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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3-07-04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总工会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健全制度,强化督查。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4项;清退款项0.737万元,教育提醒5人。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透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精准选择第一议题内容,2023年至今,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3次、党员大会落实2次、支部委员会落实6次、民主生活会落实1次、组织生活会落实1次。在2月16日党组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节选)。在2023年4月7日党组会议上重温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24日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2022年4月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等,结合2018-2022年度劳模评选提出了要求。

(二)严格把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范畴,制定了2023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严格落实、规范记录。充分发挥工会作为联系党和职工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政协总工会界别、潮城工匠政协委员会客厅等优势,在凝聚职工人心、保障职工权益、解决职工困难、发挥职工作用等方面,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当好职工“娘家人”,引领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二、关于“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下发了《2023年度工会工作要点》,在助推共同富裕、助力“三个年”和“新兴海工程”等方面出台了相应举措。开展富有时代性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今年陆续开展了“守好红色根脉、班前十分钟”、劳模工匠“四进”、红色读书会等活动,丰富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载体。

(二)努力探索基层工会改革举措。2023年确定20项实事项目,每个镇街道工会、机关各部室都参与其中。以项目化运作推动工会工作纵深开展。完善兼挂职制度,定期听取两名兼职工会主席意见建议,增强工会领导班子活力。2023年全委扩大会议上,表彰了非公企业工会主席36名。今后将继续开展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星级评价。

(三) 加强劳模工匠先进事迹宣传工作,编印了《海宁劳模风采录》。开展2018-2022年度劳模评选表彰工作,在海宁市首个工匠日进行表彰。潮城工匠政协委员会客厅11个小分队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服务,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继续实施“十万产业工人培训”项目,进一步提升产业工人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继续开展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今年设立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鼓励基层工会从3月开始组织开展一线职工春秋游、疗休养等活动。

(五)困难帮扶方面,继续开展“潮工惠▪幸福篮”工程,今年前两个季度共为101户新业态困难职工、困难劳模家庭配送生活物资计38940元。联合人社局、司法局、卫健局等部门,开展就业帮扶、法律咨询、心理健康辅导等服务22场次。

(六)加快推进25人以上企业工会组建力度,并在育婴员、电商抖音、快递物流等新就业形态领域组建工会。

(七)扩大“爱在四季▪工会有约”受众面和覆盖率,1-6月累计开办公益培训班104期,培训职工11797人次。

(八)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广大职工参与垃圾分类、美丽厂区建设。市总工会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助结对社区制定了共建计划,认领1个项目,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服务3场次。

(九)与传媒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每月在海宁日报、大潮网等媒体刊登工会信息2篇,通过微信公众号每两天刊登一些工会动态,让更多职工了解工会性质、工会和工会工作。

  三、关于“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市总工会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常委会议、工作例会的议事范围,特别是大额资金审议的额度,并严格抓好执行。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党组成员充分讨论,记录周全。对财务审批流程进行了完善,修订了《财务审批报销管理办法》,增加了财务审核前置程序。认真学习省总工会、嘉兴市总工会关于经费补助的制度规定,做到各类补助有依据。

四、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市总工会联系基层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分成四个小组,常态化到所联系工会开展走访调研,目前已走访调研18次。每半年开展一次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充分履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责,用好潮城工匠政协会客厅这个平台,积极建言献策,发出工会声音,今年主办“两会”议案提案2件。

(二)健全完善“当一周工人”制度,结合走访调研,真正发现问题,提出实用性的解决对策。

(三)加大工会经费监督检查力度,对基层工会存在的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由经审办会同上级工会负责督促整改。对今年以来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开展“回头看”,对问题整改全程跟踪问效。

(四)制定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凸显上级工委的核心任务及工会的个性化任务,更加注重党建与业务融合。

(五)认真学习《档案法》,组织开展档案工作专题辅导,明确档案归档和收集范围,做到档案收集准确、及时、齐全。档案中遗失的材料已补充。

(六)完善总工会大楼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修订了《海宁市总工会资产管理办法》,调整了海宁市工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大楼管理的责任部门。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建设。组织全体人员重新学习了《差旅费报销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报销规范。会议快餐已严格落实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务费发放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夜餐费报销规定。组织文体活动时认真执行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强化规矩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奖励、慰问做到有据可依。认真执行《市总工会考勤、请销假和加班管理制度》,规范考勤、请销假、加班流程,每月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六、关于“政府采购和工程管理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固定资产采购、工程采购、招聘物业公司等均通过竞价、招标方式进行,确保程序规范。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请法律顾问指导把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大额资金项目(物业公司招标)统一通过公开招标,资料妥善保管,存入档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流程规范,资产尽量实现保值增值。

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每季度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月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党组及班子成员个性化任务完成情况均按时完成并上报。

(二)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之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干部职工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三)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人员都查找了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风险点39个,提出了相应的防控举措41项,并存入当年度档案。

八、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3月支部书记上了一次党课。会议或党课的内容记录完整。制定了2023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完整。机关党支部、工人文化宫党支部记录手册每季度进行自查和互查。

(二)认真制定2023年党员发展计划。严格党员发展流程,印证材料及时收集齐全并做好记录。2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班。2023年计划确定党员发展对象1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

(三)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确保党组织换届工作规范,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2023年5月中旬机关党总支及下属支部完成换届,所有资料存入当年度档案。每年年初重新计算全体党员党费缴纳额度。

九、关于“干部队伍管理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学习海宁市中层选任相关文件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免文件发文时间与党组讨论通过时间一致。准确填写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表。

(二)学习干部兼职有关政策,强化制度宣传教育和执行。

(三)组织学习干部因私出国(境)制度。严格执行干部干部因私出国(境)制度,除领导干部外,其余人员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均由单位保管。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信息库,证件领用、归还都要进行签字确认。

(四)严格履行外出学习考察审批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前做好审批报备有关工作。

下一步,市总工会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深化政治建设,二是强化成果综合运用,三是全面提升党建质量,四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022395,电子邮箱,254945958@qq.com。

 

 

                            中共海宁市总工会党组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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