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8日至12月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我会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坚持严督实查。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5项,个别谈话16人。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中共海宁市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推进党组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利用中心组专题学习等方式,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系统学。
(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合理安排“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党组书记带头领学,并对学习主题、内容、过程和效果负责。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扎实,发挥红十字精神旗帜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内涵。
(二)各镇(街道)红十字会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街头拉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红十字知识,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并支持红十字会工作。
(三)加大与市级主流媒体的合作。通过大潮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5 8人道公益日”等活动,提升红十字会的社会知晓度。此外,及时在市红十字会网站更新活动信息、募捐情况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三、关于“主责主业方面作用发挥还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主要领导亲自抓,高度重视筹资工作,把人道筹资作为基础性工作,列为年度重要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探索创新上下联动、充分结合的筹资工作新机制。在巩固好线下捐赠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互联网筹资理念,认真组织“5 8人道公益日”众筹项目:“海宁红十字防溺水”和“海宁为应急救护赋能”。
(三)加大对博爱公益项目捐赠资金的使用力度,做好年度捐赠资金支出比例跟踪工作,确保年度捐赠资金支出比例不低于70%。
四、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多次党组会议进行专题传达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精神。研究确定《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开展责任分解,每位班子成员领办1项工作项目,并制定好任务计划表
(二)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开展一次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各科室查找岗位风险并制定岗位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每半年度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究市红十字会政治生态情况和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推动重大问题的解决。
(四)按季度召开党组会议,专门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用车、夜餐费发放相关文件精神。
(二)加强单位内控管理,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涉及报销等事项做到事前审批,严格把关,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六、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制度的学习。通过招投标,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等规范的方式和流程开展各项采购业务。
(二)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分工负责做好合同签订及审核工作。
(三)通过集体决策,确定设立会费专户。获得开户许可证后,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并将会费全部转入会费专户。
(四)集体讨论决策本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数额和期限,与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报送本部门本季度的公款竞争性存放计划。在招投标后,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海宁市资金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协议以及廉政承诺书,并将200万存入工商银行。
七、关于“捐赠物资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捐赠物资出入库管理办法进行了梳理,制订出台了《海宁市红十字会捐赠物资入出库管理制度》。加强捐赠物资仓储管理规范化,落实了赈济救护科工作人员对仓储台账进行自查,定期盘点,做到专人专管。
(二)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物资来源不同,制定出台了《海宁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物资公允价值评估制度(试行)》,并经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根据《海宁市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了捐赠物资接收工作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接收捐赠物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为进一步优化理事和常务理事的结构,召开海宁市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更换调整27位理事。并在会议上讨论并通过关于建立领导班子和科室联系镇(街道)红十字会制度。
(二)党组书记领办“为红十字救在身边品牌项目注入‘红色动能’”任务,全体干部各领办5项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
九、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2023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市党建工作部署会精神,研究我会2023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将党建工作和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人道文化传播、“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志愿服务发展等工作有机融合,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性。严格执行机关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将业务知识学习纳入全年学习计划,强化党员自学、集中学、书本学、媒体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三)组织机关党务干部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学习,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结合红十字会实际,在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认真谋划、提升原有的“生命呵护 红色先锋”机关党建服务品牌内涵。
(四)重视机关党支部党建基础工作,结合党建积分制考核做好自查,规范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党支部书记定期检查支部手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注重资料的收集,明确专人把支部工作手册等党建基础资料及时存档。
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每次会议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全年上党课不少于1次,并做好“三会一课”的会议记录。
(三)召开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党组2名党员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机关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会上,严格履行会议程序,全体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标准要求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开展了支部“堡垒指数”及党员“先锋指数”、初心报告单等评定;会党组书记进行了点评。并认真做好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
(四)制定了《海宁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2023年度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细化了2023年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对全年活动的时间、主题和要求做好安排。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从实际出发,将主题党日活动和集体社会公益服务等志愿服务相结合,确保党日活动的吸引力和成效性。
十一、关于“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关于对全市公职人员出国(境)证件实行分放集中管理的通知》(海纪发〔2017〕20号)文件精神。
(二)对全体公职人员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保管,收交的证件进行登记,建立台帐。
(三)严格执行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需领取出国(境)证件,必须经过审批,并做到规范出行,情况报告。
十二、关于“上一轮巡察、审计等问题的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与干部开展个别谈话,全面掌握思想动态,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集体荣誉感。
(二)结合存在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严肃的、实事求是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下一步,海宁市红十字会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二是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三是做好巡察成果转化,推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017380;邮政信箱:海宁市钱江西路82号,邮编:314400;电子邮箱:hnshszh@yeah.net。
中共海宁市红十字会党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