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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国际合作教育发展办公室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4-02-27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29日至6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海宁国际合作教育发展办公室党委(原海宁鹃湖国际科技城党工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8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海宁国际合作教育发展办公室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海宁国际合作教育发展办公室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专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反馈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筑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二是细致研究问题。全面梳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和3条意见建议,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把落实整改工作与促进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的建设相结合,以严实深细的作风,确保问题整改零遗漏、全覆盖。三是狠抓工作重点。紧扣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7项;清退款项0.54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58.44万元。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常态化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支部主题教育计划,指导全体党员制定必读书目自学计划,并严格执行。

(二)党委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支委会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三)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提升领导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海宁市推进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建设2023年度工作任务清单》,项目化、节点化、责任化推进各项重点任务。

(二)进一步深入学习《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纲要》和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建设方案,分析区域特点,对比借鉴国内外知名科创高地的发展经验,以国家战略引领岗位工作,将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结合起来。

(三)充分发挥潮城英才之家作用,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全力推动人才环境与营商环境“同频共振”。

三、关于“双招双引实效不够显著”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印发《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 中共海宁市委员会 海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浙江大学——海宁市推进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建设委员会的通知》,市校建立工作联动协同机制。

(二)联合浙大国际校区、海宁先进半导体研究院等10多所高校院所,搭建超400余台科研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库促成天通集团、浙江纳微海宁多家企业与校区达成合作

(三)与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共同发起建设科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培育板块,在5家企业“鹃湖科技板”挂牌基础上,进一步排摸培育,挂牌企业11家

四、关于“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对超标家具采购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加强食堂餐券领用的管理,做到每张餐券有登记、每次领用有记录,确保餐券台账登记账实相符。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相关经办人员4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发放津补贴的文件规定。收回发放的事业人员2018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奖金和国企人员202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奖金。

五、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税务业务学习,充分理解《税收完税证明》中增值税缴税款为负数的含义,严把财政奖励的审核关,严格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认真审核企业提交的兑现奖补申请。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组织统计人员完成统计入库项目电子信息创新园、生命健康创新园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再次的全面复核,确定申报投资数据和财务凭证一致。组织统计人员参加2023年浙江省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书。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正确划分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职权和费用开支范围,应该由科技城管委会负担的经费开支不在国有公司列支,由科技城公司向管委会收回发生的会务费4197元。

(二)加强夜餐费管理,严格按照海财政〔2016〕83号《海宁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执行,按规定一月一结,加强加班登记。对向购买服务人员发放的720夜餐费予以追回。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统一和规范差旅费开支标准,安排公务接待又领取出差伙食补贴的予以收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对计算错误的出差伙食费、公杂费补贴予以收回。

(四)严格按照《海宁财政局转发嘉兴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劳务费支出的管理通知》的要求,按标准支付评审费等劳务费用。

(五)建立食堂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食堂采购严格验收,确保采购人和验收人由不同人员担任,严格区分一般用餐支出与接待用餐支出。

七、关于“招投标工作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集中学习《海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海政办发〔2019〕93号)文件内容,在今后的项目招标中,业主评委派遣人数严格按政府招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完成鹃湖国际科技城创新园天祥集团物业装修项目、创新园二期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评标结果复核,核实业主评委不存在对中标单位有倾向性评分情况。

(三)科创中心邀请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条线管理进行培训,分析研究科创中心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认真排查、总结问题所在。

八、关于“合同管理和工程变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本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由各部门负责,对本条线签订的合同进行清查,全面梳理合同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并整改到位,在今后合同签订中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二)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再次学习单位制定的合同管理办法,为合同签订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签订、管理、归档工作,加强合同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

 (三)组织所有工程管理人员学习了单位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强调了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时限等重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今后将严格按照工程变更管理的规定执行,及时上报决策变更事项。

九、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促进科教产城融合发展与浙大国际校区加强有机联系,举办“聚英才、留海宁、迎亚运”等交流活动,促进党建联建活动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实现党建与事业同频共振。

进一步排摸辖区内符合建立党支部的企业情况,已成立艾立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

加强对科创中心和奕斯伟等互联网相关领域两新党组织指导,对其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行培训,并指导其制定学习计划

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质量,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并认真做好记录。

十、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印发《国际合作教育发展办公室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海国合办委〔2023〕13号),按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更加主动积极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

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研究制定具有操作性的防控措施

加强班子成员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巡察整改期间开展批评教育谈话6人,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提高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普通职工谈心谈话频次,加强对谈心谈话记录本的记录。

完善内部会议制度和决策制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如遇会议研究讨论“三重一大”及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配齐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建设综合素能提升培训,提升干部专业化水平。

通过行政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人才科创集团工作人员择优选调、部室人员交流等方式,逐步理顺岗位职责和人员关系。

错误发放人才奖励经费的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做精、做细考核工作,将工作表现与人员考核结果充分结合,充分体现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制度,将国际合作教育办及下属国资公司全体人员名单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收缴2名干部港澳通行证,并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委会议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进行充分讨论。确保记录过程完整,发言要点清晰,涉及有关重要事项的,明确记录与会人员对重要事项的讨论意见及态度。

对干部兼职情况进行进一步清理,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中层以上人员在下属国有企业中兼职情况已全部调整完毕。

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加强对1名新招录30周岁以下公务员的教育培养,组织其参加新任公务员培训,选派1名年轻干部参加市第十九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下一步,海宁国际合作教育发展办公室党委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担当意识,压实主体责任。以本次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强化党委领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提升党委统揽全局、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督查,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经常性“回头检查”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以点带面,扩大成果,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坚持抓巡察整改和抓业务发展“两不误、两促进”,以巡察的整改成果助推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建设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3-87658112。

 

 

 

                   中共海宁国际合作教育发展办公室委员会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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