负责人分别予以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五)严格对照党报订阅“私订公助”政策,已补收应自负费用。

六、关于“四风’问题尚未彻底根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硖石街道学习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学习教育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细化分解各项学习任务和要求,坚决杜绝照搬照抄。

(二)修订完善《硖石街道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项会议召开的程序,明确各项会议参会人员的层级和范围,统筹会议议程安排。明确提出开短会工作要求,同步实施工作交办单机制,切实为基层减负。

(三)制定《硖石街道班子成员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制度》,明确各班子成员要加强基层调研,了解基层实情,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简并报表,提高基层工作质效。

七、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纪委书记开年第一课、党委书记七一警示教育、编印以案明纪宣传页等方式常态化加强法纪教育。围绕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点,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修订完善《硖石街道公务接待制度》,对公务接待对相关申请表、申请流程进行修订。

(三)修订完善《外出学习考察审批备案制度》,组织各部门集中学习,就外出考察审批备案有关要求再次向各部门(下沉单位)进行明确,确保学习考察审批、执行真实合规。

(四)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立专车台账,定期公开公示。2022年10月已对前期用车用油情况进行统计、公示。

(五)开展对津补贴发放情况的自查自纠,完善津补贴发放审核机制,对津补贴发放进行制度性规范。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

(六)严格执行夜餐费发放相关规定,已通过浙政钉加班申报审批程序,就加班误餐补贴以此为单位进行严格审批,并按期公示。

八、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出台《硖石街道街道村(社区)两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对街道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变更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完善。

(二)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巡察整改以来,持续推进云睛系统以及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在村社区的运用,以数智化手段,保障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九、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各类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强化会议记录工作,确保记录详细可追溯。

(二)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已于2022年10月26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围绕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整改任务。  

十、关于“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突出火红硖石红色党建品牌,建设党建“潮城治社品质硖石”示范路、“爱心之城共富硖石”共富路,串点成线,由点及面向全街道范围辐射。率先试点西山、南苑融合型大社区,深化党建联建机制,持续推进“上统下分 强街优社”专项改革。

(二)硖石街道机关党委切实加强对机关各支部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强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中体现党建引领作用。

(三)完成机关党委下属各支部换届,补齐相关支部委员,健全建好基层支部,激发党建活力。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调整硖石街道部分内设机构,并对中层队伍相应作调整。新提拔中层干部8名,平级调整8名,免职4名。常态长效抓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选调生1名、中层干部3名。

(二)在干部任用选拔考察过程中,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等方法,听取不同层面、不同范围对被考察对象的意见。同时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评价,依托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开展干部日常考核。

十二、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硖石街道班子成员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制度》,明确各班子成员要加强基层调研,了解基层实情,围绕各自条线工作各自条线工作和联村职责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密切联系群众,确保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到位。

十三、关于“对十四届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出台《硖石街道街道村(社区)两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在机制上,形成政务服务中心(招标办)对建设工程信息和招投标工作扎口管理,财政办和农业农村办在支付环节对建设工程合规性进行监督管理,实现事前、事中、事后三级监管。

(二)对某公司用于党员活动发放纪念品的情况进行核实整改。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

下一步,硖石街道党委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二是继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3-87022592;邮寄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52号1615号办公室,邮编:314400。

 

 

                                     中共海宁市硖石街道党委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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